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憶科技(未)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100/05/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曾禹旖先生董事:王筱瑜先生董事代表人:新盛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劉燕良先生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似之它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5/12~102/05/12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5/1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80,399,603元(每股配發3.121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5/305.最後過戶日:100/05/3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6/0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058.除權(息)基準日:100/06/0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4/082.法人名稱:新盛投資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燕良 富健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丁貴章 台灣全光科技(股)公司總經理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5/13~102/05/127.新任生效日期:100/04/08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1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2樓 科技生活館 202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決算書表報告。第三案:本公司買回股份執行情形報告。第四案: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二、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決算表冊案。第二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第一案: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櫃公開承銷案。第二案: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第三案:廢止本公司董監報酬給付辦法案。第四案: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第五案:員工執行認股權發行新股案。第六案: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第七案: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1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及216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自100年03月05日至100年03月14日止。受理提案處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四路26號,常憶科技財務部。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擬配發股東紅利180,399,603元,即每股新台幣3.121元,全數為現金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21,223,483元及董監酬勞金額10,611,741元。(2)如嗣後因本公司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憑證認股權利,致影響本公司現金股利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常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履約發行新股暨上櫃日期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常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履約發行新股暨上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依據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44440號函暨本公司9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 本公司93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0年2月16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265,452股。三、股票上櫃買賣日期:100年2月22日。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五、特此公告。
常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履約發行新股暨上櫃日期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常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履約發行新股暨上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依據九十五年九月二十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43864號函暨本公司95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 本公司95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0年2月16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63,000股。三、股票上櫃買賣日期:100年2月22日。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0/01/25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黃裕峰會計師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鴻文會計師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高逸欣會計師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鴻文會計師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之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之需要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9/12/13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此情形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1/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1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2樓 科技生活館 202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決算書表報告。第三案:本公司買回股份執行情形報告。第四案: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二、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決算表冊案。第二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第一案:本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櫃公開承銷案。第二案: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第三案:廢止本公司董監報酬給付辦法。第四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第五案:員工執行認股權發行新股案。第六案: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第七案: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3/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1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及216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自100年03月05日至100年03月14日止。受理提案處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四路26號,常憶科技財務部。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5/1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3/1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5/13 公告內容: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十時正二、開會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2樓科技生活館204室三、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決算書表報告。3. 本公司第三次買回股份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決算表冊案。2.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修訂本公司章程案。(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乙案。(五)討論事項 (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十三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員工認股權亦同時停止轉換),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九十九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四時卅分前親臨或郵寄至(郵寄過戶以三月十四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登記,電話:(02)2586-5859,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五、自九十九年三月三日起至九十九年三月十二日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六、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特此公告。
民國 98 年 05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31,845 46,832 去年同期 66,078 85,142 增減金額 -34,233 -38,310 增減百分比 -51.81 -45.00 本年累計 144,497 219,095 去年累計 318,470 422,374 增減金額 -173,973 -203,279 增減百分比 -54.63 -48.13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3/11/11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3/10/13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3/11/11 一、本公司訂於93年11月11日上午10時,假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二路一號2樓科技生活館204室召開九十三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其主要議題包括:(一)選舉事項:補選監察人。(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十月十三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登記,電話02-27175566,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4樓。三、開會通知書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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