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翰科技公司公告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3/8/6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7.併購目的:考量長期策略發展所需,整合整體資源,擴大營業規模,以提昇全球競爭力。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1.結合雙方在不同產品線的優勢,進一步強化與國際大廠之業務合作關係,擴大市場營 業規模。2.雙方可共享研發技術、人力及資金等重要資源,降低重複資本投資,並透過資源整合 發揮更大之經營績效。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對本公司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皆有正向助益。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換股比例:為本公司每1股普通股股票,換發新台幣9.9元現金以及0.1565股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予本公司股東,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面額按比例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承購。計算依據:按雙方民國103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並參酌每股淨值、近期每股市價、同業狀況、股票流動性及其他等相關因素,並參酌獨立專家出具之合併對價合理性意見書。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03年12月31日,未來如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所需修正合併基準日時,授權董事會變更合併基準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合併案生效後,本公司(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概括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電源線組及連接線組件研發、製造及銷 售。(2)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連接器之加工、製造及買賣。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就執行本合併案有關一切適當及必要之行為及程序,包括但不限於代表本公司簽署、協商、修改、增補合併契約書及有關本合併案一切相關之契約或文件,及應辦理之一切相關事宜,均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合併案如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所需修正時,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董事會重要決議-本公司因應與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擬於合併後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撤銷公開發行及因合併解散案1.事實發生日:103/08/062.公司名稱: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因應本公司與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本案暨合併契約擬經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本公司視實際進度依相關法令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向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撤銷公開發行,向本公司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解散。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062.解散事由:為整合整體資源,擴大營業規模,以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案,以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故合併基準日後,本公司將依法辦理解散。3.預計股東會日期:103/09/244.其他應敘明事項:解散相關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06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3/09/24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134號頂樓(R樓)4.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 (1)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變更會計政策及其相關會計影響數案。(二) 討論事項 (1) 本公司擬與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2) 擬申請停止登錄興櫃案。 (3) 擬申請停止公開發行案。 (4) 本公司申請解散案。(三)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8/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9/2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8/062.公司名稱: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民國10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其相關損益與資產負債數據說明如下:會計項目 103年1月至6月營業收入淨額 887,938仟元營業毛利 68,017仟元營業損失 64,858仟元稅前淨損 62,455仟元本期淨損 52,759仟元基本每股虧損 1.16元會計項目 103年06月30日資產總計 1,670,431仟元負債總計 775,300仟元權益總計 895,131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屆時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事實發生日:103/08/062.公司名稱: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維翰實業(股)公司(股票代號4962,興櫃公司)與宏致電子(股)公司(股票代號3605,上市公司)於今日(8月6日)分別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維翰實業(股)公司與宏致電子(股)公司進行合併,以宏致電子(股)公司為合併後存續公司,維翰實業(股)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之中文名稱為「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併案評價基準日以2014年6月30日,合併對價暫定為每1 股維翰實業(股)公司普通股股票,換發新台幣9.9元現金以及0.1565股宏致電子(股)公司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予維翰實業(股)公司股東,以宏致電子(股)公司前五日平均股票收盤價42.15元計算,合併對價總額約新台幣7.5億元。 宏致電子(股)公司本次因合併預計將發行普通股7,144,2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計發行金額為新台幣71,442,250元,預計合併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億元。惟實際發行新股股份總數,以合併基準日維翰實業(股)公司實際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按換股比例所核計之股份數為準。 雙方業於今日(8月6日)董事會後完成簽約,本案待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合併基準日暫訂為2014年12月31日。 在過去幾年以來,全球電子產業在技術發展出很大變革,在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網路通訊及雲端市場,連接器產品朝向輕薄化設計、高速傳輸及高頻之發展,以連接器IO產品線而言,USB3.0、Displayport 1.2、HDMI 2.4等高速傳輸介面國際標準規範的訂定與啟用,因應多媒體內容的即時、大量傳遞,帶動連接器走向高頻、高速、高容量發展,下一代USB Type C國際標準介面未來將可看到被大量導入超薄型設計產品,如手機、平板與二合一電腦,且同樣具備數據、影像、供電三合一的特性。未來整個連接器產業將因應終端產品規格變化,連接器與連接線若能提前共同整合研究設計,藉由技術領先開發,以獲取未來更多的成長機會與動能,對未來競爭力具有重要影響性。 有鑑於此,維翰實業(股)公司已與宏致電子(股)公司共同研究開發各類線端連接器及連接線組,提供予國際客戶完整產品線。這項併購案,將使得維翰實業(股)公司原本在工業用電源線、汽車用連接線組、消費性電子用連接線組之營運規模、人才經驗、開發技術之長久經驗,透過本次合併宏致電子(股)公司具有高階連接器之開發技術與銷售服務客戶的特點,合併後新公司可以結合雙方在不同產品線的優勢,進一步強化與國際大廠之業務合作關係,包括智慧型手機、工業用市場、伺服器網通市場、汽車市場,提供客戶更完整性的產品線及服務,擴大市場營運規模,並可共享研發技術、人力及資金等重要資源,降低重複資本投資,並透過資源整合發揮更大之經營績效。 上述詳細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最後 感謝各位先生女士長期以來給予本公司的支持。敬祝 各位 萬事如意!!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發言人暨總經理 侯欽友 Steve Hou公司代理發言人暨董事長室協理 陳明聰 Samuel Chen電話:+886 2 8792 1681信箱:spokesman@mecimex.com公司網址:www.mecimex.com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3/07/30 2.變動之性質: 改變會計政策。3.變動之理由: 投資性不動產之續後衡量採公允價值模式評價。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 103/01/01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 待完成相關程序後公告。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 待完成相關程序後公告。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為合理反映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暨配合新修訂「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續後衡量改採公允價值模式評價。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如何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 無。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之影響表示之意見: 無。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無。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不適用。12.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3年7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03年度開始投資性不動產之續後衡量採公允價值評價,後續將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辦理。13.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代子公司譽龍興業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3/07/2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蘇州瀚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543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556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86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543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資金融通。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062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9874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契約到期日。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8054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7.4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譽龍興業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3/05/2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蘇州瀚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68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360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321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681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資金融通。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093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0213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契約到期日。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8287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7.7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3/04/1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冠華副理,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7.生效日期:103/04/1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8792-1681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再另行辦理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134號頂樓(R樓)4.召集事由:(一) 報告事項 (1) 102年度營業報告案。 (2) 10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案。 (3) 本公司背書保證情形報告案。(二) 承認事項 (1) 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承認案。 (2) 102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三) 討論事項 (1)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四) 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172條之1與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03年4月18日至103年4月28日下午五時止。(3)提案受理處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3/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一O三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0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0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04公告內容:一、 開會時間:一0三年六月四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整。二、 開會地點:桃園縣中壢市過嶺路二段456號。三、 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一0二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一0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0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0二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 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部份條文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0三年四月六日起至一0三年六月四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因最後過戶日一0三年四月五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一0三年四月三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四月五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手續,俾免影響股東權益。五、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02-399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洽詢。六、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中壢市過嶺路二段456號,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1日起至 民國103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10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桃園縣中壢市過嶺路二段456號。八、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九、特此公告。
代子公司譽龍興業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3/03/2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蘇州瀚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726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393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333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726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資金融通。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405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3123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契約到期日。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8361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6.7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MEC ELECTRONICS (HK) COMPANY LT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3/01/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僑達電子(東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961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533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33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資金融通。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405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199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契約到期日。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8012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6.2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對間接子公司譽龍興業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2/12/1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譽龍興業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5784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795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795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3209(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授信額度到期,重新續約。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2592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714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契約到期即自動解除背書保證責任。(2)日期:契約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92974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927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7.27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5.4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對子公司M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2/12/1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M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持股100%被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5784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836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795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631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392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授信額度到期,重新續約。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3672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419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契約到期即自動解除背書保證責任。(2)日期:契約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92974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927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7.27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1.7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對子公司M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2/12/0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M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5784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795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83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631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3922(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授信額度到期,重新續約。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3672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419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契約到期即自動解除背書保證責任。(2)日期:契約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92974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927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7.27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1.7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M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 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2/11/1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聚翰電子(重慶)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144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703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39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6427(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資金融通。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6518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962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契約到期日。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458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8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M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LTD.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2/10/0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母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4355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914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91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額度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56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5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契約到期即自動解除背書保證責任。(2)日期:契約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92974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892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7.2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6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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