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高鐵(上)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與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6/10/0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江金山、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1)發言人:賈先德、副總經理(2)代理發言人:陶令瑜、經理5.異動原因:內部職務調整6.生效日期:96/10/027.新任者聯絡電話:(1)發言人:賈先德副總經理02-87251350(2)代理發言人:陶令瑜經理02-87251214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簽訂第二聯合授信契約增修契約,總授信額度由新台幣 407億元,增加至655億元 1.契約變更日期:96/05/242.契約相對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寶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聯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Lehman Brothers Commercial Corporation AsiaLimited3.與公司關係:無4.變更之原因:新增融資5.變更之內容:新增授信額度新台幣(下同)248億元,總授信額度由407億元增加至655億元。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融資之挹注對本公司財務有正面提昇作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5/24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8/163.股東會召開地點:國泰金融會議廳(住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九號一樓)4.召集事由:本公司原訂於96年5月30日召開之96年股東常會,業獲經濟部96年5月21日經授商字第09601108010號函核准,並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延至96年8月16日召開。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6/18~96/08/166.其他應敘明事項:(1)停止過戶期間為96/06/18~96/08/16,於停止過戶起始日(不含)前均得受理股東過戶事宜。(2)本公司將依法另行公告延期召開股東常會之相關訊息。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5/24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8/163.股東會召開地點:國泰金融會議廳(住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九號一樓)4.召集事由:一、本公司原訂於96年5月30日召開之96年股東常會,業獲經濟部96年5月21日經授商字第09601108010號函核准,並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延至96年8月16日召開。二、會議主要議程內容如下:(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公司治理執行情形報告」2.本公司募集公司債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虧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準則」案3.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其他討論事項(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案(註:計選任獨立董事3人、非獨立董事12人、監察人2人)(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6/18~96/08/16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96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及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公告,請查詢公開資訊觀測站「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之本公司公告。(2)有關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特別股及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依法於停止過戶期間停止受理轉換普通股。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96/05/07 ~ 96/05/08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倫敦、新加坡、香港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本公司應德意志銀行之邀,於5月7日至8日分別於倫敦、新加坡與香港向海外機構投資人介紹本公司並說明未來經營方針,簡報內容簡要說明如下:1.台灣高鐵公司簡介2.公司背景3.高鐵建設介紹4.經營策略5.最近的發展6.具吸引力的市場7.有競爭力的都市間交通方式8.客運方式與成本比較9.政府的支持10.世界級的營運11.高度安全標準12.行銷策略13.站區事業發展用地介紹14.經驗豐富的專業管理團隊15.主要股東結構16.計畫資金運用17.計畫資金來源18.聯合貸款19.2004-2006簡要財務摘要20.票價制定方式21.運量假設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電腦系統問題,該簡報檔案暫無法上傳,將於電腦系統可上傳之時間,上傳簡報資料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治理專區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8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國泰金融會議廳(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九號一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公司治理執行情形報告」2.本公司募集公司債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2.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虧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準則」案3.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其他討論事項(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案(註:計選任獨立董事3人、非獨立董事12人、監察人2人)(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01~96/05/30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3/2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無特別股:本公司擬分派之九十五年度甲種、乙種及丙種特別股之建設股息合計新台幣3,162,787,673元整。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3/30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前於民國92年分次辦理私募發行之甲種及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民國95年12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57958號函核准補辦公開發行在案。二、上述甲種及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於民國96年第一季轉換為普通股之股數,計30,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於民國96年3月21日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6010556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三、茲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本次轉換後已發行股份總數:普通股5,081,10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0,811,000,000元整,特別股5,428,956,5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4,289,565,000元整。(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可轉換特別股轉換普通股後所發行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目前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有所不同,暫不申請興櫃市場櫃檯買賣。(三)本次普通股新股係印製實體股票交付。四、權利證書換發普通股股票作業程序:(一)敬請本次已轉換權利證書之股東持「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寄之「股票換發聲請書」,蓋妥原留印鑑後,郵寄或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換發。(二)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6年4月1日起至96年4月5日止。2.換發基準日:民國96年4月5日。五、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96年4月12日(星期四)起開始受理本次(96年第1季)申請轉換股東所取得之「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換發「普通股股票」作業,並於受理換發請求日後之五個營業日交付股票。六、本公司發行之甲種/乙種/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依法於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96/4/1~96/5/30停止受理轉換為普通股。七、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過戶及申請換發普通股股票地點: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3/27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誤值本公司96年1月及2月背書保證增減金額及累計餘額,更正如下更正項目:(96年1月份) 原申報金額 更正後申報金額本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 0 -10,000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 10,000 0更正項目:(96年2月份) 原申報金額 更正後申報金額本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 0 0本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 10,000 0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申報資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03/09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a.本公司96年3月9日經第三屆第四十九次董事會通過「本公司甲種及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股東於九十六年第一季申請轉換之普通股(合計3,020萬股)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記」案。b.依本公司甲種/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96年第一季之普通股換發基準日為3月2日,本次特別股(合計30,200,000股)經轉換後,本公司流通在外之普通股由原5,050,900,000股,增加為5,081,100,000股,特別股由原5,459,156,500股,減少為5,428,956,500股,已發行總股數不變。C.本次申請轉換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目前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興櫃市場上交易流通之股份)有所不同,暫不得申請興櫃市場櫃檯買賣。俟本公司96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表並經董事會訂定特別股股息發放基準日,於基準日後即予以申請興櫃登錄。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3/09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六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100億元整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或其整倍數5.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不超過7年7.發行利率:固定計息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由兆豐銀行等22家銀行提供聯貸銀行保證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本公司發行之九十一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10.承銷方式: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採未對外公開銷售11.公司債受託人: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13.發行保證人:兆豐銀行等22家銀行保證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5.簽證機構: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17.賣回條件:不適用18.買回條件:不適用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3/09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國泰金融會議廳(住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九號一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公司治理執行情形報告」(二)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二)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虧撥補承認案三、討論事項:(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二)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準則」案(三)修訂本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四)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五)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六)其他討論事項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01~96/05/30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96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及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公告,請查詢公開資訊觀測站「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之本公司公告。(2)有關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特別股依法於停止過戶期間停止受理轉換普通股。
公告本公司95年第四季可轉換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股票劃撥暨上興櫃日期 1.事實發生日:96/01/25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前於民國92年分次辦理私募發行之甲種及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民國95年12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57958號函核准補辦公開發行在案。二、上述甲種及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於民國95年第四季轉換為普通股之股數,計5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於民國96年1月17日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6010081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自民國96年2月8日(星期四)正式於櫃檯中心買賣。三、茲將新股上興櫃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原已上興櫃股票:普通股4,999,90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共計新台幣49,999,000,000元整。(二)本次轉換後新股申請上興櫃之股票:普通股51,00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10,000,000元整。(三)累計上興櫃總股數:普通股5,050,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0,509,000,000元整。(四)新股權利義務:本次可轉換特別股轉換普通股後所發行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五)本次普通股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四、權利證書換發無實體普通股作業程序:(一)敬請本次已轉換權利證書之股東持「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寄發之「股票換發聲請書」、「登錄專戶/特定保管股東帳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後,郵寄或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換發無實體普通股股票。(二)換發無實體普通股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6年1月27日起至96年2月7日止。2.換發基準日:民國96年1月31日。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96年1月31日起開始受理本次(95年第4季)申請轉換股東所取得之「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換發「無實體普通股股票」作業。五、股票發放及上興櫃日期:本次無實體普通股股票訂於民國96年2月8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原「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亦至該日起停止流通。本次申請轉換之股東如未於96年2月2日前依前項手續辦理換發無實體普通股且未開立集保帳號,致未能於民國96年2月8日劃撥之股東,其新股將先轉入登錄專戶,待股東申請換發並提供所開立之集保帳號後,即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六、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過戶及申請換發無實體普通股股票地點: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6.因應措施:無
董事會通過「本公司甲種及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暨申請興櫃股票登錄事宜」案 1.事實發生日:96/01/03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a.本公司96年1月3日第三屆第四十七次董事會通過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興櫃股票無實體登錄,並授權董事長辦理後續相關申報及訂定換發股票基準日等事宜案。b.按本公司甲種及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合計2,824,249,500股,發行迄今已逾三年,依本公司甲種/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規定,特別股股東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轉換為普通股。c.本次特別股(合計51,000,000股)經轉換後本公司流通在外之普通股由原4,999,900,000股,增加為5,050,900,000股,特別股由原5,510,156,500股,減少為5,459,156,500股,已發行總股數不變。d.為使本次申請股東所轉換之普通股股票得於興櫃市場交易買賣,並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1條第2項所定:經補辦公開發行之有價證券,其申請興櫃之股票應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方式辦理之規定,擬將本次轉換後之51,000,000股普通股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興櫃股票無實體登錄。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96年1月3日第三屆第四十七次董事會通過簽署M101標電車線維修車輛與架線車採購案 1.事實發生日:96/01/032.契約相對人:德商Windhoff Bahn-und Anlagentechnik GmbH。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於高雄左營基地、台中烏日基地及新竹六家基地等三處安裝電車線維修車輛與架線車,以應維修之需要。契約金額:歐元10,500,000元(不含稅)。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不利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興建及營運台灣高速鐵路。9.其他應敘明事項:a.依董事會決議。b.合約尚待簽署。
1.發生變動日期:96/01/0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進勇,行政院法務部政務次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趙國帥,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改派代表人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3/06/22~96/06/217.新任生效日期:96/01/02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5/11/10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無擔保海外可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暫定美金三億元為上限4.每張面額:美金一千元或其整倍數5.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暫定5年7.發行利率: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高鐵興建營運所需10.承銷方式: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1.公司債受託人: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2.承銷或代銷機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3.發行保證人:無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5.簽證機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7.賣回條件: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8.買回條件: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21.其他應敘明事項:實際發行情形,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
1.事實發生日:95/10/03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依公司法第二三四條、經濟部經商字第09100514570號函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七條之一第一款及第七條之二第一款辦理。(二)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七條之一第一款及第七條之二第一款明訂本公司發行之甲種、乙種及丙種特別股應發放之股息,應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表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之股息。(三)本公司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及盈虧撥補議案業經九十五年六月九日股東常會承認通過,其中包括應付甲種、乙種及丙種特別股之建設股息合計新台幣三、○七一、二一一、二九四元整,係依本公司發行之甲種及乙種特別股總面額以股息年利率5%,以及丙種特別股之發行價格以股息年利率9.5%,分按九十四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之。(四)本公司95年9月28日第三屆第四十二次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94年度甲種、乙種及丙種特別股股息發放基準日在案。(五)本公司謹訂定九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為上開股息發放基準日。(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5年10月27日起至95年10月3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甲種、乙種及丙種特別股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95年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95年10月26日郵戳為憑,逕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證券名稱 :盛華1699債券基金2.交易日期:94/11/25~95/03/2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38,325,207.5700單位每單位價格:12.2687元總金額:470,202,194元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2,207,658元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無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數量:0單位金額:0元正權利受限情形:0單位辦理質權設定7.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數額:占最近期財務報告總資產比例:3.89%占最近期財務報告股東權益比例:15.23%最近期財務報告營運資金:-3,837,059,000元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投資理財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03/072.發生緣由:有關「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航發會投資高鐵無效」之報導本公司說明如下:(1)本公司無從得悉航發會董事會之決策過程,對於法院裁定書之內容亦無所悉,故對於媒體報導所指稱事項無從判斷、回覆或評論。(2)基於確保交易安全之法律基本原則,航發會認購高鐵特別股之交易行為係屬有效,且高鐵公司為善意第三人,其權益依法受有保障。(3)行政院蘇院長與交通部郭部長今日在立法院答覆立法委員相關質詢時已澄清,高速鐵路為國家重要基礎建設,政府會繼續支持高鐵完成興建營運,航發會認購高鐵特別股之資金不會收回。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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