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昇陽國際半導體(上)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 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2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5,58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5,8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8.5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 董事會於實際發行前,依據公開承銷相關法令規定並按當時市場情況及配合 上市前之承銷方式,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5%, 計2,337,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13,243,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本公司106/5/25 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 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 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增資基準日、發行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包 括各項未盡事宜暨主管機關指示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3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00000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86,924,8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調整事項(元) F: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1,727,782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7/03/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子白、管理處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豐年、管理處兼資訊整合處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7/03/20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64188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5/253.股東會召開地點:集思竹科會議中心-新竹科技生活館二樓愛因斯坦廳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第一案:一百零六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一百零六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第三案:一百零六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第四案:增訂本公司之「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第五案:增訂本公司之「集團企業、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案。 2.承認事項 第一案:一百零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一百零六年度盈餘分派議案。 3.選舉事項 董事改選案。 4.討論事項 同意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3/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5/25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擬訂於民國107年3月20日起至107年3月30日止 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辦理相關提案手續。凡有意提案股東請於 上述期間送達本公司公告之受理處所,並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處所為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 (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路6號)。
1.事實發生日:107/03/072.公司名稱:昇陽國際半導體(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民國106年度財務報告。 營業收入: 1,855,819仟元 營業毛利: 607,476仟元 營業淨利: 254,463仟元 稅前淨利: 224,940仟元 本年度淨利: 167,109仟元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和:165,382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 1.43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6年度財務報告詳細資料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因應本公司上市申請需求,委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部控制制度 專案審查報告」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6/12/22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5/10/01~106/09/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上市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6/12/22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放棄認購子公司『昇陽電池股份有限公司』106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事實發生日:106/09/262.公司名稱: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一)依本公司106年5月25日股東常會及9月26日董事會決議。 (二)本公司對昇陽電池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擬將全數新股認購權利轉讓給本公 司全體股東相關事宜如下: 1.昇陽電池本次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計增加股本新台幣100,000,000元,每股以新台幣10元發行,募集資金 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 計1,500,000股由昇陽電池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8,500,000股由本公司認購。 2.考量昇陽電池營運發展並配合未來股權分散規劃事宜,本公司擬將全數新股認 購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全體股東,並以本公司106年6月16日除息停止過戶日股 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優先認購,並依所載持股比例計算得認購之股數。目前暫定 本公司原股東每仟股得認購昇陽電池72.7565股,本公司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或放棄認購之股份,由昇陽電池董事會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三)本公司原股東可認購之股數,將由昇陽電池股務單位寄發繳款通知書予本公司符 合認購資格之股東。 (四)本次昇陽電池增資後,實收資本額將由新台幣251,000,000元增加為新台幣 351,000,000元,本公司對其持股比率將由100%下降為71.51%,評估本次將全數 新股認購權利轉讓並不影響本公司對昇陽電池之控制力。 (五)本公司本次將全數新股認購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全體股東及本案其他未盡事宜,由 董事會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9/262.發行股數:10,0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5.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股數15%計1,50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股數85%計8,500,000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昇陽電池董事會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 購之。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10/1313.最後過戶日:106/10/06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10/09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10/1316.股款繳納期間:106/10/23~106/11/23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不適用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灣土地銀行竹東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不適用20.其他應敘明事項: 昇陽電池(股)公司係本公司(昇陽國際半導體(股)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 司,為考量昇陽電池營運發展需要並配合未來股權分散規劃事宜,本公司擬將 全數新股認購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全體股東,並以本公司106年6月16日除息停止 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優先認購,每仟股可認購昇陽電池72.7565股,本公 司之股東及昇陽電池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份,由昇陽電 池之董事會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C6版2.報導日期:106/08/103.報導內容:昇陽國際 上半年EPS 0.93元報導一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內文「今年昇陽國際各事業處持續擴充產能,再生晶圓積極提升自動化產線技術, 年產能目標12吋18∼19萬片、8吋6萬片,晶圓薄化產能目標8吋6萬片,今年晶圓 整合事業處擴充廠房/無塵室仍在建置階段,預計2018年Q2可貢獻獲利及營收。」 所述純屬媒體臆測,特此提出澄清說明。 (2)本公司並無公告財務預測或對外發布相關訊息,有關本公司財務或業務資訊請以 本公司公布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主,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6/162.公司名稱: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1月至106年5月衍生性商品公告交易因遠期契約交易種類 誤植為「持有供交易」,故辦理更正為「非持有供交易-不符避險會計」。6.因應措施:更正申報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 更正前交易種類為「持有供交易」 更正後交易種類為「非持有供交易-不符避險會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6/05/25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曾國華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李典易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李典易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謝智政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更換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6/05/15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不適用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06/05/252.公司名稱:昇陽半導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辦理 (2)本公司業於民國106年5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將本公司能源事業之相關營業 (含資產及負債)分割讓與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昇陽電池股份有限公司, 並暫定以民國106年7月1日作為分割基準日。6.因應措施: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本分割案如有異議,請於即日起至民國106年6月26日止之期限內, 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 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 郵寄地址為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力行路6號 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東會日期:106/05/25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一百零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第二案:一百零五年度營業報告。 第三案:一百零五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一百零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一百零五年度盈餘分派議案。 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第二案: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第三案: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第四案: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第五案:本公司能源事業分割及分割計畫承認決議案。 第六案:本公司得於分割變更登記完成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對「昇陽電池股份有 限公司」釋股作業暨放棄參與該公司之現金增資計畫案。 第七案: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數放棄 認購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5/25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總額為新台幣175,242,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6/06/145.最後過戶日:106/06/1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6/1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08.除權(息)基準日:106/06/20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發放日:106年07月10日。 2.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6年06月16日起至106年06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6年06月15日(星期四)下午4點00分 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 (郵寄過戶者,以至106年06月15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手續。
1.事實發生日:106/04/102.公司名稱: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財務報告書第12頁後之偶數頁缺頁,擬更正本公司105年度之 財務報告書第12頁後之缺頁內容。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財務報告書更正不影響損益數,故對投資人原先之投資評估無影 響。
1.事實發生日:106/03/072.公司名稱:昇陽國際半導體(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民國105年度財務報告。 營業收入: 1,709,530仟元 營業毛利: 580,570仟元 營業淨利: 252,714仟元 稅前淨利: 236,112仟元 本年度淨利: 190,693仟元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和:186,844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 1.63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5年度財務報告詳細資料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之訊息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5/2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尼尼生活館1樓第一會議室(新竹市 新安路2-1號)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 第一案:一百零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第二案:一百零五年度營業報告。 第三案:一百零五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2.承認事 第一案:一百零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一百零五年度盈餘分派議案。3.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第二案: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第三案: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第四案: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第五案:本公司能源事業分割及分割計畫承認決議案。 第六案:本公司得於分割變更登記完成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對「昇陽電池 股份有限公司」釋股作業暨放棄參與該公司之現金增資計畫案。 第七案: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數放棄 認購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3/2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25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擬訂於民國106年3月20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 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辦理相關提案手續。凡有意提案股東請於 上述期間送達本公司公告之受理處所,並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受理處所為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 (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路6號)。
1.事實發生日:106/03/072.公司名稱:昇陽國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進行專業分工及組織重整,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於今日召開董事 會決議通過組織調整,將能源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債)以既存分割方式,分割 讓與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昇陽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昇陽電池),並由昇陽電 池發行新股作為受讓營業之對價;昇陽電池同步於今日召開董事會決議受讓本公司能 源事業之相關營業案。 本公司擬以民國105年12月31日經自行結算之財務報表帳面價值為依據,並考量折 舊、資本支出計畫及預估至分割基準日相關科目之價值變化等因素進行評估,本次分 割讓與營業之預計帳面價值資產為新台幣291,991仟元,負債為新台幣41,991仟元,淨 值為新台幣250,000仟元,並由昇陽電池按營業價值以每股10元新發行普通股25,000仟 股予本公司作為對價。本公司預計於民國106年5月25日召開股東常會討論本分割案, 目前暫定之分割基準日為民國106年7月1日,若有調整分割基準日之必要時,由雙方董 事會協議訂定之。 本公司自民國86年成立以來,迄今已營運二十年,隨著公司組織與業績的增長, 目前員工人數已逾590餘人;本公司經營之業務範圍,亦由最初之晶圓再生,進而發展 晶圓薄化及微機電製程代工服務,並於民國95年跨足鋰電池之能源事業製造。本次進 行能源事業分割後,昇陽電池將專注於鋰電池產品之生產及銷售,受讓營業後之昇陽 電池仍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藉由本次分割計畫,本公司及昇陽電池將專注各自產品市場,秉持獨立經營的精 神,使經營彈性及組織運作上更具效率,且在產品及技術之專精化下,將有與同業策 略合作以壯大營運規模之機會。未來,以彼此分工的原則,落實目標管理,強化整體 競爭力,以達成客戶、股東及員工之期待,並提昇整體營運績效及全體股東權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割能源事業之相關營業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昇陽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事宜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分割2.事實發生日:106/3/7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昇陽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昇陽電池」)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昇陽電池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昇陽電池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且因分割而持有昇陽電池之股權金額與本公司分割之營業價值相等,故對原有股東之權益不受影響。7.併購目的:進行專業分工及組織重組,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預計分割後將能提高整體競爭力及經營績效,提升本公司股東權益價值。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本次分割並未辦理減資,且分割後昇陽電池之營業利益將透過長期投資由本公司認列,故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1)換股比例:本分割案本公司擬分割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預計為250,000仟元,按每股 10元換取昇陽電池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每股票面金額10元,本公司 共換取昇陽電池普通股25,000仟股。(2)計算依據:前揭換股比例係參酌本公司擬分割讓與之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每股 淨值及分割價值換股比例之合理性意見書訂定之。11.預定完成日程:分割基準日暫定民國106年7月1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1)自分割基準日起,本公司分割讓與之一切資產、負債及其截至分割基準日仍為有效 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昇陽電池依法概括承受;如需辦理相關手續,本公司應配合 之。 (2)除分割讓與之負債與分割前本公司之債務係可分者外,昇陽電池應就分割前本公司 所負債務於其受讓營業之出資範圍,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與本公司負連帶清償責任。 但債權人之連帶清償責任請求權,自分割基準日起二年內不行使而消滅。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不適用。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1)預定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以分割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之,預計為新台幣250,000 仟元。(2)預定分割讓與之資產:預計為新台幣291,991仟元。(3)預定分割讓與之負債:預計為新台幣41,991仟元。(4)前揭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資產及負債金額,暫以本公司民國105年12月31日經自行 結算之財務報表帳面價值為依據,並考量折舊、資本支出計畫及預估至分割基準日 相關科目之價值變化等因素進行評估,惟實際分割金額仍以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 為準。(5)就前揭所定之分割讓與資產、負債倘有調整之必要時,得由本公司及昇陽電池股東 會各自授權其董事會調整之,如因此需調整營業價值或昇陽電池公司發行股數者, 亦同。(6)本分割案本公司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為新台幣250,000仟元,按每股10元換取昇陽電 池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每股票面金額10元,本公司共換取昇陽電池普通股 25,000仟股。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7/03/0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75,242,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調整事項(元) F: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3,848,815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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