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翰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1/272.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11月1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於今日接 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9024號函核准在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1/132.發生緣由:104/11/13召開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2)通過修改公司章程案。 (3)通過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A.董事當選名單: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袁万丁 龍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監察人當選名單:蔡淑娟 (4)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1/132.發生緣由:104/11/13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停止股票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向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待接獲金管會核准函時再另行 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事,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以上1.發生變動日期:104/11/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楊維顏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龍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徐章(獨立董事) 邱志聖(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袁万丁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龍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4.異動原因: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袁万丁(31,862,705股)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802,000股) 龍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6,045,844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4/06/30~107/06/297.新任生效日期:104/11/13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4/11/13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維顏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袁万丁5.異動原因:股東會改選董監事,並經董事會推選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4/11/1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4/11/1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人:袁万丁 龍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人:楊維顏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4/11/13~107/11/12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袁万丁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東莞宏致電子有限公司;董事:袁万丁 (2)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袁万丁 (3)昆山奇致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袁万丁 (4)重慶宏高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袁万丁 (5)蘇州市加利斯精密金屬工藝製品有限公司;董事長:袁万丁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東莞宏致電子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街口村 (2)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青陽北路578號 (3)昆山奇致商貿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昆山市花橋鎮兆丰路8號 (4)重慶宏高電子有限公司:中國重慶市銅梁縣銅梁工業園區飛龍路26號 (5)蘇州市加利斯精密金屬工藝製品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昆山開發區馬塘路102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東莞宏致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之加工、製造及買賣業務 (2)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之加工、製造及買賣業務 (3)昆山奇致商貿有限公司:連接器買賣 (4)重慶宏高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之加工、製造及買賣業務 (5)蘇州市加利斯精密金屬工藝製品有限公司:連接器之表面處理及銷售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1)東莞宏致電子有限公司為母公司宏致電子(股)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 損益(2)昆山宏致電子有限公司為母公司宏致電子(股)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 損益(3)昆山奇致商貿有限公司為母公司宏致電子(股)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 損益(4)重慶宏高電子有限公司為母公司宏致電子(股)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 損益(5)蘇州市加利斯精密金屬工藝製品有限公司為母公司宏致電子(股)公司100%轉投資公 司,採權益法認列損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0/012.發生緣由:基於本公司整體營運規劃及調整經營體質之需求,擬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擬提請於104年11月13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向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0/012.發生緣由:召開民國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0/012.股東會召開日期及時間:104/11/13上午九時整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134號頂樓(R樓)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無。 (二)討論事項暨選舉事項 (1)申請停止公開發行案。 (2)修改公司章程案。 (3)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4)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10/1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11/1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司法369條之8第3項規定公告,接獲宏致電子(股)公司通知已取得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1.事實發生日:104/10/012.發生緣由:宏致電子(股)公司自民國(下同)104年8月5日至104年9月23日止,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共計31,862,705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45,650,000之69.80%,已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並於104年10月1日完成交割,宏致電子(股)公司爰依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以書面通知本公司。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因轉讓持股予公開收購人超過選任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而當然解任1.事實發生日:104/10/0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因轉讓持股予公開收購人超過選任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而當然解任。解任之董事及監察人名單如下:董事:侯欽友先生董事:李顯明先生監察人:林原豊先生監察人:盧進村先生3.因應措施:擬於104/11/13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0/012.發生緣由:本公司原財務暨會計主管于肇琳小姐退休,配合集團財務管理與運作,召開董事會委任新任財務暨會計主管。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4年10月1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委任宋志惠小姐為新任會計主管暨財務主管,生效日期為104年10月1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接獲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通知。1.事實發生日:104/09/23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4年9月23日接獲公開收購人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公開收購期間已於104年9月23日屆滿,於公開收購期間本公司股東參與應賣股份總數為31,862,705股,實際成交數量為31,862,705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104年9月23日)後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5個營業 日即為104年10月1日)將收購對價支付予應賣人。 (2)方法及地點: 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於取得公開收購人所支付之公開收購價款 後,將該等價款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帳 戶,或應賣人提供之銀行帳戶,倘銀行帳戶有誤,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匯款 時,受委任機構將以禁止背書轉讓之即期支票支付公開收購股份之價金,由受 委任機構以掛號郵寄至應賣人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之通訊 地址或應賣人提供之通訊地址。 應賣人實際可得之金額,以公開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 現金對價新台幣13.5元之數額,扣除證券交易稅(應由應賣人負擔)及相關稅賦 (包含但不限於證券交易所得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證券經 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之郵資及其他合理必要之費用,並四捨 五入至「元」為止。(二)應賣人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104年9月23日)後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5個營業 日即為104年10月1日)。 (2)方法及地點: 應賣股份已撥入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203)059600-8)撥付至 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1.事實發生日:104/09/03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9月3日公告,本公司因輔導推薦證券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辭任本公司之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自104年9月18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9月3日公告,自104年9月18日起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本公司擬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1.事實發生日:104/08/31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主協辦推薦券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已具函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之主協辦推薦券商,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無輔導推薦證券商者,終止興櫃掛牌買賣,故本公司擬終止興櫃股票登錄掛牌買賣。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為準,終止興櫃交易。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接獲公開收購人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已達預定收購數量及公開收購條件成就之通知。1.事實發生日:104/08/252.公司名稱: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4年8月25日接獲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開收 購人」)通知,截至104年8月25日本公司股東累計應賣股數為25,968,490股,已超 過預定最低收購數量23,300,000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公開收購尚未截止,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至 104年9月23日下午3點30分。提醒欲參與應賣之本公司股東,請儘速持證券存 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續。 (2)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 詢專線:(02)2389-2999(股務代理部),或查詢凱基證券網址: http://www.kgieworld.com.tw/。 (3)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應賣人於公開 收購人依法令公告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 。應賣股數已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 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 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 屆滿後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股份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2.報導日期:104/08/203.報導內容:報導「......宏致今年8月6日以公開收購的方式,收購連接線廠維翰51%的股權......。」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宏致公司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本公司51%股權之報導,係宏致公司依據其申報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載之「最低收購數量」揭露,本次公開收購成就條件是否達成,仍待公開收購截止日後始能確認。相關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M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 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 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4/08/19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MEC BLOOMTECH ELECTRONICS (HK) COMPANY LIMITE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1643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21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21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資金融通。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660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6758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契約到期日。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6938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8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譽龍興業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4/08/0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蘇州瀚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2636(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1056(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158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2636(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資金融通。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827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12584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契約到期日。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517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7.7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民國104年8月4日2.召開日期:民國104年8月6日3.會議出席人員:獨立董事徐章、獨立董事邱志聖及審議委員吳如柏先生4.委員會就本次收購審議結果,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本審議委員會經審酌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暨緯騰會計師事務所提出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後,除係依照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外,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為每股現金新台幣13.5元,落於前述意見書之每股價值區間13.46元至13.85元之內,故本審議委員會認為其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原則。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5.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民國104年8月4日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股份總類: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董事長 楊維顏 4,940,161 4,358,753董事 侯欽友 1,638,706 110,000董事 龍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6,445,844 0代表人 林鈺 4,358,753 0董事 李顯明 1,055,000 0董事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公司 4,802,000 0代表人 廖慧君 0 0獨立董事 徐章 0 0獨立董事 邱志聖 0 0監察人 林原豊 743,609 0監察人 盧進村 110,000 0監察人 高榮良 0 03.會議出席人員:徐章獨立董事、邱志聖獨立董事及李顯明董事。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其所持理由:(一)本公司於104年8月6日召開董事會,依照「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之規定,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案對於本公司股東之建議進行討論。因本公司董事長楊維顏、法人代表董事廖慧君(所代表法人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林鈺、董事侯欽友分別為本次承諾應賣人或關係人,因對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依法應予迴避不加入討論及表決,故原主席楊維顏董事長指定徐章董事為代理主席。(二)其餘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對本公司股東建議如下:經參酌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暨緯騰會計師事務所提出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與本公司審議委員會之意見後,除係依照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外,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每股現金新台幣13.5元,落於前述意見書之每股價值區間13.46元至13.85元之內,認為該收購價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原則,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稱謂 姓名 股份種類 持有股數 持股金額董事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公司 宏致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1,134,483 11,344,830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為 http://mops.tw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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