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勵威電子公司公告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3/03/2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43,75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7,6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4,3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1,98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3,86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33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9,50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32,5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78,6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5.3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0.1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43,75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7,6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4,36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1,98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3,86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33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9,50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32,50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78,6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5.3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0.1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3/03/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勵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7,50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5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5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5,78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8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勵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7,50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5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5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5,78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8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轉增資計美金5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轉增資計美金500,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資訊安全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熊濬詮/本公司資訊系統管理處副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2/2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資訊安全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熊濬詮/本公司資訊系統管理處副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2/2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無錫新洲花園3-101、6-102室
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2/12/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新洲花園3-101、6-102合計每月租金人民幣5,600元(含稅)
(2)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201,6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Tiger United Finance Ltd.
(2)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地點符合公司需求
(2)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金半年一付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為113.1.1~115.12.31,期滿得續租。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子公司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因應當地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規定,
未設置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經執行董事核准後進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
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無錫新洲花園3-101、6-102室
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2/12/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新洲花園3-101、6-102合計每月租金人民幣5,600元(含稅)
(2)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201,6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Tiger United Finance Ltd.
(2)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地點符合公司需求
(2)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金半年一付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為113.1.1~115.12.31,期滿得續租。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子公司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因應當地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規定,
未設置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經執行董事核准後進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
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錫路11號之辦公大樓及附屬物
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2/12/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地上四、五層局部辦公區253.2平方米(折合約77坪),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20.6元,
每月租金人民幣5,215.92元(含稅)
(2)公設分攤30平方米(折合約9坪),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12.36元,每月租金
人民幣370.8元(含稅)
(3)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190,125.9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無錫啟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地點符合公司需求
(2)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金支付每3個月為一期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為113.1.1~115.12.31,
經雙方同意可提前解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子公司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因應當地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規定,
未設置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經執行董事核准後進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
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錫路11號之辦公大樓及附屬物
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2/12/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地上四、五層局部辦公區253.2平方米(折合約77坪),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20.6元,
每月租金人民幣5,215.92元(含稅)
(2)公設分攤30平方米(折合約9坪),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12.36元,每月租金
人民幣370.8元(含稅)
(3)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190,125.9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無錫啟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地點符合公司需求
(2)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金支付每3個月為一期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為113.1.1~115.12.31,
經雙方同意可提前解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
(3)決策單位:子公司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因應當地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規定,
未設置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經執行董事核准後進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營運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
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代子公司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2/2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01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24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24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01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312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3,70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4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12/2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01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24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24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01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312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3,70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4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2/2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01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46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46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逾期應收款項轉列資金貸與
(1)公司名稱:勵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01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97,21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157
5.計息方式:
無錫領先針測不適用,勵瑞科技不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
(2)日期:
董事會通過之日起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46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0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12/2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01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46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46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董事會決議通過逾期應收款項轉列資金貸與
(1)公司名稱:勵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01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97,21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157
5.計息方式:
無錫領先針測不適用,勵瑞科技不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
(2)日期:
董事會通過之日起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46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0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2/20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01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1,924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2,99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8,73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1,075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01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031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4,51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0,00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2,482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61,623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18,862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110.86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12/20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01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1,924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2,99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8,73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1,075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019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031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4,51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0,00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2,482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61,623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18,862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110.86
4.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12/2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01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03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2,48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4,51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0,00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0,13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52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61,62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18,86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10.8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7.3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01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031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2,48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4,51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0,00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0,13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52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61,62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18,86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10.8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7.3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補充公告本公司111/12/21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 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4,2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7,78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4,26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勵積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1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9,37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45,68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66.51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提前召開導致額度重複計算,金額為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新台幣61,420仟元。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4,2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7,78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4,26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勵積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為其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1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9,37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45,68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66.51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會提前召開導致額度重複計算,金額為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新台幣61,420仟元。
更正本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2/21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 標準(更正背書保證餘額等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2,65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82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9,37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45,68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6.5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5.8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2,65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82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9,37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45,68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6.5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5.8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0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4210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931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597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099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780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910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8984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1464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6801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8/0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4210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931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597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099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780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910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8984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1464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6801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8/0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28,201,06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1元
(2)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28,201,06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94883284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2/08/30
5.最後過戶日:112/08/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9/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9/05
8.除權(息)基準日:112/09/0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9/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因辦理私募普通股1,800,000股,
致影響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28,201,06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1元
(2)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28,201,06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94883284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2/08/30
5.最後過戶日:112/08/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9/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9/05
8.除權(息)基準日:112/09/0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9/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因辦理私募普通股1,800,000股,
致影響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8/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永增/公司治理主管/本公司人資行政處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08/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8/0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永增/公司治理主管/本公司人資行政處處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08/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本年度現金股利原訂112/07/28發放,如受杜蘇芮颱風 影響停班,股東以匯款方式發放者,可能有部份金融機構因停班 影響,無法準時匯款,將順延至下一營業日入帳。
1.事實發生日:112/07/26
2.公司名稱:春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若因受「杜蘇芮」颱風影響,宣布放假停止上班,可能影響本公司
112年度現金股利發放事宜。
6.因應措施:本公司本年度現金股利原訂於112/07/28發放,如因受「杜蘇芮」颱風影響,
宣布112/07/28停止上班時,股東現金股利以匯款方式發放者,可能有部份金融機構
因停班影響,無法準時匯款,將順延至下一營業日入帳。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如未受颱風停班影響,將依原訂日期發放現金股利。
1.事實發生日:112/07/26
2.公司名稱:春日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若因受「杜蘇芮」颱風影響,宣布放假停止上班,可能影響本公司
112年度現金股利發放事宜。
6.因應措施:本公司本年度現金股利原訂於112/07/28發放,如因受「杜蘇芮」颱風影響,
宣布112/07/28停止上班時,股東現金股利以匯款方式發放者,可能有部份金融機構
因停班影響,無法準時匯款,將順延至下一營業日入帳。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如未受颱風停班影響,將依原訂日期發放現金股利。
補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2/21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 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 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2,8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2,8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7,78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1,11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65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及業務需求所訂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及業務需求所訂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9,37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4,2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9.8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9.5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2,84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2,8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7,78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1,11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651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及業務需求所訂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及業務需求所訂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9,37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4,2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9.8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9.5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補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2/21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 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四款 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2,65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82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9,37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4,2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9.8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9.5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1/12/2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2,65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82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9,37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4,2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9.8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9.5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補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112/3/22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 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四款 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03/2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99,67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2,1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9,85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1,95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2,52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9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0,39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99,67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42,18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0.6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3.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2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99,674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2,1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9,85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1,95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2,52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9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0,39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2)日期:
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99,67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42,18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0.6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3.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6/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
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選擇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目前已洽定應募人為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間關係: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1,8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8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以112年6月14日為定價日,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
八成,且不得低於股票面額: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50.31元。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14.31元。
綜上,本次私募參考價格為50.31元,實際私募價格定為41元,符合不低於參考價格之
八成。前述價格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外,
並符合相關法令訂定價格之規範,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未來長遠發展。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及採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及便利性等因素,以利
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性投資人
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6/14。
11.參考價格:50.3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41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
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公開發行及興櫃或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2年6月14日至112年6月28日。
(2)增資基準日為112年6月28日,若有調整擬授權董事長另定之。
(3)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有關之契約或文件及辦理相關事宜,
如有未盡事宜及因法令修改或主管機關規定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私募定價相關內容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es.twes.com.tw)
點選「投資專區」之「私募專區」。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
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選擇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目前已洽定應募人為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間關係: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1,8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8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以112年6月14日為定價日,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
八成,且不得低於股票面額:
(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50.31元。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14.31元。
綜上,本次私募參考價格為50.31元,實際私募價格定為41元,符合不低於參考價格之
八成。前述價格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外,
並符合相關法令訂定價格之規範,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未來長遠發展。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發行成本及採私募方式相對具時效性及便利性等因素,以利
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性投資人
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6/14。
11.參考價格:50.3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41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
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
普通股公開發行及興櫃或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112年6月14日至112年6月28日。
(2)增資基準日為112年6月28日,若有調整擬授權董事長另定之。
(3)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有關之契約或文件及辦理相關事宜,
如有未盡事宜及因法令修改或主管機關規定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私募定價相關內容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es.twes.com.tw)
點選「投資專區」之「私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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