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鍥精密電子(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2/0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12/02(3)舊任者姓名:李佳玲(4)新任者姓名:新任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另行公布(5)異動情形:離職(6)生效日期:104/12/02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董事會決議新任人選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4/12/012.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基於本公司目前營運狀況考量,股東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撤銷股票公開發行。(2)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為準。
1.事實發生日:104/10/27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基於本公司目前營運狀況考量,董事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104/10/27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0/27(2)股東會召開日期、時間:104/12/01上午9時(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88號7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1.本公司擬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2.本公司變更公司章程案。(二)臨時動議。(三)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11/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12/01
1.事實發生日:104/06/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調整之情形報告。(4)本公司庫藏股註銷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4/08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08(2)股東會召開日期、時間:104/06/25上午9時(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67號2樓(珍豪大飯店遠東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調整之情形報告。4.本公司庫藏股註銷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臨時動議。(四)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5(7)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說明如下:(一)提案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二)議案內容:提案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4年04月20日起至104年0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4年04月29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處所:和鍥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受理地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88號7樓受理電話:(02)2995-2730(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如有股東逾越本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1.事實發生日:104/04/082.發生緣由: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無。3.因應措施: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182.發生緣由:本公司第二次買回庫藏股屆滿三年未轉讓予員工,據證交法28-2條規定予以註銷,並依法定程序向經濟部提出資本變更登記申請,經核准後辦理股票註銷。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減資金額:3,214,470元(2)消除股份:321,447股(3)減資比率:1.2276%(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58,626,890元(5)減資基準日為104/01/08
1.事實發生日:103/08/262.發生緣由:本公司第一次買回庫藏股屆滿三年未轉讓予員工,據證交法28-2條規定予以註銷,並依法定程序向經濟部提出資本變更登記申請,經核准後辦理股票註銷。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減資金額:3,200,000元(2)消除股份:320,000股(3)減資比率:1.2074%(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261,841,360元(5)減資基準日為103/09/15
公告序號:1主旨:和鍥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減資換發新股暨退還股款通知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3年5月14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減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1355號函核准,並奉新北市政府103年6月27日北府經司字第1035160017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換股比例:舊股票壹仟股換發新股票捌佰股;依減資前股份計算,每股退還股款新台幣1.774元。三、減資退還股款之交付方式:本次退還股款於103年8月6日發放,屆時將依貴股東提供之銀行帳號匯入(匯費由退還股款中扣除);無法匯款者,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至貴股東通訊地址(郵資由退還股款中扣除)。四、授理申請換發日期:103年8月6日起。五、換發手續:請親臨或郵寄下列文件至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一)已辦妥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2.股票換發聲請書3.原留印鑑。(二)尚未辦妥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2.證券交易稅單、完稅證明或有價證券交付清單3.轉讓過戶書4.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5.辦理過戶後並填蓋股票換發聲請書。六、換發新股票交付時間:於收件後第五個營業日交付。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3/06/18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李禾方儀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余聖河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戴信維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劉建良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考量公司業務及管理上之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3/06/09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6/1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相關事宜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3年05月14日經10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及退還部分股款予股東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6月0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1355號函核准在案。(2)本次減資依照公司法第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新臺幣66,260,340元,其中減少資本新台幣7,457,596元以彌補虧損,58,802,744元整用以退還股款予股東,銷除已發行股份6,626,034股,依目前實收資本額331,301,700元計算,減資比例約為20%;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65,041,360元整,股份為26,504,136股。(3)減資基準日:103年06月19日。(4)減資換股最後過戶日:103年07月26日。(5)停止過戶日:103年07月27日至103年08月05日。(6)減資換股基準日:103年07月31日。(7)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需變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減資相關事項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05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66,260,340元(含彌補虧損7,457,596元及退還股款予股東58,802,744元),消除股份6,626,034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06月0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1355號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和鍥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電子零件、各種連接器及電腦軟體設計買賣、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設計製造加工買賣業務。。2.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3.代理前各項產品之經銷報價投標業務。4.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5.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6.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7.CQ01010模具製造業。8.F106030模具批發業。9.F206030模具零售業。10.F401010國際貿易業。11.F401030製造輸出業。1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88號7樓。(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83年09月24日訂定,102年06月28日第13次修訂。(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金額新臺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331,301,700元。(七)減資消除資本總額及股數:本次減資66,260,340元(減資率約為20%),消除股份6,626,034股,每股面額為10元。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預計每仟股減除200股,每仟股換發800股,普通股股東每仟股可退還現金1,774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並折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則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八)減資後發行股份數額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5,041,360元,發行股數計26,504,1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九)本次減資用途: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十)減資基準日:103年06月19日。(十一)減資基準日:103年06月19日。(十二)減資換股最後過戶日:103年07月26日。(十三)停止過戶日:103年07月27日至103年08月05日。(十四)減資換股基準日:103年07月31日。(十五)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需變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另行公告。(十六)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5/162.發生緣由:本公司經10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案。3.因應措施:(1)本公司經103年5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同意辦理減資,擬減少資本額66,260,340元整,其中7,457,596元整用以彌補虧損,另58,802,744元整用以退還股款予股東,計銷除股份6,626,034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65,041,360元,每股面額10元,發行股份總額為26,504,136股。(2)債權人對此減資如有異議,請自103年5月16日起至6月16日止之期限內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公司提出,逾期即視為無異議。(3)債權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之異議視為撤回,併此告知。(4)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召開103年股東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5/1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3/1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5/14公告內容: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012.股東會召開日期、時間:103/05/14上午9時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67號2樓(珍豪大飯店遠東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3)減資案。(4)董事增、補選案。(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一)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議案內容:提案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3年03月12日起至103年03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03月24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處所:和鍥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88號7樓電話:(02)2995-2730(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如有股東逾越本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6.持有1,000股以下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以公告方式代替。7.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4/07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01(2)股東會召開日期、時間:103/05/14上午9時(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67號2樓(珍豪大飯店遠東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3.減資案。4.董事增、補選案。5.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1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14(7)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說明如下:(一)提案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二)議案內容:提案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3年03月12日起至103年03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03月24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處所:和鍥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受理地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88號7樓受理電話:(02)2995-2730(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如有股東逾越本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1.事實發生日:103/04/032.發生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減資用以彌補虧損及退還部分股款予股東。3.因應措施:(1)減資金額: 新台幣66,260,340元整,其中7,457,596元整用以彌補虧損,另58,802,744元整用以退還股款予股東。(2)消除股份: 6,626,034股(3)減資比率: 20%。(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 新台幣265,041,360元。(5)預定股東會日期:103/05/14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個別計算,預計每仟股減除200股,每仟股換發800股,普通股股東每仟股可退還現金1,774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並折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則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2)本案俟決議通過後列為本年度股東常會議案並於股東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3)本次減資相關事宜、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因素變更,或減資基準日流通在外股份發生變動,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3/04/012.發生緣由: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無。3.因應措施: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4/012.發生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部分股款予股東。3.因應措施:(1)減資金額: 新台幣66,260,340元整。(2)消除股份: 6,626,034股。(3)減資比率: 20%。(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 新台幣265,041,360元。(5)預定股東會日期:103/05/14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個別計算,預計每仟股退還現金2,000元,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並折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則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2)本案俟決議通過後列為本年度股東常會議案並於股東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3)嗣後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經主管機關要求、其他因素影響,致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變動,而需調整減資比率與每股退還金額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3/04/01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01(2)股東會召開日期、時間:103/05/14上午9時(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67號2樓(珍豪大飯店遠東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3.董事增、補選案。4.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5.現金減資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1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14(7)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說明如下:(一)提案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二)議案內容:提案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3年03月12日起至103年03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03月24日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處所:和鍥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受理地址: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88號7樓受理電話:(02)2995-2730(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如有股東逾越本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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