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勵威電子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12/192.發生緣由:邇來發現有不明人士假冒本公司名義「勵威電子」兜售本公司的股票,已嚴重影響勵威電子商譽。勵威電子特此聲明,勵威電子目前並未委託金融機構或坊間投顧公司兜售本公司的股票,也未有稀釋股權的行為。勵威電子在今年及明年內暫無興櫃的計畫,目前也未辦理任何增資或募資的行為,因此亦未授權任何金融機構、坊間投顧公司或個人在外代為銷售本公司股票。以上皆非本公司之行為,均與勵威電子無任何關聯,特此說明。本公司相關的財務、業務資訊概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公告為主。為防止詐騙集團假藉勵威電子名義於海內外進行詐騙,懇請投資人務必謹慎評估,辨明假藉勵威電子名義或來路不明之投資邀約,請勿輕率投資或匯出資金,以免權益受損。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6/052.發生緣由: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二)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作業辦法」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作業」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8/06/05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曾國華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玉寬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李典易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玉寬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茲因配合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業務調整,自民國一○八年度第二季起,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由曾國華會計師及林玉寬會計師改為李典易會計師及林玉寬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8/05/15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不適用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4/032.發生緣由:邇來發現有不明人士假冒本公司名義「勵威電子」兜售本公司的股票,已嚴重影響勵威電子商譽。勵威電子特此聲明,勵威電子目前並未委託金融機構或坊間投顧公司兜售本公司的股票,也未有稀釋股權的行為。勵威電子在今年內並沒有興櫃的計畫,也未辦理任何增資或募資的行為,因此亦未授權任何金融機構、坊間投顧公司或個人代為銷售本公司股票,以上皆非本公司之行為均與勵威電子無任何關聯,特此說明。本公司相關的財務、業務資訊概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公告為主。為防止詐騙集團假藉勵威電子名義於海內外進行詐騙,懇請投資人務必謹慎小心,辨明假藉勵威電子名義或來路不明之投資邀約,請勿輕率投資或匯出資金,以免權益受損。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3/25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八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08/06/05(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新竹市浸水街16號)。(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a.報告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b.監察人查核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c.本公司一○七年度大陸投資執行情形報告 d.本公司一○七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a.承認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承認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a.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b.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作業辦法」 c.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d.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作業」 e.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0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054.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8年4月3日(原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8年4月6日,因適逢假日,故提前至108年4月3日)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4月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2).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8年3月30日起至民國108年4月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8年4月8日17時前出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香山區浸水街16號,電話:03-5302300,聯絡人:陳慧真小姐收)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3).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竹市浸水街16號,電話:03-5302300),並副知證基會。(5).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6).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07/12/1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12/19董事會決議通過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薩摩亞勵威國際有限公司(BVI)及勵華電子香港有限公司間接投資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美金100萬元,待經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後再另行公告相關資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6/072.發生緣由: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 (1).承認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六年度虧損撥補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5/252.發生緣由:邇來發現有不明人士假冒本公司名義「勵威電子」兜售本公司的股票,已嚴重影響勵威電子商譽。勵威電子特此聲明,勵威電子目前並未委託金融機構或坊間投顧公司兜售本公司的股票,也未有稀釋股權的行為。勵威電子目前未辦理任何增資或募資的行為,因此亦未授權任何金融機構或坊間投顧公司銷售本公司股票,以上非本公司之行為均與勵威電子無任何關聯,特此說明。本公司相關的財務、業務資訊概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公告為主。為防止詐騙集團假藉勵威電子名義於海內外進行詐騙,建請投資人務必謹慎小心,辨明假藉勵威電子名義或來路不明之投資邀約,請勿輕率投資或匯出資金,以免權益受損。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3/282.發生緣由:誤植股利分派情形(經董事會通過擬議者適用)之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金額。更正前內容: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A:0本期淨利(淨損)(元) B:0其他調整事項(元) F:0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勿空白):第廿六條之一:無。更正後內容: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元) A:2,903,861本期淨利(淨損)(元) B:-9,010,110其他調整事項(元) F:-585,499摘錄公司章程-股利分派部分(勿空白):第廿六條之一: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第廿七條:本公司股利政策係考量未來擴展營運規模及財務結構,公司目前處於營運成長階段,須以保留盈餘因應營運成長及投資需求之資金,原則上將採取平衡股利政策,以部份股票股利及部份現金股利互相搭配,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總發放股利之百分之十。3.因應措施:更新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3/28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七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8(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07/06/07(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新竹市浸水街16號)。(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a.一○六年度營業報告 b.監察人查核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c.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d.本公司一○六年度大陸投資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a.承認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承認一○六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074.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7年4月3日(原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7年4月8日,因適逢假日,故提前至107年4月3日)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7年4月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2).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7年3月30日起至民國107年4月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4月3日17時前出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香山區浸水街16號,電話:03-5302300,聯絡人:陳慧真小姐收)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3).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本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92999)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竹市浸水街16號,電話:03-5302300),並副知證基會。(5).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6).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07/03/122.發生緣由:(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內容:經濟日報107/3/12刊載內容有關「前年合計新竹及無錫兩廠營收近6億元,去年估計成長至7億以上,中國快速成長,登上10億元高峰指日可待,....。」(3)發生緣由:本公司從未對前年、去年及今年之營收作任何財務及業務資訊做任何消息的發佈,媒體所載錄皆為法人自行臆測推估,特此澄清說明。相關財務、業務資訊概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公告之數字為準。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072.發生緣由: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 (1).承認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暨選舉事項: a、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作業辦法」案 b、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董事當選名單: 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育業 山一電機株式會社 華南金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石戊坤 賴志豪 程嘉君 黃家榮 監察人當選名單: 高新明 盧潮東 周吉人 c、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董事 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育業 解除項目:帆宣系統科技(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宜威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華軒科技(股)公司監察人、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監事、 無錫領先勵華電子貿易有限公司監事。 (2)董事 山一電機株式會社 代表人:Nobuhiro Kishimura (岸村伸洋) 解除項目:Yamaichi Electronics Co., Ltd Corporate Excetive Officer (3)董事 華南金創業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尤明灝 解除項目:華南金創業投資(股)公司副總經理、清晰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 代表人。 (4)董事 石戊坤 解除項目:宏鑫光電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5)董事 賴志豪 解除項目:吉佳科技(股)公司董事、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無錫領先勵華電子貿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6)獨立董事 程嘉君 解除項目:驊宏資通(股)公司獨立董事、全漢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資拓 宏宇國際(股)公司監察人。 (7)獨立董事 黃家榮 解除項目:樸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三)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0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林育業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山一電機株式會社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華南金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賴志豪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石戊坤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獨立董事 程嘉君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董事 黃家榮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監察人 高新明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監察人 蕭敏志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監察人 周吉人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林育業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山一電機株式會社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華南金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賴志豪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石戊坤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獨立董事 程嘉君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董事 黃家榮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監察人 高新明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監察人 盧潮東 / 普英特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監察人 周吉人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林育業 / 2,950,738 股董事:山一電機株式會社 / 4,338,000 股董事:華南金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 股董事:賴志豪 / 300,000 股董事:石戊坤 / 100,053 股獨立董事:程嘉君 / 0 股獨立董事:黃家榮 / 0 股監察人:高新明 / 370,185 股監察人:盧潮東 / 0 股監察人:周吉人 / 400,000 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6/24 ~ 106/06/237.新任生效日期:106/06/07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變動未達三分之一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6/06/07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育業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宜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育業 /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6.新任生效日期:106/06/07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董事會重新選任
1.事實發生日:106/03/23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6/03/2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3.因應措施: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3/23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六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3(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06/06/07(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新竹市浸水街16號)。(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a.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b.監察人查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C.一○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a.承認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承認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a.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辦法」案 b.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c.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74.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6年4月7日(原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6年4月8日,因適逢假日,故提前至106年4月7日)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6年4月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2).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3月29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6年4月7日17時前出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香山區浸水街16號,電話:03-5302300,聯絡人:陳慧真小姐收)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3).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92999)。(4).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竹市浸水街16號,電話:03-5302300),並副知證基會。(5).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2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6年3月29日起至民國106年4月7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受理股東提案暨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公告。(6).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7).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05/06/072.發生緣由:一○五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暨討論事項 1.通過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通過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23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 105/03/2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3.因應措施: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23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五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3(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05/06/07(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新竹市浸水街16號)。(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a.報告一○四年度營業狀況 b.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二)承認暨討論事項 a.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b.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c.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074.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5年04月0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5年04月0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2).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5年4月6日起至民國105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5年4月15日17時前出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香山區浸水街16號,聯絡人:陳慧真小姐收)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3).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竹市浸水街16號,電話:03-5302300),並副知證基會。(4).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5).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04/06/112.發生緣由:一○四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 a.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b.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3.因應措施: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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