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久禾光電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業務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9/11/0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中信/業務部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9/11/038.新任者聯絡電話:04-2355081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9/10/263.報導內容:...法人預期,久禾光本季營運仍可繳出至少維持上季高檔水準的成績單。.....外界看好,本季營運同樣不看淡,惟因缺料變數干擾,但依需求看來,至少維持上季水準。...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報導所載之內容係屬媒體、法人預測,有關本公司營運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9/10/2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佰鴻工業(股)公司 代表人:黃仕勛先生;佰鴻工業(股)公司總經理室 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配合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依法增設獨立董事一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6/25~111/06/24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10/23接獲法人董事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黃仕勛之辭任書,辭任生效日為109/12/21。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9/08/243.報導內容:.....法人預期,因疫情帶動NB拉貨動能不減,加上擴產效益顯現,本季旺季營收仍有高點可期。...,久禾光今年擬投資1億元擴增產能。......久禾光明年掛牌上櫃,......估計全年資本支出將達1億元,年增逾三成,力拚今年營運優於去年。...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報導所載之內容係屬媒體、法人預測,有關本公司營運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9/08/223.報導內容:.....法人預期,因疫情帶動NB拉貨動能不減,加上擴產效益顯現,本季旺季營收仍有高點可期。...,久禾光今年擬投資1億元擴增產能。......久禾光明年掛牌上櫃,......估計全年資本支出將達1億元,年增逾三成,力拚今年營運優於去年。...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報導所載之內容係屬媒體、法人預測,有關本公司營運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報導日期為109/08/22。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9/08/043.報導內容:.....久禾光規劃明年掛牌上櫃,為光學族群再添新生力軍。......外界預期,7月營收有望維持高檔,儘管今年首季面臨新冠肺炎疫情利空,...。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報導所載之內容係屬媒體、法人預測,有關本公司營運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8/032.公司名稱: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需求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證券商「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6.因應措施:相關變更程序作業,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9/08/03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郭冠纓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羅瑞蘭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郭冠纓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怡文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9/07/01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自民國109年第二季起之財務報表簽證變更生效。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9/08/0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世岳(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錫勳(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9/08/038.新任者聯絡電話:04-2355081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8/0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4,584,76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9/08/195.最後過戶日:109/08/2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8/2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8/258.除權(息)基準日:109/08/25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9/09/11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提報通過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及相關重要財務數據摘錄。1.事實發生日:109/08/032.公司名稱: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提報通過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相關重要財務數據摘錄如下: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目 109/01/01~109/06/30------------------ ---------------------銷貨收入淨額 300,175營業毛利 91,295營業淨利 47,348稅前淨利 48,057本期淨利 43,906基本每股盈餘(新臺幣:元) 1.44稀釋每股盈餘(新臺幣:元) 1.43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完整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前完成公告作業,屆時相關資訊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股東會日期:109/06/23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 (1)承認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六路八號(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八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臨時動議:無。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3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9年4月17日起至民國109年4月2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9年4月27日15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六路八號財務暨營運管理部,電話:04-23550816)。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2.發行期間: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 以認股基準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從屬公司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所稱「從屬公司」,係指符合證期局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規定之辦理。)(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職級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三)單一認股權人累計取得本公司依處理準則第56條之1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累計取得本公司依處理準則第56條第一項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數為2,0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二、權利期間:(一)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七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由其繼承人繼承者不在此限。(二)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二年 20% 屆滿三年 40% 屆滿四年 60% 屆滿五年 80% 屆滿六年 100%(三)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四)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三、認股權人如因離職、資遣、退休、留職停薪、一般死亡、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及轉任關係企業時,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一)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七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二)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七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三)退休: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三個月內行使之。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四)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資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前述已具行使權而未行使及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五)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繼承過戶相關法令規定,完成法定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六)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 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七)轉任關係企業: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無實體帳簿劃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採先發行股票後再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票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一新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一)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特別股、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之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二)「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三)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四)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五)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六)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面額時,以普通股面額為認股價格。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及調整後認股比例,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三、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應於除息基準日,按每單位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每股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與「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市場之加權平均價格」孰高者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四、依前述所進行之認股價格的調整,遇有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者,則以每股面 額為認股價格。五、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除 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停止認購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提出認股申請。(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已請求但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購,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購請求。且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三)本公司股務單位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即通知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四)若上述普通股股票交付時,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掛牌買賣。(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將於每季結束後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認股權人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普通股股票相同。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二、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應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始得發行。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09/03/25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8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08/01/01 至 108/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5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584,76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9/03/252.公司名稱: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董監酬勞新台幣418,918元及員工酬勞新台幣 977,474元,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8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1.事實發生日:109/02/172.公司名稱:江蘇久禾光電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子公司江蘇久禾光電有限公司已取得江蘇省政府核准復工通知,預計於2/18復工。6.因應措施:(1)配合當地政府防疫規定進行防疫工作,並持續密切注意當地疫情。(2)通知客戶及供應商調整進出貨時間。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2/102.公司名稱:江蘇久禾光電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本公司子公司江蘇久禾光電有限公司,原配合江蘇省政府規定延後至2/10復工,現配合當地政府防疫政策及對外來工作人員之管理措施等因素,復工日期延後,實際復工日期視疫情後續發展及當地主管機關核准為準。6.因應措施:(1)部份生產產能已於休假前備妥。(2)持續密切關注疫情情況,子公司延後復工期間有任何當地政府解除疫情訊息及復工通知時,將立即宣佈當地員工提前復工。(3)已積極協調客戶及供應廠商調整供貨時程安排。7.其他應敘明事項:延遲復工對本公司營收影響程度需視疫情後續發展、供應商及客戶端復工情況而定。
1.事實發生日:109/01/302.公司名稱: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應武漢肺炎防疫工作,子公司江蘇久禾光電有限公司所在地中國江蘇省政府27日發布延遲復工通知,要求境內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為配合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工作,復工時間延遲至2月10日,目前評估對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1)通知客戶調整出貨時間。(2)持續密切注意當地疫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統一DSU美元100%保本結構型商品1009號2.事實發生日:108/11/20~108/11/2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元150萬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統一證券(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次付清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本公司核決權限處理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美元300萬元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總資產比例:24.56%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0.52%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41,045仟元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投資理財/保本型理財產品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18.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建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22.會計師姓名:張耿尉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中市會證字第402號24.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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