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中票券金融(公)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放100年度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放100年度現金股利公告一、本公司100年度現金股利業經101年5月8日股東常會通過,提撥新台幣264,078,727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61元整。二、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5月28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並於101年6月8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抬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之。三、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5月24日起至101年5月28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1年5月23日(星期三)下午四點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四、特此公告。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更正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主 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更正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5/0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3/1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5/08公告內容: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依 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101年2月17日及3月1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及地點:本公司訂於101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北市敦化北路88號4樓會議廳。二、會議主要內容:1、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查核報告書。2、承認事項:(1)、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一):(1)討論本公司章程修正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規則」修正案。4、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各一席之選舉案。5、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提撥新臺幣264,078,727元,每股配發0.61元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四、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3)受理期間:101年3月1日起至101年3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1年3月10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4)受理處所: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8號4樓)電話:(02)2778-5577及聯絡人:蔡雪華。(5)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五、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補選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1)股東提名資格: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依公司法第165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股東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之提名,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2)受理期間:101年3月1日起至101年3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獨立董事選舉提名候選人,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1年3月10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於受理期間外之提名將不列入候選人名單。(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3)受理處所: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8號4樓)電話:(02)2778-5577及聯絡人:蔡雪華。(4)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補選1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5)提名檢附文件: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6)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將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並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3月10日至101年5月8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1年3月9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1年3月9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8號4樓)。八、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九、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IMG SRC="/WF_SQL_XSRF.html">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新增統計驗證機構)公告序號:1主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新增統計驗證機構)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5/0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3/1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5/08公告內容: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主 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新增統計驗證機構)依 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101年2月1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及地點:本公司訂於101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北市敦化北路88號4樓會議廳。二、會議主要內容:1、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查核報告書。2、承認事項:(1)、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一):(1)討論本公司章程修正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規則」修正案。4、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各一席之選舉案。5、討論事項(二):(1)擬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提撥新臺幣264,078,727元,每股配發0.61元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四、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3)受理期間:101年3月1日起至101年3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1年3月10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4)受理處所: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8號4樓)電話:(02)2778-5577及聯絡人:蔡雪華。(5)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五、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補選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1)股東提名資格: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依公司法第165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股東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之提名,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2)受理期間:101年3月1日起至101年3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獨立董事選舉提名候選人,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1年3月10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於受理期間外之提名將不列入候選人名單。(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3)受理處所: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8號4樓)電話:(02)2778-5577及聯絡人:蔡雪華。(4)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補選1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5)提名檢附文件: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6)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將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並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3月10日至101年5月8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1年3月9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1年3月9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8號4樓)。八、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IMG SRC="/WF_SQL_XSRF.html">
公告序號:1主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5/0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3/1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5/08公告內容: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主 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公告依 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101年2月1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及地點:本公司訂於101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北市敦化北路88號4樓會議廳。二、會議主要內容:1、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查核報告書。2、承認事項:(1)、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一):(1)討論本公司章程修正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規則」修正案。4、選舉事項:補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各一席之選舉案。5、討論事項(二):(1)擬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提撥新臺幣264,078,727元,每股配發0.61元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四、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3)受理期間:101年3月1日起至101年3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1年3月10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4)受理處所: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8號4樓)電話:(02)2778-5577及聯絡人:蔡雪華。(5)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五、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補選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1)股東提名資格: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依公司法第165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股東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之提名,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2)受理期間:101年3月1日起至101年3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獨立董事選舉提名候選人,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1年3月10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於受理期間外之提名將不列入候選人名單。(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3)受理處所: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8號4樓)電話:(02)2778-5577及聯絡人:蔡雪華。(4)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補選1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5)提名檢附文件: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6)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將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並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3月10日至101年5月8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1年3月9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1年3月9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88號4樓)。八、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九、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IMG SRC="/WF_SQL_XSRF.html">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0 44114 去年同期 0 85537 增減金額 0 -41423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48.43 本年累計 0 369836 去年累計 230 563814 增減金額 -230 -193978 增減百分比 -100.00 -34.40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公告序號:1主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一○○年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一○○年現金股利公告一、本公司99年度現金股利業經100年5月10日股東常會通過,提撥新台幣329,016,119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76元整。二、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5月30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並於100年6月10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抬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之。三、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5月26日起至100年5月30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四點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四、特此公告。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新增議案) 公告序號:1主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新增議案)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5/1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3/1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5/10公告內容:主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新增議案)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5/1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3/1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5/10公告內容:主 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依 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及地點:本公司訂於100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6號2樓會議廳舉行。二、會議主要內容:1、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查核報告書。2、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3、 討論事項:(1)、討論擬支給董事長獎金及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報酬案。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提撥新臺幣329,016,119元,每股配發0.76元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四、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3)受理期間:100年3月4日起至100年3月1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0年3月14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4)受理提案處所: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6號12樓)電話:(02)2562-3577及聯絡人:蔡雪華。(5)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3月12日至100年5月10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00年3月11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6號12樓)。七、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九十九年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九十九年現金股利公告一、本公司 98年度現金股利業經99年5月11日股東常會通過,提撥新台幣329,016,119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76元整。二、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6月1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並於99年6月15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抬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之。三、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 5月28日起至99年6月1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99年5月27日(星期四)下午四點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四、特此公告。
主旨: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1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3/13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11 公告內容: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主 旨: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依 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99年2月2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及地點:本公司訂於99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6號2樓會議廳舉行。二、會議主要內容:1、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查核報告書。 2、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3、選舉事項:本公司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應於本(99)年股東常會辦理選任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案。4、討論事項:(1)擬解除本公司第六屆董事及其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5、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擬提撥新臺幣329,016,119元,每股配發0.76元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四、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3)受理期間:99年3月2日起至99年3月1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99年3月12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4)受理提案處所: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6號12樓)電話:(02)2562-3577及聯絡人:蔡雪華。(5)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 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五、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1)股東提名資格: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依公司法第 165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股東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之提名,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2)受理期間:99年3月2日起至99年3月1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獨立董事選舉提名候選人,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99年3月12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於受理期間外之提名將不列入候選人名單。(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3)受理處所: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6號12樓)電話:(02)2562-3577及聯絡人:蔡雪華。(4)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5)提名檢附文件: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6)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日前,將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並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3月13日至99年5月11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99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99年3月12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38 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6號12樓)。八、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九、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08/192.發生緣由: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字第09730005560號令修正令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標售債權本金3仟3佰90萬元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九十八年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九十八年現金股利公告一、本公司97年度現金股利業經98年5月20日股東常會通過,提撥新台幣194,812,176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45元整。二、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8年5月27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並於98年6月8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抬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之。三、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8年5月23日起至98年5月27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98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四點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05/202.發生緣由: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三)字第09730005560號修正令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標售債權本金1仟4佰萬元
(三)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四年五月十日起至九十四年五月十四日止停止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變更。凡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四年五月九日下午五時前駕臨(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辦理過戶(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2361-3033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現金股利業經九十四年五月十一日股東常會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75元整。二、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並於九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抬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之。三、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四年五月十四日起至九十四年五月十八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九十四年五月十三日(星期五)下午四點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四、特此公告。
一、開會時間及地點:本公司訂於九十四年五月十一日(星期三)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6號7樓會議廳舉行。二、會議主要內容:1、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九十三年度查核報告書。2、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三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九十三年度盈餘分配案。3、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現金股利:擬提撥新臺幣324,686,960元,每股配發 0.75元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四年三月十三日至九十四年五月十一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四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五、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四十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6號12樓)六、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七、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 2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公告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二日(93)中管字第 106 號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之分配,業經本九十三年股東常會通過,每股分派新台幣0.8元。二、本公司九十三年五月十二日業經董事會議決議訂定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並於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抬頭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之。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五月十五日起至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4月12日 04/12 14:46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派90度現金股利相關資料如下: 1.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2002.04.26 2.每股分派 1元 3.停止股票過戶:2002.04.22起至2002.04.26止 4.股務:日盛證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 1段10號11樓)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2月7日 02/07 10:15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91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如下: 1.召開日期:2002.04.10(星期三)14:30 2.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16號12樓會議廳 3.會議內容: (1)總經理報告本公司90年度營業概況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90年度決算報告 (3)本公司9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提請承認案 (4)本公司90年度盈餘分配案 (5)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6)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7)擬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人選舉辦法案 4.停止過戶日期:2002.02.10∼2002.04.10 5.股務: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02-23826789)。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4月26日 04/26 16:39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89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 89年度財報 89年度財測------------------------------------------------股東權益表: 股 本: 4,162,653 資本公積: 124 保留盈餘: 685,638 股東權益: 4,848,415損益表: 收 入: 896,813 956,012 費 用: 437,836 527,307 稅前損益: 458,977 428,705 稅後損益: 388,727 345,570 每股盈餘: 0.93元 0.83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虧損或費用支出。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3月05日 03/05 08:32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90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如下: 1.召開日期:2001年04月11日(星期三)14:30 2.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16號12樓會議廳 3.會議內容: (1)報告事項: 1.總經理報告本公司89年度營業概況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89年度決算報告 (2)承認事項: 1.本公司8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案 (3)討論事項: 1.本公司以前年度積存別盈餘公積,擬轉回保 留盈餘案 2.本公司89年度盈餘分配案 3.擬修正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選舉事項:選任本公司第3屆董事、監察人案 (5)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 4.89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發放現金股利0.9元 5.停止過戶日期:2001.03.12~2001.04.11 6.股務: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02-2382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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