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科特(興)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4/2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8號12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5)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6)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7)本公司110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資金運用情形、 計劃執行進度及計劃效益情形報告案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10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3)廢除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7)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8)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案。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2/22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4/22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待完成出具財務報表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1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辦理,有關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受 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如下: (一)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達百分之一以上股東 始可向本公司提案。 (二)提案股東以一項議案為限,提案內容以300字為限制(含文字及標點符號), 否則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 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三)受理提案期間:111年2月14日至111年2月24日。 (四)受理提案處所: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2545079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6號12樓二、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辦理,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書面提名董事之相關事宜: (一)本次擬全面改選,董事應選名額9名(含獨立董事3名)。 (二)受理提名期間:111年2月14日至111年2月24日。 (三)受理提名處所: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2545079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6號12樓 (四)獨立董事資格:本次選任之獨立董事資格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 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規定之規範。 股東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 候選人名單。 (五)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本公司接獲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本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之通知,依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 公告股權變動事宜 1.本公司收到書面通知日期:111/01/212.買進本公司股權日期:111/01/203.買進股權之公司名稱: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4.該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醫療器材製造加工及銷售、醫療耗材製造及代理銷售 及醫院工程及管理顧問5.該公司持股比率:40%6.為前項通知後有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八第二項規定變動情形時再行通知本公司之日期及內容: 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1年1月20日, 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加計已持有本公司私募普通股8,333,334股, 合計持股數為13,333,334股,占本公司110年辦理現金增 資私募普通股後之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33,333,334股之40%, 已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本公司接獲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 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通知 1.事實發生日:111/01/182.公司名稱: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11年1月17日接獲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公開收購人」)通知,公開收購期間已於111年1月17日屆滿, 於公開收購期間本公司股東參與應賣股份總數為5,098,000股, 實際成交數量為5,000,000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 已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第 5個營業日)以內支付收購對價予應賣人。 (二)方法: (1)對價支付方法: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優先 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 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 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2)對價計算方式: 按公開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應支付之收購對 價(新台幣18元),即為收購對價。惟應賣人應自行負擔證券交易稅 、所得稅(若有)、集保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 或掛號郵 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需之合理費用及應負擔 之稅捐,其中集保結算所手續 費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係依應賣人申 請交存應賣次數分別計算,另應賣人經由保管銀行 申請交存應賣者無 需負擔證券經紀商手續費;倘有此類額外費用,公開收購人及受委任 機構將依法申報公告。公開收購人支付應賣人股份收購對價時,將扣 除所得稅以外之上開稅費,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 棄)。 (三)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應 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二、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且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 已如期完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第 5個營業日)以內辦理交割。 (二)方法: 由受委任機構自「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9203)059600-8)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三、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康科特公司普通股之預定收購數量為5,000,000股,應賣股數已 於111年1月14日超過前述預定收購數量,應賣有價證券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分 ,公開收購人退還應賣有價證券時間、方法及地點如下: (一)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1個營業日(即 111年1月18日)。如發生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異常等不可抗力情事時,公 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行之。 (二)方法: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已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在本次公開收購之其他條件亦 均成就、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以計算 方式依比例向應賣人購買。 前述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A.計算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將各應賣人之應賣股數為4股至壹仟股 (含)以下者,計入優先收購數量;各應賣人之應賣股數超過壹仟股者, 以壹仟股計入優先收購數量。 B.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未超過預定收購數量: 計算方式為優先收購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後,按各應賣人之應賣有 價證券數量扣除前述優先收購數量後之股數依比例分配至壹仟股為止全 數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故應賣 人有股份無法全數出售之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 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 – 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C.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超過預定收購數量: 計算方式為各應賣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依比例分配至壹仟股為止全數 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 有股份均無法出售或僅部分出售之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 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份,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凱基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203)059600-8)轉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 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本公司更正對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 之審議委員會結果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0/12/282.審議委員會召開日期:111/01/103.會議出席人員:委員錢慶文先生、張恩浩先生 及胡彼得先生4.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 來源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經審閱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包括 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明陽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明基三豐醫療 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案公開收購價格合理性 意見書」,以及理律法律事務所黃政傑律師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後,可知本 次公開收購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此外,謹就公 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 措施及相關程序請參閱相關附件及下方說明: (一)依據公開收購人之公司章程及108~109年度及110年第3季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或核閱之財報、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之公司登記資料,以及公開收 購人提供之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出具之履約保證函資料所示,可知公開 收購人係依據我國法令所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狀況均尚稱良好。 (二)依據本公司委請凱博會計師事務所唐瑋嬪會計師於111年1月4日所出具之 「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以本公司110年6月30日財務數據及最近期的市 場資訊為計算基礎,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17.47元至 20.05元內,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即每股 新台幣18元),落於前述收購條件公平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值區間,本 次公開收購條件應尚符合公平性。 (三)依據公開收購人之公司章程及公司登記資料可知,公開收購人之實收資本 總額為新台幣445,660,000元,於本次公開收購案用以收購本公司股權之 資金,係以銀行借款予以支應,並有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於110年12月28日 出具之履約保證函,皆已指定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 ,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公 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 本公司委請凱博會計師事務所唐瑋嬪會計師於111年1月4日所出具之「收購價 格合理性意見書」6.審議委員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 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 本公司審議委員會認為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 源尚符合合理性,故全體委員均同意本公開收購案,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 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 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 更正前: 4(二)依據本公司委請凱博會計師事務所唐瑋嬪會計師於111年1月4日所出具之 「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110年6月30日),公 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17.47元至20.05元內.... 更正後: 4(二)依據本公司委請凱博會計師事務所唐瑋嬪會計師於111年1月4日所出具之 「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以本公司110年6月30日財務數據及最近期的市 場資訊為計算基礎,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17.47元至 20.05元內....
本公司對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 審議委員會結果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0/12/282.審議委員會召開日期:111/01/103.會議出席人員:委員錢慶文先生、張恩浩先生 及胡彼得先生4.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 來源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情形: 經審閱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包括 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明陽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明基三豐醫療 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案公開收購價格合理性 意見書」,以及理律法律事務所黃政傑律師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後,可知本 次公開收購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此外,謹就公 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 措施及相關程序請參閱相關附件及下方說明: (一)依據公開收購人之公司章程及108~109年度及110年第3季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或核閱之財報、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之公司登記資料,以及公開收 購人提供之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出具之履約保證函資料所示,可知公開 收購人係依據我國法令所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狀況均尚稱良好。 (二)依據本公司委請凱博會計師事務所唐瑋嬪會計師於111年1月4日所出具之 「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110年6月30日) 公 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17.47元至20.05元內,而本次公開收 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即每股新台幣18元),落於前述收購 條件公平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應尚符合公平 性。 (三)依據公開收購人之公司章程及公司登記資料可知,公開收購人之實收資本 總額為新台幣445,660,000元,於本次公開收購案用以收購本公司股權之 資金,係以銀行借款予以支應,並有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於110年12月28日 出具之履約保證函,皆已指定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 ,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撥款,故公 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 本公司委請凱博會計師事務所唐瑋嬪會計師於111年1月4日所出具之「收購價 格合理性意見書」6.審議委員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意見之 明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 本公司審議委員會認為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 源尚符合合理性,故全體委員均同意本公開收購案,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 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 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1/01/1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5.新任者姓名:錢慶文獨立董事、胡彼得獨立董事、張恩浩獨立董事6.新任者簡歷:錢慶文獨立董事/前國立陽明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 胡彼得獨立董事/天主教永和耕莘醫院副院長 張恩浩獨立董事/鑫浩會計師事務所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8.異動原因:設置審計委員會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10.新任生效日期:111/01/1011.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日止。
1.發生變動日期:111/01/10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監察人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黃賜珍監察人、劉江裕監察人4.舊任者簡歷:黃賜珍監察人/黃賜珍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劉江裕監察人/國軍台中總醫院中清分院附設護理之家主任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解任8.異動原因: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依法監察人自然解任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19~113/07/18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1/01/10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劉靜怡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5.新任者姓名:林盈州6.新任者簡歷:明基電通泰國分公司總經理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8.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營運規劃及職務調整需求,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新任總經理任命案。9.新任生效日期:111/01/1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2/302.公司名稱: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10/12/27董事會決議110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發行總股數 為普通股8,333,334股,私募價格每股12元,合計新台幣100,000,008元, 業已於110年12月30日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為110年12月30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詳盡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1.事實發生日:110/12/292.公司名稱: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0年12月28日接獲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 普通股之相關書件,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4條之1規定,應成立審議委員會。6.因應措施: (1) 本公司於110年12月29日召集臨時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 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之1條規定, 由本公司之三名獨立董事錢慶文、張恩浩及胡彼得為審議委員會之委員; 並將召開審議委員會,就公開收購條件進行審議及就本次公開收 購對本公司股東提供建議。 (2) 為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就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收購 條件公平性進行查證,並對本公司股東提供建議,董事會決議委任 獨立專家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唐瑋嬪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收購 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以裨本公司董事會及審議委員會查證 本公開收購案收購條件公平性。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接獲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及公告之公開收購申報書、 公開收購說明書及相關書件等有關收購通知之訊息說明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0年12月28日2.公開收購人: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3.公開收購案中涉及利害關係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本公司董事長劉靜怡小姐 本公司法人董事寬庭生技(股)公司代表人劉福安先生4.公開收購案中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董事長劉靜怡小姐與公開收購人於民國110年10月25日簽署「投資意向書」; 另寬庭生技(股)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劉靜怡小姐。5.因應措施: (1)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申報書之通知後15日內召開審議委員會, 審查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 合理性之查證情形,並得委請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書。 (2)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申報書之通知後15日內召開董事會依審議委 員會審議結果,依據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公 告、作成書面申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及抄送證券相關機構。6.其他重要資訊: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決議修訂110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 收足股款日暨增資基準日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12/292.公司名稱: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調整為自110年12月28日起至110年12月30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調整為110年12月30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形調整之。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 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 ,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對象及與本公司之關係等其他重要說明事項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 私募專區查詢。
有關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擬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相關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2/272.公司名稱: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針對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於今日宣佈將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 之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依法令申報及公告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 公開收購說明書及相關書件後,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 辦法相關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27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應注意事項及主管機關相關函令之規定擇定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洽 定之應募人為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公司,非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8,333,334股額度內。5.得私募額度: 本次私募普通股以不超過8,333,334股額度內,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實際募資額度擬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公司實際需要及洽特定人情形辦理之。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價格之訂定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 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 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 高者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四成五及以不低於每股票面金 額10元為訂定依據。 (2)訂價之合理性 私募有價證券之發行條件訂定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 對應募人資格亦嚴格規範,且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原則係遵循主管機關 之相關規定,且業經本公司委請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唐瑋嬪會計師就本次私募普 通股訂價之依據及合理性出具意見。尚不致有重大損害股東權益之情形,故本次私 募普通股訂價成數之訂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資金用途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供未來長 期發展所需。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並考量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便利性 等,故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私募普通股,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且配合 公司實際需求辦理私募,將可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及效率,而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 制轉讓之規定,將更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10.實際定價日:110年12月27日董事會。11.參考價格:21.01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2元 本次實際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12元,為參考價格21.01元 57.12%,符合本公司股東臨 時會決議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四成五及以不低於每 股票面金額10元為訂定之訂價原則。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與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興櫃或上市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10年12月28日起至110年12月29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為110年12月29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形調整之。 (3)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 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 ,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0/12/202.重要決議事項: (1) 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決議情形: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18,414,004權, 佔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9.83%(出席率73.78%)。 (2) 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決議情形: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18,414,004權, 佔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9.83%(出席率73.78%)。3.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0/11/29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11/03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0年11月03日董事會決議之擬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 案,就價格訂定依據之內容提及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 格之四成五為依據。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之四成五為依據,恐造成股東對本次 私募每股價格訂定可能低於股票面額之疑慮。 故本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及排除不必要之疑慮,110/11/29臨時董 事會決議補充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之四成五及不低於每股票 面金額10元作為價格訂定之依據。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0/11/03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錢慶文/胡彼得/張恩浩4.舊任者簡歷:錢慶文 本公司獨立董事胡彼得 本公司獨立董事張恩浩 本公司獨立董事5.新任者姓名:錢慶文/胡彼得/張恩浩6.新任者簡歷:錢慶文 本公司獨立董事胡彼得 本公司獨立董事張恩浩 本公司獨立董事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8.異動原因:配合董事會任期屆滿改選,重新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12/12~110/6/2610.新任生效日期:110/11/03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1/03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12/2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8號12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擬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1/21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20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06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NA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57,661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1,262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536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5,151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2,063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2,063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48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29,75712.期末總負債(仟元):504,465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25,292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8/0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一千萬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元)4.除權(息)交易日:110/08/245.最後過戶日:110/08/2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8/2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8/308.除權(息)基準日:110/08/30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0/09/1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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