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圓采科技(未)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100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6,265,562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17日 金管證發字第1000027987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 下: 一、公司名稱: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二) F401010國際貿易業 (三)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前各項產品之技術、管理諮詢顧問業務) (四)研究、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 鉭酸鋰晶圓 (Lithium Tantalite Wafer) 2. 鈮酸鋰晶圓 (Lithium Niobate Wafer) 3. 藍寶石晶圓 (Sapphire Tantalite Wafer) (五)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1,500,000,000元,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50,000,000股,分次發行;已發行資本總額為 650,622,500元整,分為65,062,2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另140,000,000元,分為14,000,000股,供本公司發行員工認 股權憑證之可認購股份數額用,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二路9-1號 五、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八名(含獨立董事三名),任期為三年。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9年6月27日;第十次修正於 民國100年5月31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16,265,562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162,655,620元,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1. 99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162,655,6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6,265,562 股,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仟 股無償配發25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 面額折發現金;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折發現 金至元為止,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而員工紅 利43,749,836元以現金發放,授權董事長決定分配方式發放予員工。 2. 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1,500,000,000元,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50,000,000股,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後發行資本 總額為813,278,120元,分為81,327,8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 記名式普通股,另140,000,000元,分為14,000,000股,供本公司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之可認購股份數額用,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 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 無實體股票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 東。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8月31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及配息基準日,依 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8月27日至100年8月31日為停止過戶期 間,欲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8月26日下午5時前親駕或郵寄(外埠郵 寄者以郵戳為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 續,股票存放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之集保帳戶者,將依該公司 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俾可享受配股及配息之權利。肆、本次另分配現金股利32,531,125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 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現金股利500元,預計於100年9月22日以匯 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辦理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 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號登記 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各項有關匯款及退匯之費用。伍、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7/112.公司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100年7月7日發佈有關合併契約其他應敘明事項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雙方董事會對於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係綜合考量兆晶科技100年分配99年度盈餘並參酌雙方公司股票市價、公司淨值、目前之營運狀況、未來經營綜合效益與發展條件以及其他經雙方董事會合意認為攸關股東權益之因素,並在合於所委任會計師就換股比例之合理性所出具之意見書之前提下,協商所訂。除合併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合併案,自計算換股比例基準日起至合併基準日止,雙方依合併契約所同意之換股比例,得因下列事由及依下列方式調整:1.經雙方當事人之事前書面同意,任一立契約人辦理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現金增資或減資;但兆晶科技業經股東常會決議以民國99年盈餘發放股票股利之增資案不在此限。2.經雙方當事人之事前書面同意,任一立契約人有買回庫藏股之情形時(不包含依據公司法第317條,買回異議股東股份之情形)。3.任一立契約人有依公司法第317條買回異議股東股份,且所買回之股份超過該立契約人已發行股份總數之2%。4.任一立契約人如有重大資本支出或費用支出、處分其重大資產、財務或業務作出重大不利變更、發生重大災害、技術重大不利變革、重大不利訴訟或重大不可抗力,或有其他重大不利影響其財務、業務等情事或行為,以致依據原換股比例進行合併顯失公平時。5.因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而由相關有權主管機關所為核示或行政處分,以致有調整本契約所訂換股比例之必要時。除本契約另有其他約定或雙方另有協議外,自本契約簽訂日起至合併基準日前,如發生上述所示任一之情事,或因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要求,致依本契約所定之換股比例有調整之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應在不遲於合併基準日20個營業日前,秉持公平之原則協商,藉以達成合意,並於合併基準日前分別提交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比例之調整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0/07/112.公司名稱: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100年7月7日發佈有關合併契約之其他應敘明事項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 雙方董事會對於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係綜合考量兆晶公司100年分配99年度盈餘並 參酌雙方公司股票市價、公司淨值、目前之營運狀況、未來經營綜合效益與發展條件 以及其他經雙方董事會合意認為攸關股東權益之因素,並在合於所委任會計師就換股 比例之合理性所出具之意見書之前提下,協商所訂。除合併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合併 案,自計算換股比例基準日起至合併基準日止,雙方依合併契約所同意之換股比例, 得因下列事由及依下列方式調整: (1)經雙方當事人之事前書面同意,任一立契約人辦理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現金增資或減資;但兆晶公司業經股東常會決議以民國99年盈餘發放股票股利 之增資案不在此限。 (2)經雙方當事人之事前書面同意,任一立契約人有買回庫藏股之情形時(不包含依 據依據公司法第317條,買回異議股東股份之情形)。 (3)任一立契約人有依據公司法第317條買回異議股東股份,且所買回之股份超過該 立契約人已發行股份總數之2%。 (4)任一立契約人如有重大資本支出或費用支出、處分其重大資產、財務或業務作出 重大不利變更、發生重大災害、技術重大不利變革、重大不利訴訟或重大不可抗 力,或有其他重大不利影響其財務、業務等情事或行為,以致依據原換股比例進 行合併顯失公平時。 (5)因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而由相關有權主管機關所為核示或行政處分,以致有 調整本契約所訂換股比例之必要時。 除本契約另有其他約定或雙方另有協議外,自本契約簽訂日起至合併基準日前,如 發生上述所示任一之情事,或因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要求,致依本契約所定之換股比 例有調整之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應在不遲於合併基準日20個營業日前,秉持公平之 原則協商,藉以達成合意,並於合併基準日前分別提交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換股比 例之調整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0/07/072.公司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因應合併案之需要,擬依法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公開發行。及依法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終止興櫃買賣。6.因應措施:依法進行相關程序。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0/7/7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合併生效後存續公司之中文名稱改為「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交易相對人公司之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為配偶關係。7.併購目的:本公司基於提昇競爭力及擴大營業規模。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整合整體資源,擴大營業規模,以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對新公司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皆有正向之助益。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換股比例於考量兆晶科技100年分配99年度盈餘並參酌雙方公司股票市價、公司淨值、目前之營運狀況、未來經營綜合效益與發展條件以及其他經雙方董事會合意認為攸關股東權益之因素後,經雙方董事會決議同意以鑫晶鑽科技1股普通股股票換發1股兆晶科技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11.預定完成日程: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00年12月31日。如未能於暫定合併基準日前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許可或核准,或任一方因其他情形認為有變更合併基準日之必要時,由雙方董事會共同協商決定之。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除法令另有強制或禁止之規定、相關有權主管機關另有釋示或行政處分、或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於合併基準日(含)後,消滅公司全部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繼續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契約等),均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於合併基準日繼續中之訴訟、非訟、仲裁及其他程序,亦由存續公司承受消滅公司之當事人地位。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存續公司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鉭酸鋰晶圓、鈮酸鋰晶圓及藍寶石晶圓之研究、設計、製造及銷售,兼營與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消滅公司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藍寶石晶棒及晶圓之研究、設計、製造及銷售。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0/7/7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1)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配偶。(2)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因二家公司業務原已具有上下游關係,合併後能達整合整體資源,擴大營業規模,節省管理成本,提昇營運績效及強化市場競爭力等效果,且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藉由合併,使雙方結合現有資金、技術、人力、產品及產能規模,進而提昇整體在業界之競爭力,未來將能提供客戶更好的產品及服務。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二家公司業務分別為上下游關係,若能有效整合,除可強化兆晶科技(股)公司原料供給自足率,並能強化公司之市場競爭力,同時在雙方合併後,亦能擴大公司之經營規模,同時節省二家公司之管理成本,進而提昇獲利。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皆有正面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1)換股比例: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鑫晶鑽科技(股)公司以每1股普通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以100年分配99年度盈餘之除權除息基準日後之實收普通股股本總數為計算基礎)1股,換股比例約為1:1,惟實際換股比例將依合併基準日,鑫晶鑽科技(股)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之。(2)計算依據:參考雙方公司之每股公平價值、市價、淨值、淨利、營收等,同時考量經營概況、營收獲利能力、專業經營管理團隊能力、產業概況及企業所處之競爭地位等綜合因素。11.預定完成日程: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0年12月31日,惟得視本合併案進行狀況,授權董事會變更合併基準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除法令另有強制或禁止之規定、相關有權主管機關另有釋示或行政處分、或合併契約另有約定外,於合併基準日(含)後,消滅公司全部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繼續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契約等),均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於合併基準日繼續中之訴訟、非訟、仲裁及其他程序,亦由存續公司承受消滅公司之當事人地位。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一)公司名稱: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資本總額:1,500,000,000 元 實收資本額:650,622,500 元 代表人姓名:謝建福 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1號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國際貿易業、其他工商服務業。(二)公司名稱: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資本總額:1,000,000,000 元 實收資本額:637,200,000 元 代表人姓名:郭莉莉 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園區二路9-1號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國際貿易業、其他工商服務業。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072.增資資金來源:不適用。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發行普通股63,72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637,200,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換發時,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以股票面額折算現金發放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0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08/25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市秀才路851號(桃園職業訓練中心綜合大樓國際會議廳)4.召集事由: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與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暨合併契約承認決議案。 (2)擬議合併增資發行新股案。 (3)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25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 臨時會之開會通知書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2)依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本次股東臨時會之議事錄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7/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250股,計新台幣 162,655,620元。 (二)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500元,計新台幣 32,531,12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8/255.最後過戶日:100/08/2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8/2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318.除權(息)基準日:100/08/3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0/07/0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姓名:劉緒東 級職及簡歷:兆晶科技(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姓名:謝建福 級職及簡歷:兆晶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6.新任生效日期:100/07/0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7/0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有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0/07/0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雙方誠信協商,擬依企業併購法、公司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進行合併。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規定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藉由合併,使雙方結合現有資金、技術、人力、產品及產能規模,進而提昇整體在業界之競爭力,未來將能提供客戶更好的產品及服務。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整合整體資源,強化競爭力,擬藉合併之方式,期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進而提升整體經營績效及市場競爭力。9.其他應敘明事項:雙方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0年12月31日,惟得視本合併案進行狀況,授權雙方董事會共同協商決定之。
1.事實發生日:100/07/0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有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0/07/0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雙方誠信協商,擬依企業併購法、公司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進行合併。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規定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藉由合併,使雙方結合現有資金、技術、人力、產品及產能規模,進而提昇整體在業界之競爭力,未來將能提供客戶更好的產品及服務。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整合整體資源,強化競爭力,擬藉合併之方式,期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進而提升整體經營績效及市場競爭力。9.其他應敘明事項:雙方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0年12月31日,惟得視本合併案進行狀況,授權雙方董事會共同協商決定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7/0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08/25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2號(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202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1)本公司與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2)本公司擬申請撤銷公開發行案。(3)本公司股票擬申請終止興櫃買賣案。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2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0/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姓名:劉緒東 級職及簡歷:兆晶科技(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再行公告。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因素請辭。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該總經理職務自100/07/01起由謝董事長建福代理。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高明仁先生 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潘正雄先生 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監察人辭任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25~102/06/24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6/28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事項第一案:通過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案。第二案:通過99年度虧損撥補案。(2)討論及選舉事項第一案: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第二案: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第三案: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第四案: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第五案: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第六案:通過修訂「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第七案:增選三席獨立董事案。獨立董事當選名單如下:歐耿作先生田嘉昇先生陳錫智先生第八案: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郭莉莉 董事長元奇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陳彥松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文進 法人董事代表人田嘉昇 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郭莉莉九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郭莉莉大嘉甄投資有限公司 負責人:郭莉莉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富臨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奇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Trillion Science, Inc. 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東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兆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陳彥松TPV Technology Ltd. 董事:陳彥松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陳彥松東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陳彥松原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陳彥松立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陳彥松iZ3D Inc. 董事:陳彥松奇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陳彥松Ampower Holding Ltd. 董事:陳彥松奇力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陳彥松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協理:陳彥松奇力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協理:陳文進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田嘉昇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獨立董事:歐耿作先生簡歷:A.信泉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2)獨立董事:田嘉昇先生簡歷:A.陽光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B.玉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3)獨立董事:陳錫智先生簡歷:A.創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不適用5.異動原因:增選三席獨立董事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099/06/25~102/06/247.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8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3/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姓名:劉緒東 級職及簡歷:兆晶科技(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董事因個人生涯規劃因素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26~101/06/25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7/1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0/06/2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姓名:盧昭儀 級職及簡歷:兆晶科技(股)公司執行長室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俟本公司另正式任命後再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本公司內部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0/06/21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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