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晶電子(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6/01/302.公司名稱:富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6年1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2,500,000元預定買回之期間:96年2月5日至96年4月5日止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股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 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3%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96年1月30日第五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決議通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2006/02/15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新增投資第三地區事業再轉投資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投資美金1,300,000 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深圳友達通股份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投資美金1,300,000 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1,300,000 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一)電子器材買賣(二)電腦軟體服務(三)資料處理服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大陸被投資公司為新設事業,所以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大陸被投資公司為新設事業,所以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大陸被投資公司為新設事業,所以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大陸被投資公司為新設事業,所以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投資總額美金2,350,000 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自結)實收資本額之比率22.99%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自結)總資產之比率11.82%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自結)股東權益之比率13.86%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投資總額美金350,000 元(新台幣11,004,000)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自結)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0.04%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自結)總資產之比率5.16%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自結)股東權益之比率6.05%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大陸被投資公司為新創事業,所以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為-2,937仟元(自結數)。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因尚處初設階段,而尚無獲利。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為求能完整強化及掌握本公司之行銷通路,而達大幅提昇本公司營收之效。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一、時間:訂於94年 6 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時。二、地點:中國人壽教育訓練中心(台北市北投區北投路二段 9 號地下 1 樓)。三、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9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查核9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3)轉投資事項報告。2.承認事項:(1)93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2)擬具93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3.討論事項:(1)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討論。(2)透過第三地控股公司轉投資大陸,及香港之轉投資計畫案,提請 討論。(3)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4.選舉事項:(1)補選董事一席。5.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本公司盈餘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擬定,其主要內容如下:1.普通股股票股利:總計新台幣23,007,600元。每股配發0.7元。2.員工股票紅利:總計新台幣 2,600,000 元。前述增資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由董事會另訂基準日辦理之。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4年 4月26日至94年 6月24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4年4月25日下午5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85號3樓,電話:(02)3343-3300)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六、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40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縣淡水鎮中正東路二段27號28樓)七、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30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183條第 2 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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