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高鐵(上)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98/09/212.法人名稱: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魏幸雄,中華航空(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歐晉德,台灣高速鐵路(股)公司執行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8/16~99/08/157.新任生效日期:98/09/2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8/10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莫拉克颱風影響6.因應措施:本公司受莫拉克颱風影響,調整營運班次數說明如下:8/7 :共營運19班次。8/8 :取消所有營運班次。8/9 :共營運62班次。8/10:恢復全線列車運行,並調整營運服務模式為每整點及半點,各發一班列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98年第二季可轉換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股票劃撥暨興櫃買賣日期。1.事實發生日:98/07/28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前於民國92年、93年及94年辦理私募發行之乙種、丙五種及丙八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9512月14日以金管證一字第0950157958號函、民國96年11月13日以金管證一字第0960063728號函及民國97年7月1日之金管證一字第0970032491號函核准補辦公開發行在案,總計補辦公開發行股數為1,417,226,500股。二、按本公司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6條規定普通股換發基準日辦理98年第二季換發之普通股股票計605,37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於98年7月16日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98011556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三、前項轉換後之普通股,計605,370,000股,擬預定於民國98年8月14日(星期五)正式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市場登錄櫃檯買賣。四、茲將新股申請興櫃股票買賣有關事項公告於后:(一)原已申請興櫃櫃檯買賣之股數:普通股5,897,862,6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8,978,626,470元整。(二)本次轉換後新股申請興櫃櫃檯買賣之股數:普通股605,370,0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共計新台幣6,053,700,000元整。(三)累計興櫃買賣總股數:普通股6,503,232,6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65,032,326,470元整。(四)新股權利義務:本次可轉換特別股轉換普通股後所發行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五)本次普通股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五、換發無實體普通股作業程序:(一)於98年6月29日(含)前已轉換權利證書之股東,請持「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發聲請書」、「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後,郵寄或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換發無實體普通股股票。(二)換發無實體普通股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8年7月31日起至98年8月13日止。2.換發基準日:民國98年8月4日。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98年8月14日起開始受理本次申請轉換股東所取得之「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換發「無實體普通股股票」作業。六、股票發放及於興櫃市場櫃檯買賣日期:本次無實體普通股股票預定於民國98年8月14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在興櫃市場櫃檯買賣,原「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亦至該日起停止流通。本次申請轉換之股東如未於98年8月7日前依前項手續辦理換發無實體普通股且未開立集保帳號,致未能於民國98年8月14日劃撥之股東,其新股將先轉入本公司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下之登錄專戶,待股東申請換發並提供所開立之集保帳號後,即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七、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過戶及申請換發無實體普通股股票地點: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7/132.契約相對人:中華民國交通部、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交通部(契約甲方)、臺灣銀行(契約丙方)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8/07/13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確認三方對於未來台灣高鐵公司進行債務重組時,簽訂三方契約之共識。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重組合理健全之融資架構,以期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債務重組。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董事會通過「本公司特別股股東於九十八年第二季申請轉換之普通股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記暨申請興櫃股票登錄事宜」案1.事實發生日:98/07/09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a.本公司98年7月9日第四屆第三十次董事會通過九十八年第二季特別股股東申請轉換之普通股(合計605,370,000股)向經濟部辦理變更登記暨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興櫃股票無實體登錄,並授權董事長辦理後續相關申報及訂定換發股票基準日等事宜。b.按本公司甲種、乙種及丙一種至丙九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發行迄今已逾三年,依本公司甲種/乙種/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規定,特別股股東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轉換為普通股。c.本公司98年第二季之普通股換發基準日為6月30日,本次特別股(合計605,370,000股)經轉換後,本公司流通在外之普通股由原5,897,862,647股,增加為6,503,232,647股,特別股由原4,634,361,660股,減少為4,028,991,660股,已發行總股數不變。d.本次申請轉換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目前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e.為使本次申請股東所轉換之普通股股票得於興櫃市場交易買賣,並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71條第2項所定:經補辦公開發行之有價證券,其申請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應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方式辦理之規定,擬將本次98年第二季申請股東所轉換之605,370,000股普通股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興櫃股票無實體登錄。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6/25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依本公司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0條規定,本公司所發行之丙九種特別股,股東得申請轉換普通股之期間係本特別股發行滿三年之翌日起至到期日前三個月止。所稱到期日,經本公司96年12月14日第四屆第六次董事會決議,應解為未來特別股實際回收日,以維該特別股股東權益。(2)倘本公司就前揭丙九種特別股屆期無法回收時,依本辦法第18條規定,特別股股東之權利義務仍依本辦法規定之發行條件延續至收回為止。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專業子公司以從事站區開發事宜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98/06/052.投資計劃內容:由本公司設立台灣高鐵站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高鐵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及台南等五處車站事業發展用地之開發計畫擬訂及評估、規劃設計、招商引資、計畫執行及管理與資產管理等項目。3.預計投資投入日期:取得交通部同意後,依計畫投入執行。4.資金來源:自有資金。5.具體目的:藉由專業分工以提高站區之經營績效,增加對高鐵建設之挹注。6.其它應敘明事項:本案依興建營運合約規定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後,須事先取得交通部之同意,始得為之。
1.股東會日期:98/06/032.重要決議事項:(一)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二)本公司公司治理執行情形報告。(三)本公司募集公司債辦理情形報告。(四)通過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五)通過本公司九十七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六)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七)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八)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九)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98/06/0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 事:殷琪(本公司董事長)董 事:胡懋麟董 事:劉國治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事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殷琪,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及台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董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胡懋麟,擔任該公司董事長。(3)董事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國治,擔任富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富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職期間內。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98年股東常會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新增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1.事實發生日:98/04/09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7年度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送監察人查核中,尚未正式上傳公告。惟基於重大財務數據之即時揭露,有助於股東及投資人掌握相關資訊,本公司爰於98年4月6日為重大訊息揭露。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98/04/073.報導內容:有關報載高鐵公司97年度累積虧損事宜。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97年度營業收入約為230億元,營業成本及費用約293億元(含折舊費用約189億元),另利息支出約174億元,稅後淨損約為250億元。(2)97年度營運虧損主要係因高鐵BOT計畫之營運特性,需事先投入之設備及工程的成本金額龐大,致折舊成本及利息費用高於營業收入。6.因應措施:將於98年股東常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97年度財務報告,將依規定另行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0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決議不分配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4/06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九十七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楊美雪及陳雅琳會計師查核竣事。(2)本公司九十七年度財務報表業經提送本公司98年4月6日第四屆第二十六次董事會核議通過在案。(3)依本公司九十七年度財務報告顯示,本公司營運初期營業收入尚未達規模,因折舊及利息費用之負擔甚大(96年及97年累計利息費用319億元,累計折舊379億元,共達698億元),截至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積虧損計新台幣67,570,527千元,累計虧損已逾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將於98年股東常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4/062.法人名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呂秋香,行政院主計處第二局副局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代表人將另行改派5.異動原因:法人監察人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6/08/16~99/08/157.新任生效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生效將視代表人另行指派之日期而定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2.報導日期:98/03/113.報導內容:有關報載高鐵公司97年度虧損事宜。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97年度財務報告尚在會計師查核簽證中,待完成後即依規定辦理公告說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2/27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面對全球經濟衰退及國內景氣低迷的現實,台灣高鐵公司檢視通車兩年的營運績效,決定採取必要之開源節流作為,一方面透過調整營運班次、董事長停止支薪、高層主管依職等越高減幅越大的原則,分別減薪20%∼10%等實際節流作為,撙節營運支出的成本,同時擴大票價優惠措施刺激消費,增加旅運人次及票箱收入以開拓財源。相關因應作為說明如下:一、 調整營運班次:自3月16日起,台灣高鐵將現行每週發車942班次,調整為816班次,總計每週減少126班次,減少比例為13.37%。未來並將依據整體經濟環境與運輸市場之發展狀況,進行後續必要第二階段調整營運班次之規劃。新班表車次調整重點說明如下:(一)每天雙向發車130至142班次,調整為每天發車106至134班次,其中平日(週一至週四)減少100班次,比例為19.08%;假日(週五至週日)減少26班,比例為6.22%。(二)調整後營運列車班表,原則維持每小時發出2班「台北-左營」沿途停靠各站模式列車,並加上1班「台北-板橋-台中-左營」或「台北-板橋-台中-嘉義-台南-左營」停靠模式列車。(三)週一至週四取消的列車班次,南下列車取消時段分佈在上午8時至晚間19時,北上列車取消時段則分佈在上午7時至晚間21時,平均每小時取消1至2班次列車。(四)週一至週四旅客較多時段(上午7時至10時,以及晚間20時),高鐵維持每小時發出4班列車,包括2班「台北-左營」沿途停靠各站模式列車,以及2班「台北-板橋-台中-左營」停靠模式列車。旅客較少時段(上午11時至下午16時30分),則維持每小時發出2班「台北-左營」沿途停靠各站模式列車。(五)週五至週日每日取消6班至12班次列車。南下部分:1、週五取消列車時段分布於上午8時、10時及13時;2、週六取消列車時段分布於8時至11時、13時及18時;3、週日取消列車時段分布於8時、9時、11時及13時。北上部分:1、週五取消列車時段分布於上午8時、11時及21時;2、週六取消列車時段分布於7時至9時、11時、18時及21時;3、週日取消列車時段分布於7時、9時、11時及21時。(六)3班次列車變更停靠模式:1、原每日運行之南下139車次列車,變更為週五、六、日運行之1239車次,並增加停靠嘉義站、台南站。2、原每日運行之北上140車次列車,變更為週五、六、日運行之1240車次,列車發車時間提前至14時18分左營站發車,並增加停靠嘉義站、台南站。3、原每日運行之北上178車次列車,變更為278車次,並增加停靠嘉義站、台南站。二、擴大票價優惠:自3月16日起,台灣高鐵公司將擴大實施現行優惠方案,包括標準車廂對號座雙色優惠擴大優惠時段,自由座平日(週一至週四)全面85折;團體旅客自3月2日起,一般旅客自3月3日起,可預購台灣高鐵3月16日起生效之新班表及優惠車次(列車時刻表詳http://www.thsrc.com.tw/tw/ticketing/timetable.asp)。(一)平日(週一至週四)部分:1、標準車廂對號座:全面實施雙色優惠,總發車424班次,其中85折之藍色車次292班,比例高達68.87%;65折之橘色車次132班,比例則為31.13%,全天提供藍橘優惠。2、自由座:由現行標準車廂對號座定價之93折,調整為85折。(二)假日(週五至週日)部分:1、標準車廂對號座擴大雙色優惠,總發車392班次,優惠車次266班,比例超過2/3(67.86%)。2、週六發車130班,各班次標準車廂對號座全面藍橘,優惠車次百分百。三、 節省營運成本:台灣高鐵公司除已執行搬遷節省租金及縮減各單位預算20%之外,並將採行下列作為:(一)自2009年2月1日起,董事長停止支領薪資。(二)自2009年3月1日起,執行長及執行副總各減薪20%,副總經理及協理級員工各減薪15%,經理級員工減薪10%。(三)全面檢視既有人力配置,並進行必要之組織精實與人力精簡作業。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98年第一季普通股換發基準日為98年2月27日1.事實發生日:98/02/26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前於民國92~94年分次發行之甲種、乙種、丙一種至丙九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按本公司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6條規定第一季普通股換發基準日為決定當年度股東常會日期之董事會召開日(不含)前七天。二、本公司擬於98/03/06召開第四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決議98年度股東常會召開日期,故本公司甲種、乙種、丙一種至丙九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第一季普通股換發基準日為98/02/27。屆時將由本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轉換股份之公司變更登記,俾便發行普通股股票予轉換股東。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特別股股東申請換發普通股地點):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聯合晚報。2.報導日期:98/02/063.報導內容:有關媒體報導高鐵公司利息掛帳3年之新聞。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一、本公司第一聯貸案聯合授信契約,自89年2月簽訂至今,高鐵計畫由籌備、興建至興建完成順利營運,整體計畫風險已大幅降低,且總體經濟狀況已有所改變,故進行適當融資重整實屬必要。因此,本公司於96年開始營運以來,即依實際營運狀況積極研擬並進行融資重整,並非紓困案件。二、本次融資重整計畫主要配合本公司之實際運量狀況、高鐵計畫未來現金流量等因素的調整,重新檢視原聯合授信契約之融資條件,其中延後三年還息並非免繳利息,而係就延繳利息於三年後分期攤還,並就該期限內原本應付之利息予以加碼,惟目前相關融資條件仍在協商中,尚未定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1/132.債權銀行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20家。3.發生緣由:兆豐銀行於97/9/2召開銀行團會議,請銀行團同意調降台灣高鐵聯合授信案甲項授信使用銀行資金部分利息。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兆豐銀行於98/1/13函知聯合授信銀行團及本公司,有關「台灣高鐵聯合授信案甲項授信使用銀行資金部份降息」乙案,已獲全體聯貸銀行團同意,並依授信契約規定與本公司簽訂增修契約。5.因應措施: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1/13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依本公司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0條規定,本公司所發行之丙八種特別股,股東得申請轉換普通股之期間係本特別股發行滿三年之翌日起至到期日前三個月止。所稱到期日,經本公司96年12月14日第四屆第六次董事會決議,應解為未來特別股實際回收日,以維該特別股股東權益。(2)倘本公司就前揭丙八種特別股屆期無法回收時,依本辦法第18條規定,特別股股東之權利義務仍依本辦法規定之發行條件延續至收回為止。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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