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綜電腦(上)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志忠 本公司董事長、曾振順 本公司董事、柯啟成 本公司董事、謝茂川 本公司獨立董事、台灣肯懋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田財振 本公司獨立董事、漢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志忠 本董事長、曾振順 本公司董事、許弘宜 本公司副總經理吳彥桓 本公司副總經理謝茂川 本公司獨立董事、台灣肯懋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智儒 政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本公司獨立董事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劉建中、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董事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李志忠:840,028股曾振順1,489,671股吳彥桓81,336股許弘宜45,336股謝茂川0股陳智儒0股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63,914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7/06/27~100/06/267.新任生效日期:100/06/21~103/06/2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陳智儒 獨立董事2.謝茂川 獨立董事3.劉建中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謝茂川 台灣肯懋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智儒 政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劉建中、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群環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群冠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昆山科綸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21~103/06/2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劉建中 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劉建中群環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昆山科綸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群環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天山西路1068號F棟3樓昆山科綸貿易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偉業路8號273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腦資訊產品買賣及系統整合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大陸公司為群環百分之百子公司以公司法人身份代表擔任相關職務,對本公司無重大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0/05/0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泳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子公司Wincircle Technologic System Inc法定代表人及轉投資大陸蘇州綜訊電腦集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該經理人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林泳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大陸蘇州綜訊電腦集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大陸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新勝路21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研發電腦軟硬體、銷售自主研發產品、從事電腦軟硬件、交換機的批發、進出口網路設備佈線及計算機設備安裝調試及維修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士檢清地99立2794字第41438號2.事實發生日:99/11/0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對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以該貨款為該公司員工假藉公司名義所為與該公司無關而拒付4.處理過程:1.依新世紀資通公司函得知,該公司業務員工陳超倫及其主管杜順榮處長意圖不法所有,涉嫌偽造文書及詐欺恐對本公司造成損害,故檢具相關證事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具狀提出刑事告訴狀。2. 對於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應負起相關法律(民事)責任,在陳超倫、杜順榮依法提起刑事訴訟後,將再視事證予以提告。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13,959仟元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循法律程序全力求償,確保本公司債權7.其他應敘明事項:截至今日止本公司對新世紀資通公司之應收帳款約為新台幣13,959仟元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0/05/03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大中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培賞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詹淑薰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林億彰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國華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為考量公司業務及管理上之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0/05/03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與前任會計師及繼任會計師洽談相關變更與辦理委任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0/05/032.發生緣由:(1).董事會通過擬投資智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2).金額:新台幣540萬元,折合股數30萬股,每股新台幣18元(3).一次到位投入所認股款新台幣540萬元3.因應措施: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5/03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擬增資子公司Wincircle Technologic System Inc.再轉投資大陸蘇州綜訊電腦集成有限公司擬提高投入資本額由USD$56萬提高為USD$198萬,並辦理分期現金增資,預計第一期先行投入USD$50萬後續再依狀況評估決議。3.因應措施: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3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1公告內容:依 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一○○年四月一日董事會決議辦理說 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年六月廿一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 3樓(本公司會議室)。三、議事內容:(一) 報告事項1. 九十九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 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 提供背書保證額度動支情形報告。4. 投資大陸公司經營概況報告。5. 新世紀資通應收帳款進行進度報告案。6.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二) 承認事項1. 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2. 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三) 討論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公司章程」案。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7.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8.修訂「長短期投資管理辦法」案。9.修訂「關係人之交易作業程序」案。10.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11. 申請興櫃買賣案。12. 申請股票上櫃案。13. 全體股東放棄上櫃時採新股承銷所公開發行之現金增資認股權利案。14. 實體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案。(四)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行為限制案。(六) 臨時動議。四、股票停止過戶時間: 100年4月23日起至100年6月21日止。五、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時間:100年4月18日至100年4月27日止。受理提案提名處所: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 3樓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六、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23日起至6月21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0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0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18日起至100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股東提案處所: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 3樓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電話:07-3458011)。八、如有股東於前項受理期間內提案,擬另提請董事會審查,本次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屆滿後,如無股東提案或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九、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18-6425)。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或補發(電話:02-27186425)。十、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3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1公告內容:依 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一○○年四月一日董事會決議辦理說 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年六月廿一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 3樓(本公司會議室)。三、議事內容:(一) 報告事項1. 九十九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 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 提供背書保證額度動支情形報告。4. 投資大陸公司經營概況報告。5. 新世紀資通應收帳款進行進度報告案。6.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案。(二) 承認事項1. 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2. 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三) 討論事項: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修訂「公司章程」案。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6.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7.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報告案。8.修訂「長短期投資管理辦法」報告案。9.修訂「關係人之交易作業程序」報告案。10.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報告案。11. 申請興櫃買賣案。12. 申請股票上櫃案。13. 全體股東放棄上櫃時採新股承銷所公開發行之現金增資認股權利案。14. 實體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案。15. 解除本公司董事及(法人代表人)之競業行為限制案。16. 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四)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五)討論事項二:1.解除本公司董事及(法人代表人)之競業行為限制案。(六) 臨時動議。四、股票停止過戶時間: 100年4月23日起至100年6月21日止。五、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時間:100年4月18日至100年4月27日止。受理提案提名處所: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 3樓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六、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4月23日起至6月21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100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0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18日起至100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股東提案處所: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 3樓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電話:07-3458011)。八、如有股東於前項受理期間內提案,擬另提請董事會審查,本次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屆滿後,如無股東提案或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九、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18-6425)。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或補發(電話:02-27186425)。十、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九十九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資本變更登記核准公告公告內容:一、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新台幣20,000,000元發行新股(普通股) 計2,000,000股,其用以充實股本,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十一月廿二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64843號函核准發行,並報奉高雄市政府100年1月14日高市府四維經商公字第100010173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次增資新股有關股票簽證發行事宜,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於三十日內辦理,並於交付前公告之。
主旨: 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5 公告內容: 依 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九十九年四月十二日董事會決議辦理說 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 3樓(本公司會議室)。三、議事內容:1.九十八年度營業概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投資大陸公司經營概況報告。4.背書保證概況報告。5.承認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6.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7.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8.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9.討論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10.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11.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9年4月27日起至6月25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99年4月26 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99年4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五、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9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9年4月16日起至99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股東提案處所: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 3樓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電話:07-3458011)。六、如有股東於前項受理期間內提案,擬另提請董事會審查,本次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屆滿後,如無股東提案或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七、開會通知於99年5月25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列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查詢或補發(電話:02-27186425)。八、特此公告。
為補正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八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之會計師核閱意見乙事。1.事實發生日:98/08/282.發生緣由: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之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與其合併子公司之會計師核閱報告意見不一致。3.因應措施: 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其資產負債金額不具重大性,故將保留意見修改為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並與母公司之會計師查核報告意見一致。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本公司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董事會決議日期 九十八年八月二十日壹、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臺幣1,480,000元,並以盈餘新台幣10,868,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1,086,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53,868,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一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9951號核准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一、 公司名稱: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二、 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三、 公告方式:輸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四、 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五、 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0年10月5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98年6月30日。六、 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21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21,000,000股,已發行股份新台幣143,000,000元,分為14,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為新台幣143,000,000元,分為14,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七、 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之資本額為新新台幣153,868,000元,分為15,386,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股總額及條件如下:(一) 1、現金股利:新台幣1,480,00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壹股分派現金新台幣0.103496元。2、盈餘轉增資:(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0,868,000元,發新股1,086,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76股。(2)本次增資新股,其配發未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辦理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股份相同。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辦理發放,屆時當另行公告,另現金股利發放日為98年09月25日。十、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二、股票過戶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參、股票停止過戶日期:(一)本公司董事會訂於民國98年9月9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規定自民國98年9月5日起至民國98年9月9日停止股票過戶。(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依前述股票停止過戶日期,務請於民國98年9月4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辦妥過戶手續,俾能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肆、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5/202.說明: 本年度之盈餘,應先提繳稅款,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外,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擬自九十二年底累計未分配盈餘項下提撥一、二四五、○○○元發放為現金股利即每千股配發一○○元,俟本屆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 董監事酬勞:擬提撥九十二年度發放現金董監事酬勞新台幣八○、○○○元。員工紅利:擬提撥九十二年度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一五、○○○元,以配發基準日,分配之。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5/202.本公司九十二年度之盈餘,應先提繳稅款,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公司章程規定提撥員工紅利董監事酬勞後,擬配發一、一五○、○○○元即每仟股配發一○○元,俟本屆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 董監事酬勞:擬提撥九十二年度發放現金董監事酬勞新台幣八○、○○○元。員工紅利:擬提撥九十二年度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一五、○○○元,以配發基準日,分配之。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5/192.本年度之盈餘,應先提繳稅款,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董監事酬勞外為健全財務結構,擬不分配。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一、會議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十點整二、會議地點: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高雄辦公大樓三樓會議室三、說明: 九十三年股東常會之召開四、報告事項(一)報告事項: 1.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3.修定「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 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有關決算表冊,盈餘分配之相關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召開前四十日召開董事會通過,並另行公告之。六、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五月二日起至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請於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親洽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4625)辦理過戶。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O2)27184625。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se.com.tw/),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特此公告。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01月13日 01/13 20:54 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開始為興櫃股票之櫃檯買賣日期。一、櫃檯買賣股票種類及數量普通股一一、五○○、○ ○○股二、櫃檯買賣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 八日三、櫃檯買賣股票類別電子工業類四、櫃檯買賣股票樣式 (一) 九十年換發之普通股股票分壹萬股及壹仟股各 壹式,計貳式。 (二) 九十年增資股股票分壹仟股及不定額零股各壹 式,計貳式。 (三) 九十二年增資股股票分壹仟股及不定額零股各 壹式,計貳式。以上股票共計陸式。五、櫃檯買賣股票權利各式股票權利義務均相同。六、推薦證券商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寶來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七、股票簽證機構合作金庫銀行信託部八、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五樓電話:(○二 )二七一八六四二五九、股票櫃檯買賣代號及簡稱代號:三一四七 簡稱:大電十、公司英文名稱及簡稱英文名稱: JETWELL COMPUTER CO., LTD. 簡 稱:JETWELL十一、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八六○五九六一二
公告內容 原公告停止過戶日期為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七日下午四時前,更正為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八日下午四時前,特此公告。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柒拾肆萬伍仟元,每仟股配發新台幣六一•九一元整;並以盈餘(含股東股利新台幣陸佰參萬元整及員工紅利新台幣陸拾柒萬元整)共計新台幣陸佰柒拾萬元整轉增資,計擬發行記名式普通股陸拾柒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O元整,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0九二0一三四四三四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一)公司名稱: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各型電腦、資訊設備、軟硬體及其週邊設備之製造、加工、裝配、買賣代理銷售設計、維護等業務.2.有關電子自動化系統(機器人等)及電腦通信網路系統之設計、銷售、維護等業務.3.電腦程式設計買賣業務.4.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壹億捌佰參拾萬元整,分為壹仟捌拾參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O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壹億捌佰參拾萬元整,已發行壹仟捌拾參萬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民族一路一一六三號。(五)訂立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中華民國八十年十月五日由全體發行人一致同意而訂立。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人,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二人、獨立監察人一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分公司之設立:本公司得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及領域外本公司推行業務認為必要或適當之地處,設立分事務所。(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壹億參仟伍佰萬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一O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壹億壹仟伍佰萬元整,分為壹仟壹佰伍拾萬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本次發行新股陸拾柒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O元整,其發行條件如下:1.股東股利轉增資發行新股陸拾萬參仟股,由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五五•六七八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於配股基準日九十二年八月九日起至九十二年八月十三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併湊登記。逾期未辦理併湊登記者,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O條之規定以現金分派,尾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陸萬柒仟股,配發予員工。3.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十)增資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及擴充設備。(十一)股票簽證機構:合作金庫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三、茲訂定九十二年八月十三日為配息、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八月九日至九十二年八月十三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七日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五十四號四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O二-二七一八六四二五)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配發新台幣六一•九一元,茲訂於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起以支票方式委由本公司總務課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五、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製發,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六、茲將本公司八十九年度、九十年度及九十一年度經陳培賞、詹淑熏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並經股東會通過之盈餘分配表刊載於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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