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斯其大科技公司公告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華新儀錶(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案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
規定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113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112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
(一)董事酬勞:新台幣20,648元。
(二)員工酬勞:新台幣20,648元。
(三)上述金額全數採現金方式發放。
(四)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實際分派金額與112年度估列數無差異。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不適用。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
規定辦理。
3.財務業務資訊:
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113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112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
(一)董事酬勞:新台幣20,648元。
(二)員工酬勞:新台幣20,648元。
(三)上述金額全數採現金方式發放。
(四)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實際分派金額與112年度估列數無差異。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不適用。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額度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99,43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99,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99,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依112年度財務報告之淨值調整重訂背書保證額度(新台幣799,000仟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93,5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2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保證書到期、授信合約全數清償時,得依通知以完工比例部份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所有合約義務均履行完畢或解除合約之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99,43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99,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8.8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6.0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13/03/29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對子公司華新儀錶背書保證額度為新台幣799,0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99,43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99,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99,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依112年度財務報告之淨值調整重訂背書保證額度(新台幣799,000仟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93,5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2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保證書到期、授信合約全數清償時,得依通知以完工比例部份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所有合約義務均履行完畢或解除合約之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99,43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99,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8.8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6.0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13/03/29董事會通過:本公司對子公司華新儀錶背書保證額度為新台幣799,0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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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子公司華新儀錶額度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9,94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9,9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9,9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93,5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23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為按日計息且不得低於
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於借貸限額內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可分次循環動用.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9,9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8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營業收入及金融機構借款.
(2)113年3月29日董事會通過授權本公司對子公司
華新儀錶資金貸與額度新訂為新台幣79,9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9,94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79,9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9,9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93,5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23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為按日計息且不得低於
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於借貸限額內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可分次循環動用.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79,9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8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營業收入及金融機構借款.
(2)113年3月29日董事會通過授權本公司對子公司
華新儀錶資金貸與額度新訂為新台幣79,9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代子公司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額度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持有華新儀錶100%股權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2,51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2,5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5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8,068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為按日計息且不得低於
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於借貸限額內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可分次循環動用.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2,5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9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營業收入及金融機構借款.
(2)華新儀錶董事會113年3月29日通過資金貸與母公司斯其大額度
新訂為新台幣52,5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持有華新儀錶100%股權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2,51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2,5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5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8,068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為按日計息且不得低於
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於借貸限額內及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可分次循環動用.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2,5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9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營業收入及金融機構借款.
(2)華新儀錶董事會113年3月29日通過資金貸與母公司斯其大額度
新訂為新台幣52,500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1137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56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821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498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613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613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3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9650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9707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9943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1137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56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821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498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613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613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3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9650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9707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9943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3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依據112年度第二季財報,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
上限為新台幣288,350,647元,本次計劃買回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8,500,000元。
(500仟股*37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13年01月31日起至113年03月30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17元至37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
時,仍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本公司於民國111年01月24日至111年03月23日
執行買回公司庫藏股計55,000股,已全數完成執行轉讓給員工。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依據112年度第二季財報,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
上限為新台幣288,350,647元,本次計劃買回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8,500,000元。
(500仟股*37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13年01月31日起至113年03月30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17元至37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
時,仍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本公司於民國111年01月24日至111年03月23日
執行買回公司庫藏股計55,000股,已全數完成執行轉讓給員工。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2/11/27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11月08日證櫃審字第1120101869號函辦理。
(一)資金貸與餘額:因本公司112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下降,
致112年6月底對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資金貸與之餘額(董事會授權額度)新臺幣
76,400千元,有超過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657,243千元10%)之情事。
(二)背書保證餘額:因本公司112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下降,
致112年6月底對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背書保證之餘額(董事會授權額度)新臺幣
764,000千元,有超過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657,243千元100%)之情事。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12年08月11日董事會重新訂定資金貸與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
授權額度為新臺幣65,720仟元(不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及調整本公司
對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背書保證授權額度為新臺幣657,240仟元(不超過最近期財務報
表淨值百分百)。並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第20條及第
26條之2規定訂定改善計畫,112年11月27日送審計委員會通過,並依計畫確實執行。
(一)資金貸與因應措施:
(1)增加營收及獲利以提升淨值。
(2)於財報出具前,先行評估是否需依實際淨值調整,提報董事會重新訂定授權額度。
(二)背書保證因應措施:
(1)增加營收及獲利以提升淨值。
(2)於財報出具前,先行評估是否需依實際淨值調整,提報董事會重新訂定授權額度。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11月08日證櫃審字第1120101869號函辦理。
(一)資金貸與餘額:因本公司112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下降,
致112年6月底對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資金貸與之餘額(董事會授權額度)新臺幣
76,400千元,有超過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657,243千元10%)之情事。
(二)背書保證餘額:因本公司112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下降,
致112年6月底對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背書保證之餘額(董事會授權額度)新臺幣
764,000千元,有超過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657,243千元100%)之情事。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12年08月11日董事會重新訂定資金貸與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
授權額度為新臺幣65,720仟元(不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及調整本公司
對子公司華新儀錶公司背書保證授權額度為新臺幣657,240仟元(不超過最近期財務報
表淨值百分百)。並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第20條及第
26條之2規定訂定改善計畫,112年11月27日送審計委員會通過,並依計畫確實執行。
(一)資金貸與因應措施:
(1)增加營收及獲利以提升淨值。
(2)於財報出具前,先行評估是否需依實際淨值調整,提報董事會重新訂定授權額度。
(二)背書保證因應措施:
(1)增加營收及獲利以提升淨值。
(2)於財報出具前,先行評估是否需依實際淨值調整,提報董事會重新訂定授權額度。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11/27~112/11/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10,0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現⾦增資)。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據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現⾦增資時程匯款;無限制條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於112年11⽉27⽇召開之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股數:49,350,000股。
(2)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493,500,000元。
(3)持股比例: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41.52%。
(2)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75.09%。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434,312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支應子公司營運擴張之營運週轉金需求。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7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現金增資)。
28.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
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2/11/27~112/11/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10,000,000股。
(2)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現⾦增資)。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據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現⾦增資時程匯款;無限制條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於112年11⽉27⽇召開之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累積持有股數:49,350,000股。
(2)累積投資金額:新台幣493,500,000元。
(3)持股比例:100%。
(4)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41.52%。
(2)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75.09%。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434,312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支應子公司營運擴張之營運週轉金需求。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7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1月2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現金增資)。
28.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1,0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非屬公開銷售方式。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股東認購發行股數90%,計9,0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華新儀錶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營運擴張之需充實營運週轉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基準日:112年11月29日。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0%,計1,0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非屬公開銷售方式。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股東認購發行股數90%,計9,000,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華新儀錶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營運擴張之需充實營運週轉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基準日:112年11月29日。
1.事實發生日:112/11/27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第二次及第三次
庫藏股轉讓員工並訂定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A.本公司於109年執行第二次買回公司庫藏股計300,000股。經112年11月27日
董事會討論決議,以每股17.35元轉讓予員工,本次預計轉讓300,000股。
B.本公司於111年執行第三次買回公司庫藏股計 55,000股。經112年11月27日
董事會討論決議,以每股17.35元轉讓予員工,本次預計轉讓55,000股。
C.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12年11月27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依本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
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其他流通在外之普通股相同。
庫藏股轉讓員工作業未盡事宜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第二次及第三次
庫藏股轉讓員工並訂定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A.本公司於109年執行第二次買回公司庫藏股計300,000股。經112年11月27日
董事會討論決議,以每股17.35元轉讓予員工,本次預計轉讓300,000股。
B.本公司於111年執行第三次買回公司庫藏股計 55,000股。經112年11月27日
董事會討論決議,以每股17.35元轉讓予員工,本次預計轉讓55,000股。
C.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12年11月27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依本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
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其他流通在外之普通股相同。
庫藏股轉讓員工作業未盡事宜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2/11/27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吳端烜
6.新任者簡歷: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副總、
美國德州大學/碩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華新儀錶為因應營運管理及業務發展之需要,
經112/11/27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吳端烜先生為新任總經理。
9.新任生效日期:112/11/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吳端烜
6.新任者簡歷: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華新儀錶股份有限公司/副總、
美國德州大學/碩士.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
8.異動原因: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華新儀錶為因應營運管理及業務發展之需要,
經112/11/27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吳端烜先生為新任總經理。
9.新任生效日期:112/11/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2/11/2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承認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
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承認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14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自112年10月14日
至112年11月14日下午3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現金增資業已於112年11月14日全數收足股款,並將於112年12月22日
以增資股票無實體上市買賣。
(2)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自112年11月14日下午3時30分停止繳納並
喪失其權利,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依集保實際入帳時間為主。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電話:02-7753-16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自112年10月14日
至112年11月14日下午3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現金增資業已於112年11月14日全數收足股款,並將於112年12月22日
以增資股票無實體上市買賣。
(2)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自112年11月14日下午3時30分停止繳納並
喪失其權利,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依集保實際入帳時間為主。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電話:02-7753-16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14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10,519,5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
台幣25元,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62,987,5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11月14日為本次增資基準日。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10,519,5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
台幣25元,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262,987,5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2年11月14日為本次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2/11/02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考量近期市場客觀環境變化,為顧及特定人需充足時間準備相關資金,
故擬再次延長112年現金增資之特定人繳款期間。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原訂定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14日
至112年10月19日,擬延長繳款截止日至112年11月14日
(如股款提前收足則提前截止),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
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辦理112年現金增資案,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
內容,實際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等相關日期及其他募集相關未盡事宜,
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考量近期市場客觀環境變化,為顧及特定人需充足時間準備相關資金,
故擬再次延長112年現金增資之特定人繳款期間。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原訂定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14日
至112年10月19日,擬延長繳款截止日至112年11月14日
(如股款提前收足則提前截止),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
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辦理112年現金增資案,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
內容,實際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等相關日期及其他募集相關未盡事宜,
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12/10/19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考量近期市場客觀環境變化,為顧及特定人需充足時間準備相關資金,
延長112年現金增資之特定人繳款期間。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原訂定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14日
至112年10月19日,擬延長繳款截止日至112年11月02日,
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辦理112年現金增資案,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
內容,實際繳款期間、預計收足股款日(如股款提前收足)、增資基準日
等相關日期及其他募集相關未盡事宜,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考量近期市場客觀環境變化,為顧及特定人需充足時間準備相關資金,
延長112年現金增資之特定人繳款期間。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原訂定之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2年10月14日
至112年10月19日,擬延長繳款截止日至112年11月02日,
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限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等均維持不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辦理112年現金增資案,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各項重要
內容,實際繳款期間、預計收足股款日(如股款提前收足)、增資基準日
等相關日期及其他募集相關未盡事宜,如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
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 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10/13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可認購股數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日生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6,856 6,856 100%
董事 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60,771 1,160,771 100%
董事 陳俊吉 11,427 11,427 100%
董事 吳俐融 29,252 29,252 100%
獨立董事 陳宗捷 0 0 0%
獨立董事 陳宏良 0 0 0%
獨立董事 林建宏 228 228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放棄認購股數部份,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13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考量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可認購股數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日生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6,856 6,856 100%
董事 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60,771 1,160,771 100%
董事 陳俊吉 11,427 11,427 100%
董事 吳俐融 29,252 29,252 100%
獨立董事 陳宗捷 0 0 0%
獨立董事 陳宏良 0 0 0%
獨立董事 林建宏 228 228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放棄認購股數部份,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0/13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10月13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2)股款催繳期間自112年10月14日至112年11月14日下午3點30分止。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
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
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電話:(02)7753-1699。
2.公司名稱: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10月13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2)股款催繳期間自112年10月14日至112年11月14日下午3點30分止。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方式繳款,
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
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電話:(02)7753-1699。
公告本公司董事補選(含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暨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補充簡歷)
1.發生變動日期:112/08/2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 事 ,日生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豐生
(2)董 事 ,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德文
(3)董 事 ,吳俐融
(4)董 事 ,陳俊吉
(5)獨立董事,林建宏
6.新任者簡歷:
(1)日生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豐生,現職-斯其大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昇陽電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文冠國際越南公司/總經理
宣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文冠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德文,現職-斯其大科技(股)公司 董事
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處資深協理
(3)吳俐融,現職-斯其大科技(股)公司 董事
國立台北大學會計系
(4)陳俊吉,現職-斯其大科技(股)公司 董事-
宸麟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5)林建宏,現職-斯其大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兼薪酬及審計委員
優勢統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良人行影業有限公司 財務長
捷波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日生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豐生,30,000股
(2)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德文,5,079,170股
(3)吳俐融,128,000股
(4)陳俊吉,2股
(5)林建宏,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30~113/07/29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8/2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8/2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 事 ,日生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豐生
(2)董 事 ,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德文
(3)董 事 ,吳俐融
(4)董 事 ,陳俊吉
(5)獨立董事,林建宏
6.新任者簡歷:
(1)日生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豐生,現職-斯其大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昇陽電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文冠國際越南公司/總經理
宣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文冠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德文,現職-斯其大科技(股)公司 董事
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處資深協理
(3)吳俐融,現職-斯其大科技(股)公司 董事
國立台北大學會計系
(4)陳俊吉,現職-斯其大科技(股)公司 董事-
宸麟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5)林建宏,現職-斯其大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兼薪酬及審計委員
優勢統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長
良人行影業有限公司 財務長
捷波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日生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豐生,30,000股
(2)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德文,5,079,170股
(3)吳俐融,128,000股
(4)陳俊吉,2股
(5)林建宏,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30~113/07/29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8/25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訂定112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新增代收及存儲機構)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9/12
2.發行股數:10,519,5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5,195,000元
5.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25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
總數之15%,計1,577,925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85% 即8,941,575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約228.5357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
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
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並
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子公司。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0/03
13.最後過戶日:112/09/28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9/29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0/03
16.股款繳納期間:112/10/07至112/10/13 (特定人繳款日112/10/14至112/10/19)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9/1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松貿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大安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申報主管機關之主要內容,包括暫訂發行股數、暫訂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
計劃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變動
致每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
字第112035525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9/12
2.發行股數:10,519,5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5,195,000元
5.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25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
總數之15%,計1,577,925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85% 即8,941,575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
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約228.5357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
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
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並
採無實體發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子公司。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0/03
13.最後過戶日:112/09/28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9/29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0/03
16.股款繳納期間:112/10/07至112/10/13 (特定人繳款日112/10/14至112/10/19)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9/1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松貿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大安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申報主管機關之主要內容,包括暫訂發行股數、暫訂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
計劃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或認股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變動
致每股可認購股數須調整,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
字第112035525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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