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振道有線(公)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一○二年六月六日召開之第九屆第十次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一五六、三一八、○六○元整及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二年八月二十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2421號函核備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元整,分為一○○、○○○、○○○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六五九、八二○、四三○元整,分為六五、九八二、○四三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6號2樓之1。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增資資金來源:自一○一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股利一五六、三一八、○六○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二.三六九一元)。2.發行股數:一五、六三一、八○六股。3.每股面額:壹拾元。4.發行總金額:一五六、三一八、○六○元。5.發行價格:不適用。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二三六.九一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改以現金分配,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元整,實收資本額八一六、一三八、四九○元整,計發行普通股八一、六一三、八四九股。參、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一○二年八月三十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一○二年八月廿六日至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廿三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課(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6號2樓之1,電話:03-526086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之權利。肆、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即除權配股基準日)案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即除權配股基準日)案公告公告內容: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二年六月六日第九屆第十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二、分派股票股利總額: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以下同)一五六、三一八、○六○(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3691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股票股利2.3691元。四、除權配股基準日:一○二年八月三十日。五、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二年八月廿六日起至一○二年八月三十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八月廿三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至本公司股務部(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6號2樓之1)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暨發放日公告公告內容: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九屆第六次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現金股利。二、分派現金股利總額:分派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一四七、一二六、七六○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2.2298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現金股利2.2298元。四、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民國一○一年九月五日。五、現金股利發放日:民國一○一年九月五日。六、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一年九月一日至一○一年九月五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八月卅一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部(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6號2樓之1)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七、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暨發放日公告公告內容: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一○○年六月廿七日第九屆第二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及一○○年八月廿三日第九屆第三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現金股利。二、分派現金股利總額:分派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八八、八六四、六二○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35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現金股利1.35元。四、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民國一○○年九月三十日。五、現金股利發放日:民國一○○年九月三十日。六、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一○○年九月廿六日至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月廿三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部(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6號2樓之1)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七、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100/06/14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景華(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鄭俊卿(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由本公司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五名董事及二名監察人,並依公司章程規定推舉董事長,其任期自中華民國一○○年六月十四日起至一○三年六月十三日止。6.新任生效日期:100/06/14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鄭俊卿、董事許芝蘭、董事王世銘、董事林德偉、董事盧榮輝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0/06/14~103/06/13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唯一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1.董事會決議日:99/02/0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章民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鴻池5.異動原因:原任總經理吳章民君請辭,董事會另聘李鴻池君擔任新任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99/02/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9/02/0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鴻池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經理人得兼任本公司所屬關係企業經理人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期內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新竹振道有線電視九十七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股利分配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公告 主旨: 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股利分配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公告 公告內容 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主旨: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公告依據:依據本公司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第八屆第十八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 (即暫停股票過戶)之事由:分配普通股股東股票股利。二、分派現金股利總額:分派股票股利共計新台幣六四、三二四、九○○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1.45 元)。三、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分派股票股利1.45元。四、權利分派基準日: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一日。五、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起至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一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三)下午五時以前親臨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 本公司財務部(地址: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6號2樓之1)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98/01/0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景華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章民5.異動原因:原任總經理林景華君請辭,董事會另聘吳章民擔任新任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98/01/0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6041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清吉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范瑞穎5.異動原因:改選董事6.新任生效日期:960411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長因個人生涯規劃考量,請辭本公司董事長一職,為完成法定程序,重新推選新任董事長。
1.董事會決議日:96041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清吉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振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范瑞穎5.異動原因:改選董事6.新任生效日期:960411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長因個人生涯規劃考量,請辭本公司董事長一職,為完成法定程序,重新推選新任董事長。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5/11/28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致遠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黃敏全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學平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賴冠仲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施錦川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為配合管理需要,原委託致遠會計師事務所黃敏全會計師及黃學平會計師之各項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事項,自民國九十五年下半年度起改委任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賴冠仲會計師及施錦川會計師辦理。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本公司為配合管理需要,原委託致遠會計師事務所黃敏全會計師及黃學平會計師之各項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事項,自民國九十五年下半年度起改委任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賴冠仲會計師及施錦川會計師辦理。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5/11/28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是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4/04/04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中立東森媒體科技公司執行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景華(東禾媒體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董事改選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94/04/04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法人股東東禾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原指派吳中立君擔任本公司董事,並經本公司董事會推選惟董事長,惟東禾媒體公司已於九十四年四月四日改派林景華君為董事,原任董事長吳君因前接改派而喪失期董事長及董事資格,為完成法定程序,重新推選新任董事長.
1.發生變動日期:94/04/0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中立東森媒體科技公司執行長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梁家鏘東森媒體科技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景華(東禾媒體科技公司法人代表)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清吉(東禾媒體科技公司法人代表)4.異動原因:本公司法人股東東禾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指派吳中立君,梁家鏘君擔任本公司董事,惟東禾媒體已於九十四年四月四日改派林景華君及陳清吉君為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305000000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3/04/07~96/04/067.新任生效日期:94/04/0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司代號:8951 申報日期:92/06/02 公告序號:1 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 民國92年6月2日 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敏全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何志儒 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敏全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何志儒 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委任之簽證會計師黃敏全會計師及和志儒會計師原係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執業會計師,茲因其事務所於九十二年五月卅一日因故解散,故兩位會計師於同日退出該事務所,加入致遠會計師事務所繼續辦理本公司之財務報表簽證 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無 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 民國92年5月31日 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無 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無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委任之簽證會計師黃敏全會計師及和志儒會計師原係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執業會計師,茲因其事務所於九十二年五月卅一日因故解散,故兩位會計師於同日退出該事務所,加入致遠會計師事務所繼續辦理本公司之財務報表簽證
鉅亨網採訪中心/台北.5月12日 05/12 20:36 新竹振道(991525)4月營收(單位:千元)項目 4月營收 1-4月營收本年度 60,635 234,120去年同期 54,865 214,224增減金額 5,770 19,896增減(%) 10.52 9.29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1月11日 11/11 20:01 新竹振道: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公司、竹和有線電視(股)公司及振道電業(股)公司合併公告1.事實發生日:91/04/252.發生緣由:為配合政府獎勵企業合併經營政策,以節省管理成本,提昇經營績效。3.因應措施:經宣誠會計師事務所王雅玲會計師提供換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後,三方公司於91/4/30共同簽訂合併契約。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 合併產生效益: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竹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振道電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可整合資源,發揮綜效,將致力於增建網路以提昇收視品質,提高自製節目比例,在寬頻光纖網路舖設完成後,有助於有線廣播電視產業朝向跨業經營(如電信及網際網路)與加值服務(提供家庭自動化服務等互動性雙向服務)之良性發展。二、 合併換股比率及計算依據:以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每股淨值及專家意見,並考量目前各公司經營狀況及發展條件,決定換股比率基礎。合併後,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新竹振道」)為存續公司,竹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竹和有線」)、振道電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振道電業」)為消滅公司,合併換股比率為新竹振道每壹股換竹和有線普通股四股、換振道電業普通股三股;交換不足壹股部分,以現金支付之,並授權新竹振道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三、 合併日程:合併基準日於主管機關核准本合併案後,由合併參方董事會決議之。四、 合併股東會時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五、 參與合併公司簡介:存續公司:(一)公司名稱: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 公司地址: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6號二樓(三) 負責人姓名:林登裕(四) 資本額:實收資本額貳億伍仟萬元整(五) 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經營有線電視系統業務.消滅公司一:(一) 公司名稱:竹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二) 公司地址: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2號(三) 負責人姓名: 鄭定國(四) 資本額:實收資本額貳億元整(五) 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消滅公司二:(一) 公司名稱:振道電業股份有限公司(二) 公司地址:新竹市中華路四段四十六號(三) 負責人姓名:胡念曾(四) 資本額:實收資本額壹億伍仟萬元整(五) 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之經營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1月6日 11/06 17:35 新竹振道:1/3以上董事發生變動1.發生變動日期:91/06/2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鳳珠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楊樑圖,新格豪有線電視(股)董事4.異動原因:林鳳珠持股出售,楊樑圖為新法人(東森媒體科技公司)續指派為法人代表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000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0/07/26~93/07/257.新任生效日期:91/06/26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0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5月06日 05/06 18:24 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0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 90年度財報------------------------------------------------股東權益表: 股 本: 250,000 資本公積: 263 保留盈餘: 50,368 股東權益: 300,631損益表: 營業收入: 512,597 營業毛利: 151,357 營業損益: 11,540 業外收入: 151,850 業外費用: 69,218 稅前損益: 94,172 稅後損益: 74,782 每股盈餘: 2.99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虧損或費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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