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力科技(上)公司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3/06/272.重要決議事項:報告事項(1)一○二年度營運狀況報告。(2)一○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因應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 額報告。承認事項(1)通過承認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通過承認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討論事項(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通過發行10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2號2樓之1(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二年度營運狀況報告。 (2)一○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二)承認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取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3/06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6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464,284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450,629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3,379,721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2/09/252.公司名稱: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已於102年5月22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發行總額為1,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無償發行。(2)業經金管會102年9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778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3)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第1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02年10月17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5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1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30,000,000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940,474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479號函核准發行。二、奉經濟部102年9月5日經授中字第102338642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次盈餘暨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預計於102年9月25日(星期三)於證券商營業處所正式興櫃買賣。三、茲將增資新股興櫃買賣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目前已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0,000,000元。(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940,47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9,404,740元。(三)增資後股份總額:普通股30,940,47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09,404,740元。(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五)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訂於102年9月25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興櫃買賣,發放方式如下:(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股票興櫃買賣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任何手續。(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股票領取通知書」,請股東憑「股票領取通知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以書面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五、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訂於102年9月25日。採匯款方式者,於102年9月25日匯入各股東銀行帳戶。若無匯款帳號採支票方式者,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委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現金股利分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六、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一、公告序號:1二、主旨:本公司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分派現金股利公告三、依據:本公司於民國102年05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1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30,000,000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940,474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0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479號函核准發行。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2年08月16日至102年08月20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102第1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50,000,000股、金額: 500,000,000元,每股面額: 10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30,000,000股、金額: 300,000,000元,每股面額: 1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30,000,000股、金額: 300,000,000元,每股面額: 10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訂立章程日期:民國97年2月21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民國102年5月22日(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0股,每股認購金額: 0.00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c.原股東認購: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600,000.0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股*員工紅利轉增資: 340,474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36.20%*共計 940,474股,金額: 9,404,740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並無重大影響(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0.20000000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20.0000000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0000000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0.00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0.00000000股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1.0000000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1.0000000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30,000,000元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0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如有不同,請說明: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計有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股)計普通股 30,000,000股,特別股 0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2年05月22日股東會通過*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309,404,740元, 30,940,474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 10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 0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2年08月20日除權/除息交易日:102年08月14日(八)增資計劃/用途:無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08月15日 17時0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892999(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8月15日(星期四)17時0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8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
1.發生變動日期:102/07/3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委 員:梁基岩 先生/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委 員:唐為琳 女士/勤美聯合國際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委 員:魏靖文 女士/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副處長兼代理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委 員:梁基岩 先生/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委 員:唐為琳 女士/勤美聯合國際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委 員:魏靖文 女士/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副處長兼代理發言人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董事會重新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10/24_103/06/098.新任生效日期:102/07/30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任期與本公司董事會任期相同。(2)本屆薪酬委員會召集人由唐為琳 女士擔任。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7/3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30,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6,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2元)。4.除權(息)交易日:102/08/145.最後過戶日:102/08/1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1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208.除權(息)基準日:102/08/209.其他應敘明事項: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7,817,286元其發行股數依委請鑑價公司評鑑之股票價值22.96元為計算基礎,分為340,474股,每股面額10元,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3元,以現金發放。
公告序號:1主旨: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05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1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30,000,000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940,474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0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479號函核准發行。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 F113020電器批發業3.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4.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5. F213010電器零售業6.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7. F401010國際貿易業8.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9. I501010產品設計業10.I599990其他設計業11.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1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2號2樓之1。(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六)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其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自101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6,000,000元及員工紅利7,817,286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940,474股(含員工紅利新股340,474股),每股面額10元。2.新股發行條件:本次增資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9,404,74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0,940,474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0,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四、本公司訂定102年08月20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02年08月16日起至102年08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2年08月15日(星期四)17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掛號郵寄者以102年08月15日郵戳為憑,俾可享有配股、息權利。五、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六、現金股利預訂於102年09月2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費自股東股利中扣除。七、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八、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7/222.公司名稱: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39頁內容。6.因應措施:補正後之年報資料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7/122.公司名稱: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2年7月12日蘇力颱風來襲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並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6/132.公司名稱: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新公告101年度員工股票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6.因應措施:(1)原公告內容:本次員工股票紅利股數暫以5/22均價$22.8元計算,本公司已委請鑑價公司評鑑本公司股票價值,待正式鑑價報告提出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7,817,286元,以5/22均價$22.8元計算,計發行新股342,863股,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10元,以現金發放。)(2)更新:本次員工股票紅利依委請鑑價公司評鑑之股票價值22.96元為計算基礎,以員工股票紅利新台幣7,817,286元,計發行新股340,474股,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3元,以現金發放。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5/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梁基岩 /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獨立董事:唐為琳 /勤美聯合國際顧問有限公司 負責人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新任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2/05/22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2/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2/05/222.重要決議事項: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運狀況報告。 (2)一○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因應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 額報告。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通過承認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討論暨選舉事項 (1)通過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通過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4)通過辦理初次上市(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9)選舉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 當選名單 董事:李啟隆 董事:吳嘉連 董事: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梁基岩 獨立董事:唐為琳 監察人:英屬蓋曼群島商凹凸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高坤勇 監察人:熊健生 (10)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5/222.法人名稱: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李志豪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李志豪5.異動原因:董監事重新改選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10 ~ 103/06/097.新任生效日期:102/05/2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新選任法人監察人英屬蓋曼群島商凹凸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代表人1.發生變動日期:102/05/222.法人名稱:英屬蓋曼群島商凹凸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NA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英屬蓋曼群島商凹凸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代表人:張治平 5.異動原因:董監事重新改選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2/05/2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5/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啟隆 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啟隆 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2/05/2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5/212.公司名稱: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原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合併基準日) 起與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特此公告。 (2)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如下: 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原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 2389-2999(代表號)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22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2號2樓之1(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運狀況報告。 (2)一○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因應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數額報告。 (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4)辦理初次上市(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6)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7)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新增) (8)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新增) (四)選舉事項: 全面選舉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3/2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2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12.預計發行價格: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1,5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 元,即無償發行。 (2)既得條件:員工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於下列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 同時須符合公司整體財務績效及個人績效評核指標且善盡服務守則,可分別達成既 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獲配後任職屆滿1年:獲配股數之30%。 獲配後任職屆滿2年:獲配股數之30%。 獲配後任職屆滿3年:獲配股數之40%。 惟有視同達成既得條件情形者,不在此限。 上述時間如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 (3)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員工獲配限制型員工權利股票後未達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未達既得 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所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另發生繼 承時之處理方式,悉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5.員工之資格條件: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已到職,符合公司認定且認為有必要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 工為限。 (2)實際獲配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職務工作績 效、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決 議,惟獲配員工具董事及(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3)單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規定辦理。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激勵優秀人才,並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 創造公司及股東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如以每股23元為推估市價,預估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34,500仟元 ;以所定既得期間、既得條件估算,發行後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於第一年度、第二年 度及第三年度分別為10,350仟元、10,350仟元及13,800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估算,每年 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於發行後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分別為:0.3元、0.3元、 0.39元,惟本公司未來年度營收預估將持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 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 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 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 數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 求、相關法令異動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 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其授權之人依相關法 令修訂或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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