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傳動科技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1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1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2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民國103年6月12日(星期四)10時00分(24小時制)二、開會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九十一號 本公司會議室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102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本公司增選一席董事案。2.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4月13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三)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4月13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103年4月13日郵戳日期為憑。五、其他應公告事項:(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之申請。提案內容限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本公司自103年4月9日起至103年4月20日下午五時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受理提案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91號,電話:02-2268-7211分機3001。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三)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635711);惟持有股份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則以本公告為主。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二年第一次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總額新台幣20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9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7613號函申報生效,並呈奉經濟部102年11月13日經授商字第10201231420號函變更登記在案,增資新股訂定於102年12月12日(星期四)發放。二、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發行股份總數:記名式普通股65,27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652,780,000元整。(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記名式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00,000,000元整。(三)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玉山商業銀行信託部。(五)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訂於102年12月12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並蓋妥原留存印鑑後,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洽領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10/29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公告本公司一○二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1)本公司一○二年度第一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認購價30元,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業已收足股款。(2)增資基準日為102年10月29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10/29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二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於102年10月29日截止。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2)公告自102年10月30日起至102年11月30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彰化銀行土城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第一金證券股份有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
1.事實發生日:102/10/252.發生緣由:本公司樹林廠廠辦大樓機電工程經對外招標並完成營造廠商遴選作業3.因應措施:(1)得標廠商名稱:英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士林電機廠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及平哲消防設備有限公司共同承攬。(2)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3)機電工程總金額:163,149,000元(含稅),明細如下:a.機電工程94,374,000元(英建工程)、b.變電站高壓配電盤及低壓分電盤設備工程41,475,000元(士林電機)、c.消防安全設備工程27,300,000元(平哲消防)。(4)工程地點:新北市樹林區。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一○二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2年9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7613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於102年9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相關增資基準日之訂定。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1.公司名稱: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1)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2)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3)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4)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5)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6)CD01040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7)CH01010體育用品製造業(8)E604010機械安裝業(9)F106010五金批發業(10)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11)F113010機械批發業(12)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13)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14)F401010國際貿易業(1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3.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九十一號。4.公告方法:依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5.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6.訂立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一0一年五月二日。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普通股貳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每股新台幣?拾元溢價發行,全部發行金額計新台幣陸億元整。2.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提撥百分之十,計貳佰萬股由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計壹仟捌佰萬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二七五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繳款截止日止,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4.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發行股份總數為85,27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52,780,000元。5.增資計畫:新建樹林廠區。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10/06。7.最後過戶日:102/10/0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10/02。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10/06。10.股款繳納期間:(1)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02/10/09至102/10/14。(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為102/10/15至102/10/29。1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09/26。12.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銀行土城分行、玉山銀行南土城分行、合作金庫南土城分行、彰化銀行土城分行及永豐銀行海山分行。1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銀行北土城分行。1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股東催繳期間為102/10/15至102/11/15。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一○二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2年8月13日及102年9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2年9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7613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1.公司名稱: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1)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2)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3)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4)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5)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6)CD01040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7)CH01010體育用品製造業(8)E604010機械安裝業(9)F106010五金批發業(10)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11)F113010機械批發業(12)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13)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14)F401010國際貿易業(1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3.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九十一號。4.公告方法:依法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5.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6.訂立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一0一年五月二日。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普通股貳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每股新台幣?拾元溢價發行,全部發行金額計新台幣陸億元整。2.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提撥百分之十,計貳佰萬股由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計壹仟捌佰萬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二七五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繳款截止日止,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4.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發行股份總數為85,27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52,780,000元。5.增資計畫:新建樹林廠區。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10/06。7.最後過戶日:102/10/0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10/02。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10/06。10.股款繳納期間:(1)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02/10/09至102/10/14。(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為102/10/15至102/10/29。11.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長安東路1段22號5樓,電話:(02) 2563-5711】。12.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09/26。13.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銀行土城分行、玉山銀行南土城分行、合作金庫南土城分行、彰化銀行土城分行及永豐銀行海山分行。14.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銀行北土城分行。15.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股東催繳期間為102/10/15至102/11/15。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9/262.發生緣由:本公司一○二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102年9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7613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於102年9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相關增資基準日之訂定。3.因應措施:(1)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0股。(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3)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4)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預計募集新台幣600,000,000元。(5)員工認購股數:發行股數之10%,共計2,000,000股。(6)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訂得認購股數):發行股數之90%,共計18,000,000股;另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紀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275股。(7)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興建樹林廠區。(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10/0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10/06(13)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10/06(14)股款繳納期間:a.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為102/10/09至102/10/14b.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為102/10/15至102/10/29(15)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09/26(16)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銀行土城分行、玉山銀行南土城分行、合作金庫南土城分行、彰化銀行土城分行及永豐銀行海山分行。(17)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銀行北土城分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股東催繳期間為102/10/15至102/11/15。
1.事實發生日:102/08/132.發生緣由:為擴充產能興建樹林廠,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3.因應措施:(1)發行股數:普通股20,000,000股。(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3)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新台幣600,000,000元。(4)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0元。(5)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6)公開銷售股數:無。(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暫定每仟股認購275.74股。(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整股認購,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擴充產能興建樹林廠。(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件俟呈報主關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繳款期間、現金增資認股及增資基準日;另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現金增資繳款日程等相關事宜,如經主關機關要求或客觀環境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8/132.發生緣由:為擴充產能董事會決議興建樹林廠3.因應措施:(1)為配合公司接單及產能需求,本公司與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簽訂「新北市樹林產業專用區土地租賃契約書」,並規劃陸續於該址興建本公司樹林廠。(2)廠房工程預計投入之總金額為新台幣14.07億元。(3)待相關廠商遴選及議價完成後,擬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14.07億元之額度內代表公司辦理相關工程簽約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2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2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6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民國102年6月26日(星期三)10時00分(24小時制)二、開會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九十一號 本公司會議室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101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案。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案。6.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7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三)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4月27日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101年4月23日郵戳日期為憑。五、其他應公告事項:(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之申請。提案內容限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本公司自102年4月26日起至101年5月6日下午五時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受理提案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91號,電話:02-2268-7211分機3001。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三)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635711);惟持有股份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則以本公告為主。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9/28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1/09/28收到永豐創業投資提出董事改派書。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紹鑌/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邱玉豐/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異動原因:法人改派董事代表(4)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9/08~102/09/07(5)新任生效日期:101/09/28
公告序號:1主旨:全球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息除息暨發放公告公告內容:公告事項:一、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1年5月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股東現金股息新台幣97,917,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息新台幣1.5元。二、茲依本公司101年7月25日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為101年8月5日,現金股息發放日為101年10月31日。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8月1日至101年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或欲變更地址資料之股東,務請於101年7月31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辦理過戶手續,以憑辦理股息分派事宜。四、發放方式:除所持有之股票尚於質權設定或掛失中之股東外,股東有指定匯款帳號者,將直接撥付至各股東之銀行帳戶(匯款手續費由各股東可分派之股息中扣除),凡未提供銀行匯款帳號或帳號錯誤者,皆依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之通訊地址以掛號方式郵寄支票(掛號郵寄費用由各股東可分派之股息中扣除)。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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