

飛虹高科(公)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0/04/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薛川流 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NA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7/06/19~100/06/18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4.2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本公司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本公司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公告序號:1主旨: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更名換發股票係依據本公司民國100年2月1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並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0年3月1日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在案辦理更名,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採為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訂定換股作業計畫書,本計畫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0年3月31日證櫃審字第1000006366號函同意辦理。貳、更名換股相關事宜如下:一、本次更名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1.換發股票公司名稱: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更名股票總數: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總計40,909,50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409,095,090元。其中已於集中市場掛牌買賣之普通股股份總計40,909,50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409,095,090元,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3.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二、本次換發股票作業及相關日程如下: (1)股票最後過戶日:100年4月29日。(2)股票停止過戶起日:100年4月30日。(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0年4月30日至100年5月12日。(4)更名換票基準日:100年5月4日。(5)全面換發股票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日期:100年5月13日。(6)舊股票終止興櫃日期:100年5月13日。自新股票上興櫃之日起原上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下興櫃。(7)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前往證券商開立帳戶,以利辦理登錄及交付作業。 (8)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將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興櫃買賣,股東免辦理任何手續。 (9)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F,電話:02-2381-6288)。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本公司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二路一號一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 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二) 監察人查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一) 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二) 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一) 本公司第九屆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二) 本公司解除第九屆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書面提案期間:自民國100年4月11日至4月21日止;受理處所:新竹市科學園區研新二路1號。
1.事實發生日:100/03/26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應全面換發股票。(一)、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0年04月29日。(二)、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04月30日至100年05月12日(三)、新股票換發之基準日:民國100年05月4日(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100年05月13日(五)、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00年05月13日(六)、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本公司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01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0年03月01日經授園商字第1000005005號函核准,本公司名稱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342”。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7條規定,連續公告三個月。
1.事實發生日:100/03/152.公司名稱:飛虹高科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0/3/11日本地震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