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東生技(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2/13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原定催告繳款期間自109年1月14日~ 109年2/13日止3.因應措施:擬將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股數,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 認購繳款期間:109年2月14日止。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1/142.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9年1月13日截止, 經查尚有部份原股東尚未繳納,特再催告。3.因應措施:爰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催告繳款期間自 109年1月14日至109年2月13日止。尚未繳款之股東,如有認股意願,敬請 於上述時間內來函加蓋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室以憑辦理,逾期者即喪 失認股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洽詢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22號 電話:03-3612131分機324
1.事實發生日:109/01/022.發生緣由:(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公司應於股款開始說明收取前,與代收及專戶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應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公告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等資訊。(2)本公司委託代收股款機構:台灣銀行桃園分行及各分支機構(3)本公司委託存儲價款機構:台灣銀行桃園分行(4)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之訂約日:109/1/2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3/272.發生緣由:107年度合併財報XBRL申報資訊誤植,予以更正申報3.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XBRL資訊4.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更正前金額:11767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更正後金額:18478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更正前金額:11767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更正後金額:18478
1.董事會決議日:104/04/10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柯長崎,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柯彥輝,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5.異動原因:現任董事長辭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104/04/1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3年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3年5月12日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2年度未分配盈餘新台幣70,076,436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謹訂於103年5月18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5月14日至103年5月18日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5月13日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至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二十二號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郵寄過戶者,以寄達日為憑)。郵寄辦理地址同上。三、現金股利預計於103年5月29日起發放。(附註:股權爭議未決之股戶,俟爭議終了後發放)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3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5/1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3/1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5/12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3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桃園市介壽路22號(桃園總公司三樓階梯教室)。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103年度營業展望報告。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報告書。3.102年12月31日止背書保證報告。(二)承認事項1.102年度決算報表,謹提請承認。2.102年度盈餘分配案,謹提請承認。(三)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3月14日起至103年5月12日止停止股東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3月13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桃園市介壽路22號本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暨託書將依規定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102年分派現金股利之停止過戶期間為自102年7月6日至102年7月10日公告內容:1. 本公司於102.7.1公告102年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2. 停止過戶期間正確應為自102年7月6日至102年7月10日,誤植為自102年7月6日至101年7月10日,特此更正如下: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7月6日至102年7月10日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7月5日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至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二十二號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郵寄過戶者,以寄達日為憑)。郵寄辦理地址同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2年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27日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1年度未分配盈餘新台幣42,045,861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3元,謹訂於102年7月10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7月6日至101年7月10日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7月5日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至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二十二號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郵寄過戶者,以寄達日為憑)。郵寄辦理地址同上。三、現金股利預計於102年7月15日起發放。(附註:股權爭議未決之股戶,俟爭議終了後發放)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2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7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第十九屆第四次董事會議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桃園市介壽路22號(桃園總公司三樓階梯教室)。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102年度營業展望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報告書。3.101年12月31日止背書保證報告。(二)承認事項:1.101年度決算報表,提請 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101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公決。2.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謹請 公決。3.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謹請 公決。(四)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4月28日起至102年6月27日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4月27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桃園市介壽路22號本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暨託書將依規定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1年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9日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0年度未分配盈餘新台幣21,022,930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15元,謹訂於101年7月15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7月11日至101年7月15日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7月10日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至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二十二號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郵寄過戶者,以寄達日為憑)。郵寄辦理地址同上。三、現金股利預計於101年7月20日起以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寄發給股東,郵資及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附註:股權爭議未決之股戶,俟爭議終了後發放)
公告序號:1主旨:補公告股東會議程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9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5/0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9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桃園市介壽路22號(桃園總公司三樓階梯教室)。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101年度營業展望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報告書。3.100年12月31日止背書保證報告。(二)承認事項:1.100年度決算報表,提請 承認案。2.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擬解除第十九屆董事競業禁止案。(四)選舉事項:1.選舉第十九屆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5月1日起至101年6月29日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4月30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桃園市介壽路22號本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暨託書將依規定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1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9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5/01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9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桃園市介壽路22號(桃園總公司三樓階梯教室)。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101年度營業展望報告。2.監察人審查100年度決算報告書。3.100年12月31日止背書保證報告。(二)承認事項:1.100年度決算報表,提請 承認案。2.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案。(三)選舉事項:1.選舉第十九屆董事及監察人案。(四)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5月1日起至101年6月29日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4月30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桃園市介壽路22號本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暨託書將依規定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股東盈餘轉增資新台幣66,739,460元;另經第18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並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1)公司名稱: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1.C802041西藥製造業。2.F108021西藥批發業。3.F208021西藥零售業。4.C201010飼料製造業。5.F103010飼料批發業。6.F202010飼料零售業。7.C802060動物用藥製造業。8.F107070動物用藥批發業。9.F207070動物用藥零售業。10.C802100化妝品製造業。11.F108040化妝品批發業。12.F208040化妝品零售業。13.C199990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14.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15.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6.C901020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17.F106050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18.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19.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20.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21.C802990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22.C601990其他紙製品製造業。23.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24.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25.F401010國際貿易業。26.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27.IC01010藥品檢驗業。28.I104010營養諮詢顧問業。29.F102030菸酒批發業。30.F203020菸酒零售業。31.C802051中藥製造業。3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3)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定資本額新台幣1,35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334,789,250元,分為133,478,925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4)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二十二號。(5)公告方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任期:董事十一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7)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五十一年九月九日;第二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一○○年十月六日。(8)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行1.自九十九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66,739,460元轉增資發行新66,739,46股,每股面額十元,原有股東按配股基準日持股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改發現金。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舊股相同。(9)增資後實收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140,152,8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401,528,710元整。(10)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11)股票簽證機構:台灣銀行信託部。(12)本次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股票,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謹定100年10月31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10月27日至100年10月31日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10月26日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至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二十二號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郵寄過戶者,以寄達日為憑)。郵寄辦理地址同上。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五、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一○○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0/10/0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9/0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10/06公告內容:一、訂於民國一○○年十月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時在桃園總公司三樓階梯教室舉行一○○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業於第十八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案。二、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會議議程訂定如下:(一)討論事項1.擬訂「員工認股權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案,謹請公決。2.擬修訂「公司章程」案,謹請公決。(二)臨時動議三、敬請 公決。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3日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未分配盈餘新台幣13,347,895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1元,謹訂於100年9月5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9月1日至100年9月5日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8月31日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至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二十二號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郵寄過戶者,以寄達日為憑)。郵寄辦理地址同上。三、現金股利預計於100年9月5日起以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寄發給股東,郵資及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附註:股權爭議未決之股戶,俟爭議終了後發放)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3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5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3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第十八屆第六次董事會議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桃園市介壽路22號(桃園總公司三樓階梯教室)。三、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100年度營業展望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報告書。3.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背書保證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決算報表,提請 承認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謹請公決。2.擬修訂「背書保證辦法」案,謹請公決。3.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謹請公決。(四)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4月25日起至100年6月23日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4月2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桃園市介壽路22號本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暨託書將依規定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六、特此公告。
主旨: 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9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5/0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9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及本公司第十八屆第四次董事會議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二、 開會地點:桃園市介壽路22號(桃園總公司三樓階梯教室)。三、 會議內容:(一)報告事項:1. 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九十九年度營業展望報告。2. 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報告書。3.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背書保證報告。(二) 承認事項:1. 九十八年度決算報表,提請 承認案。2.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案。(三) 討論事項:1. 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謹請公決。2.擬修訂「背書保證辦法」案,謹請公決。(四) 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九年五月一日起至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九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或郵寄桃園市介壽路22號本公司股務室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暨託書將依規定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六、 特此公告。
為本公司與日商MINOPHAGEN PHARMACEUTICAL Co.,Ltd., (下稱UTM)間委託製造藥品爭議事,本公司業已對UTM提出反訴請求依約給付貨款、履行合約及損害賠償。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本公司被告:日商MINOPHAGEN PHARMACEUTICAL Co.,Ltd., (下稱UTM)法院名稱: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案號:平成22年()第826號2.事實發生日:99/01/1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UTM於民國(以下同)94年8月16日簽訂代工契約(下稱本契約),查本公司為審慎確認製程,且在UTM之要求下,至97年1月始開始生產,惟UTM以細故要求本公司停止生產並拒絕受領,乃至於97年10月單方面為終止合約之通知。本公司要求UTM應誠信履約,並持續與UTM協商,惟UTM不但始終拒絕履約,反於98年6月5日於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向本公司要求損害賠償,嚴重侵害本公司權益。4.處理過程:本公司於99年01月12日,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反訴請求UTM履行合約並應賠償本公司未付貨款日幣1億1213萬6205元;倉庫保管費用日幣933萬1707元;所失利益日幣3億3569萬8951元;律師費用日幣4571萬6686元,共計日幣5億0288萬3549元。目前已委任日本律師代理本公司進行上揭日本訴訟事宜。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為反訴原告,請求UTM履行合約以及對本公司負賠償責任,故就本案而言,對本公司實質上應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整理相關資料,全力以達成要求UTM依約履行及損害賠償之預期結果為目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商MINOPHAGEN PHARMACEUTICAL Co.,Ltd.,(下稱UTM)對本公司委託製造爭訟案(修正原12月8日公告)。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日商MINOPHAGEN PHARMACEUTICAL Co.,Ltd., (下稱UTM)被告:本公司法院名稱: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案號:平成21年()第18837號2.事實發生日:98/07/0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UTM於94年8月16日簽訂代工主約,本案為審慎確認製程,且96年因UTM之要求,乃至97年1月開始生產,惟UTM以細故拒收本公司出貨,並進而於97年10月發出終止合約之通知。本公司要求UTM應誠信履約,並持續與UTM協商,惟UTM始終拒絕履約。4.處理過程:UTM於98年6月5日,向東京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出違約告訴,請求賠償機器租金日幣三億二千萬元、所失利益日幣三億元、提供原材料損失日幣八千萬元、律師費用日幣七千萬元、其他費用及損失日幣三千萬元,共計日幣八億元。依據本契約第19條第1項之約定,如果一方當事人履行本契約、備忘錄、品質保證合約或其他合約義務有重大違約時,他方當事人需以書面通知,而違約方應於書面通知後30天內改正,如未於期限內改正,未違約之一方得終止本契約。而本公司於接到UTM之通知後均於30日內向UTM提交調查及改善報告,故無違反本契約之規定。本公司生產之【注射劑】之瑕疵不論程度或數量均極微,UTM相關損害之主張及其金額與瑕疵品似均無涉。目前已委任台灣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統籌辦理本案,並同時委任日本律師代理日本訴訟事宜。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1).本公司須負全額賠償責任之可能性不高,實質上應無重大影響。(2).自UTM違約停止委託製造至今本公司營運正常,而本公司對UTM應收款$19,726,067,已提呆帳$16,388,483,故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現已彙總相關資料,擬對UTM提出損害賠償之反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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