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信-KY(上)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七年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增列召集事由及變更開會地點)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06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7/12/04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4號2樓(集思交通部 國際會議中心/202會議室)。(本次變更)4.召集事由: 一. 報告事項 (一) 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二) 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 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二. 討論事項 (一) 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 (二) 本公司擬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三) 子公司北京健達康新藥開發有限公司放棄部分天津紅日健達康 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之現金增資優先認購權案。(新增) 三. 選舉事項 (一) 全面改選董事案。 四. 其他議案 (一)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11/0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12/0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子公司北京健達康新藥開發有限公司 擬放棄部分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之現金增資優先認 購權案1.事實發生日:107/11/062.公司名稱:北京健達康新藥開發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轉投資持有100%之被投資公司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子公司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紅健)擬辦理現金增資人民幣2,000萬元。二、依原出資比例子公司北京健達康新藥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健達康)應增加投資天津紅健人民幣1,500萬元,惟為配合天津紅健加速拓展大陸市場,本公司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本公司於天津紅健辦理現金增資時,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健達康得放棄認購部分現金增資優先認購權。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健達康放棄認購部分現金增資認購權擬洽對天津紅健營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為原則。本公司擬待股東會決議通過後,由董事會授權北京健達康、天津紅健與策略投資人簽訂「增資認購協議書」並同意北京健達康放棄認購對天津紅健募集人民幣120萬之部分優先認購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天津紅健完成引進策略投資者後,本公司對天津紅健之出資比例從75%下降至72%,惟天津紅日健達康仍為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09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7/12/04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江路168號13樓台灣省商業會4.召集事由: 一. 報告事項 (一) 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二) 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 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二. 討論事項 (一) 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 (二) 本公司擬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三. 選舉事項 (一) 全面改選董事案。 四. 其他議案 (一)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11/0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12/0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8/092.公司名稱: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上半年度合併營收自結數與會計師核閱數差異,主要係本公司授權及經銷合約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5號之後,對其營業收入調整其認列之時間至所規定應認列之時間。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調整後合併營收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前:107年1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84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84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2.88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2.88仟元)107年2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84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168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2.88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5.77仟元)107年3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84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252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2.88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8.65仟元)107年4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85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338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2.88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11.54仟元)107年5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86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424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2.88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14.42仟元)107年6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88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512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2.88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17.31仟元)更正後:107年1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0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107年2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0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107年3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0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107年4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0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107年5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0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107年6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功能性貨幣-美金:合併營業收入淨額0仟元,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0仟元)
1.事實發生日:107/07/172.公司名稱: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年報第6頁、47頁及109頁部份資料。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修正後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107年7月17日下午公告內容之事實發生日誤植為106/07/17,正確事實發生日為107/07/17。
1.事實發生日:106/07/172.公司名稱: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年報第6頁、47頁及109頁部份資料。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修正後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7/10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係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具有控制能力者)之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個人是否得到認股權憑證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年資等,由總經理擬定名單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憑證之發行總額為1,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整。(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四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 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 張其認股權利。 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為 屆滿二年:60% 屆滿三年:100%(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 過失時,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五)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1個月 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或解聘當日即失效。 2.解聘-認股權人如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而遭公司解聘者,其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解聘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3.退休-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 於被授予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 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4.留職停薪-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 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 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按留職停 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死亡-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 股權利。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 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始得行使之。因法定繼承 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 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 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唯任何申請 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認股權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間。 6.因受職業災害殘疾-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 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 限制。唯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 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7.轉任關係企業-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定須轉 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8.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資遣–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 自資遣生效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 生效日起即失效。 9.其他因相關法令規定而須進行調整時,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第四款規定公告(原背書保證到期展延)1.事實發生日:107/07/1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持有股權75%之轉投資事業(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920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93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93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032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原背書保證200萬美元到期展延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218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36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清償所有銀行貸款(2)日期:被背書保證公司之授信合約到期日或清償銀行貸款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19203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93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47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40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為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200萬美元到期展延。 二、人民幣兌新台幣匯率:4.609;美金兌新台幣匯率:30.5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7/7/10~107/7/1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20,000,000股每單位價格:10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億元整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電匯。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方式:依面額認購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持有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含本次交易)累積持有股數: 48,597,800股累積持有金額新台幣 485,978仟元累積持有比例 100%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佔總資產比例 : 55.59%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 72.33%營運資金數額: 323,402千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子公司現金增資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7 年07 月10 日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7 年07 月10 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20.其他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已接獲中 國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甲苯磺酸胺注射液之新藥查 驗登記(案號:CXHS1700011)展開現場核查之通知。1.事實發生日:107/06/252.公司名稱: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轉投資持有75%之被投資公司5.發生緣由: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已接獲中國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甲苯磺酸胺注射液之新藥查驗登記(案號:CXHS1700011)開始展開現場核查之通知。6.因應措施:天津紅日健達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於接獲中國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甲苯磺酸胺注射液之新藥查驗登記(案號:CXHS1700011)開始展開現場核查之通知10日後,將按照新藥查驗登記的行政流程,轉至CFDA轄下的食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進行審評、審批作業,並開始接受現場核查。。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7/05/022.公司名稱: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 5,5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4元,總計新台幣297,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二)本公司訂定107年05月02日為增資基準日。1.
1.事實發生日:107/04/252.公司名稱: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民國107年04月24日截止,惟尚有部份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266條第三項之規定辦理,特此催告。股款催繳期間自 107年04月25日起至107年05月25日止。(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前述期間內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 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繳期滿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繳款 股東之集保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行政部股務(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80號3樓,電話:02-25035282分機205)或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洽詢。
公告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7/04/24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a. 張金鈺董事因作業方便性考量,故以特定人身份一次認足。b. Lester John Wu董事長、石家舜董事、郭紹文董事及法人董事JUMP STARTMANAGEMENT LTD因投資策略或理財規劃考量,故放棄認購本次現金增資。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職稱 姓 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 ------------ -------------------董事長 Lester John Wu 749,389 100%董事 石家舜 357,640 100%董事 郭紹文 47,758 100%董事 張金鈺 30,545 100%董事 JUMP START MANAGEMENT LTD 76,546 88%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七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 列召集事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江路168號13樓台灣省商業會4.召集事由: 一. 報告事項 (一) 本公司2017年度營業報告。 (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2017年度決算表冊之報告書。 (三) 本公司健全營運計劃書執行情形報告。 (四) 股東提案未列入議案之理由報告。 (五)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報告。 二. 承認事項 (一) 承認本公司201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承認2017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三. 討論事項 (一)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處理準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 (二) 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三) 初次申請上市、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四)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作業流程: 1.依台灣公司法第172 條之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 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2018年04月03日至2018年04月 1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 於2018年04 月13日17 時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提案處所: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 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80號3樓),電話:02-25035282 (二)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3/202.發行股數:5,5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97,000,000元整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4元溢價發行。6.員工認購股數: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550,000股,供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除保留10%由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4,950,0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可認購50.90963694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7/04/1413.最後過戶日:107/04/09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0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4/1416.股款繳納期間:(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7/04/18~107/04/24,(2)特定人認股繳納期間:107/04/25~107/05/02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與代收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7/03/15(2)與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7/03/01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03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30673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07年04月09日(星期一)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博 愛路17號3樓) ,辦理過戶手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江路168號13樓台灣省商業總會4.召集事由: 一. 報告事項 (一) 本公司2017年度營業報告。 (二) 審計委員會審查2017年度決算表冊之報告書。 (三) 本公司健全營運計劃書執行情形報告。 (四) 股東提案未列入議案之理由報告。 (五) 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報告。 二. 承認事項 (一) 承認本公司201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 承認2017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三. 討論事項 (一)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處理準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案。 (二) 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三) 初次申請上市、櫃掛牌前之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作業流程: 1.依台灣公司法第172 條之1 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 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2018年04月03日至2018年04月 1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 於2018年04 月13日17 時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提案處所:共信醫藥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 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80號3樓),電話:02-25035282 (二)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經主管機關通知代子公司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說明107年03月05日經濟日報A13版媒體報導。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7/03/053.報導內容:共信醫藥宣布,旗下原發性肝癌新藥PTS100於本月正式與台大醫院合作啟動,研究計畫鎖定動脈栓塞治療失敗、且未達標靶藥治療標準的肝癌患者,預計收案約30人,最快可望於2019年底完成。.....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原發性肝癌新藥PTS100研發進度如下: (1)研發新藥名稱:PTS100。 (2)用途:針對不適合手術或現有局部治療的患者進行腫瘤精準治療,透過影像導引 將PTS100經皮穿刺注入肝腫瘤內,消滅癌細胞。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二期人體臨床試驗、三期人體臨床試驗、藥品查驗登記審核(NDA)。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本公司已於107/2/2正式與台大醫院召開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啟動會議,預計收案約 30人,將於107年上半年開始收案,實際進度將看病人收案狀況而定。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不適用。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不適用。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不適用。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代子公司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明107年03月05日經濟日報 說A13版媒體報導(補充說明已投入累積研發費用及其他說明)。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7/03/053.報導內容:共信醫藥宣布,旗下原發性肝癌新藥PTS100於本月正式與台大醫院合作啟動,研究計畫鎖定動脈栓塞治療失敗、且未達標靶藥治療標準的肝癌患者,預計收案約30人,最快可望於2019年底完成。.....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原發性肝癌新藥PTS100研發進度如下: (1)研發新藥名稱:PTS100。 (2)用途:針對不適合手術或現有局部治療的患者進行腫瘤精準治療,透過影像導引 將PTS100經皮穿刺注入肝腫瘤內,消滅癌細胞。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二期人體臨床試驗、三期人體臨床試驗、藥品查驗登記審核(NDA)。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本公司已於107/2/2正式與台大醫院召開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啟動會議,預計收案約 30人,將於107年上半年開始收案,實際進度將看病人收案狀況而定。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PTS100肝癌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 ),已於9月1日取得核准(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66040360號)。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110,422仟元。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視二期人體臨床試驗結果,後續將進行三期人體臨床試驗。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藥物研發進度等相關事宜,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27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5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暫定募集新台幣297,000,000元整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54元溢價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550,000股,供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10%由本公司及從屬公司之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4,950,0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可認購50.91487341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本公司各項研發計畫之資金需求,並期強化財務結構及增加資金穩定度。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重要內容,包含資金來源、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募集總金額、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未來如因主管機關修正或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需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案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與本次增資案之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另行訂定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包括但不限於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2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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