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映智科技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3/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2)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游玫誼經理、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3)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4)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11年03月25日董事會通過。
1.事實發生日:111/03/25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重大決議事項:(1).通過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任命案(2).通過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3).通過本公司民國110年度虧損撥補表。(4).本公司民國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7).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8).通過訂定召開民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9).通過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案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3/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公告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5(二)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四)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0/12/302.發生緣由:內部稽核主管異動。3.因應措施:(1)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2)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思曼、稽核主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新任。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12/242.發生緣由: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0年12月23日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2)自110/12/24~111/1/24止為股款催繳期間。(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股東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東竹北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繳款事宜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室一樓,電話:02-27686668)。
1.事實發生日:110/07/222.發生緣由:110年股東常會壹、股東常會日期:110年07月22日貳、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暨累積虧損。(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虧損撥補表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一)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10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依金管會 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1.事實發生日:110/06/24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辦理股東會延期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6/24(2)股東會召開時間:110/07/22上午9時正(3)股東會召開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莊敬一路88號臺灣大學竹北分部碧禎館2樓會議室。(同本公司110年3月25日召開股東常會公告發布之召開地點)(4)股東會召集事由:請查閱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電子書。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會15日前寄發股東新開會日期通知書,對於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行寄發。(2)嗣後若因疫情變化、政府政策、主管機關要求或環境影響等因素而須調整股東常會開會日期時,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0/05/252.發生緣由:本公司稽核主管異動。(1) 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榮斌、稽核主管。 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新任稽核主管報到且經董事會通過任命後, 另行公告。(2) 異動情形:辭職。(3) 異動原因:生涯規劃。(4) 生效日期:110/05/25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由內部稽核職務代理人暫代職務。
1.事實發生日:110/05/212.發生緣由:因應金管會公告之「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本公司停止召開原訂於110年6月11日之股東會。3.因應措施:後續將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延至110年7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期間擇期召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0/03/25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重大決議事項:(1).通過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通過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虧損撥補表。(3).通過訂定召開民國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8/262.發生緣由:本公司原上傳之109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電子書頁次遺漏。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9/06/23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許新民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郭紹彬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鄭雅慧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李典易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考量公司營運發展及內部管理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9/06/23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職稱 姓名 兼任業務董事 黃文權 COH Corporation董事法人董事 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活水參影響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 徐常基 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美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克里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韓國GST公司海外銷售顧問法人董事 澤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正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 安藤浩太郎 JAPAN DISPLAY INC.技術主任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06/12~112/06/11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9/06/1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文權、映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文權、映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9/06/1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6/122.發生緣由:109年股東常會壹、股東常會日期:109年06月12日貳、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八年度營業報告暨累積虧損。(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四)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八年度虧損撥補表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一)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管理」部分條文案。(三)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之管理」部分條文案。(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五)通過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六)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9/06/1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黃文權/映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蔣坤勝/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長。董事:李青/正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JAPAN DISPLAY INC.代表人安藤浩太郎/JAPAN DISPLAY INC.技術主任。董事:惠鼎投資有限公司。監察人:范秋梅/私立才藝短期補習班負責人。監察人:賈德偉/漢雲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黃文權/映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惠鼎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常基/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董事:澤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JAPAN DISPLAY INC.代表人安藤浩太郎/JAPAN DISPLAY INC.技術主任。監察人:賈德偉/漢雲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監察人:陳乃榮/廣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依法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黃文權/3,017,000股董事:惠鼎投資有限公司/209,375股董事: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300,000股董事:澤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46,629股董事:JAPAN DISPLAY INC./1,661,000股監察人:賈德偉/695,000股監察人:陳乃榮/924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05/11~109/05/107.新任生效日期:109/06/12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4/27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報108年度合併財報iXBRL之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時誤植查核日期為108/03/26,正確日期應為109/03/26。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申報。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撤銷108年度第一次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退還股款暨補償方案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9/04/07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10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4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8087號函同意廢止。3.因應措施:(1)本公司將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自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撤銷核准通知日起十日內, 依法加算利息退還原股東所繳納之股款,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採禁止背書轉讓記名支票或匯款退還,匯費及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2)本公司對於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已繳納者應加計利息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0.755%(註1)/365】(註1):係以109年3月26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為基準計算。(註2):應還之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3/26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通過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八年度虧損撥補表。(3).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管理」部分條文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之管理」部分條文案。(7).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8).通過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9).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0).通過訂定召開民國一百零九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11).通過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民國108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12)本公司民國一百零八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3/2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一○八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1)本公司一○八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股,發行價格每股50元,於108年12月31日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申請,業經金管會109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42396號函申報生效。(2)本次現金增資案因目前國內外整體市場環境不佳,導致嚴重影響本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投資意願,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一○八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基於維護股東權益,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X【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X 0.755% (註)/365】。(註:暫以台灣銀行109年3月26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0.755%計算之。)(4)本次現金增資撤銷補償方案及時程等相關事宜,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實際辦理情況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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