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宇生物科技(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9/302.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延長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案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繳款期間,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5519號函核准。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7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金額新台幣67,000,000元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73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原訂繳款期間為原股東、員工100年7月26日至100年8月26日,特定人100年8月27日至100年8月31日,因受國內塑化劑事件、歐盟國家外債及美國赤字風暴等影響,市場價格劇烈變動,以致繳款情形不理想。二、延長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案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繳款期間,經100年9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5519號函核准。三、延長後原股東、員工繳款期間為100年9月23日至100年10月25日,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00年10月26日至100年10月28日,可持原寄發之認股繳款書至第一銀行南科園區分行及全省各分行繳納。除延長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四、本次現金增資其他相關辦理事項授權董事長依規定全權處理。五、已依原繳款期間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依補償辦法退還其已繳納之股款。7.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償辦法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本公司員工及特定人。二、補償方式:(一) 申請期間:自補償辦法公告日起,迄100年10月25日止。(二) 對於本補償辦法公告前已依原繳款期間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已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365】註:1、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以實際退款日當日之定存利率計算之。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三) 欲申請退還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請於申請期間截止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洽詢並完成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三、延長現金增資繳款期間後,若仍未能於100年10月28日募集資金完成,將退還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利息,退款金額之計算公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365】註:1、台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以實際退款日當日之定存利率計算之。2、實際退款日由董事長依法規全權處理。四、因延長繳款期間,致原股東、員工及特定人權益受損,若可舉證且合理說明受損之權益,本公司願負賠償之責任。
1.事實發生日:100/09/082.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下列議案:一、擬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案延長繳款期間案。二、擬向新光銀行東台南分行申請短期貸款額度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8/302.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下列議案:一、100年上半年度個別及合併財務報表案。二、透過第三地區赴大陸投資案。三、資金貸與子公司奇聯科技有限公司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2011/08/30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Samoa)金庫有限公司(GOLD DEPOT LIMITED)赴大陸投資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投資總額美金25萬元及註冊資本額美金17.5萬元以內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不適用(新設立公司尚不確定)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不適用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不適用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不適用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不適用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不適用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不適用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不適用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不適用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上述金額內全權處理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拓展業務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減資換發股票暨上興櫃日期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9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67,562,2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756,221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5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7021號函核准在案。經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100年5月23日南商字第1000012505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6月2日證櫃審字第1000013375號同意辦理。二、茲將減資後新股票上興櫃暨舊股票下興櫃買賣相關事宜公告如下: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歷年發行之全部普通股,計33,781,10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37,811,050元。2、本次減少資本計新台幣67,562,210元, 銷除已發行股數6,756,221股,用以彌補虧損,提高每股淨值。3、減資比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未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4、減資後股份總數計27,024,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70,248,840元。5、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6、新股票換發暨上興櫃買賣日期:100年7月13日。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8、減資換發股票程序及手續:(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面、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9、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除另函通知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9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67,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6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73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二、C802041 西藥製造業三、C199990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四、F401010 國際貿易業五、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六、A301030 水產養殖業七、F101050 水產品批發業八、F201030 水產品零售業九、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十、F201020 畜產品零售業十一、C201010 飼料製造業十二、F103010 飼料批發業十三、F202010 飼料零售業十四、C802060 動物用藥製造業十五、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十六、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下列產品:1.微陣列快速檢測晶片2.免疫調節原料藥3.免疫調節健康食品原料4.抗發炎固型製劑5.功能性益生菌產品6.兼營與上述產品相關之國際貿易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登記實收資本額270,248,840元,分為27,024,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善化區大利二路1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二名獨立董事)、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1年5月5日,第11次修正於民國99年6月28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本次現金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37,248,840元,分為33,724,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八)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計發行普通股6,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2)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股數10%計67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發行總股數90%計6,03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每仟股可認購223.12股,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行併湊,員工或原股東認購不足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代收股款之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南科園區分行暨其總行及所屬各分支機構。(十一)股款繳納期限:自100年07月26日起至100年08月26日止,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若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十二)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三、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為100年07月19日,自100年07月15日起至100年07月19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100年07月14日下午17時00分前親臨或郵寄(以100年07月14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現金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股東。五、財務報表:本公司均按規定按時申報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0/06/28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3)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補選舉第5屆監察人1人:當選人為劉承家。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正忠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承家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舉監察人1人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劉承家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28~102/06/278.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282.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下列議案:1、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現金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國際會計準則(IFRS)轉換計畫預計完成時程調整。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現金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6/282.發行股數:6,700,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7,000,000元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整6.員工認購股數:員工認購比例10%,計67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原股東認購比例90%,計6,030,000股,每仟股認購223.12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無。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行併湊,員工或原股東認購不足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07/1913.最後過戶日:100/07/14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15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7/1916.股款繳納期間:100/07/26~100/08/26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0/06/28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南科園區分行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化分行20.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增資案經行政院金融監管理委員會100年06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2731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處理。(3)本公司額定資本額4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270,248,840元,現金增資後資本額為337,248,840元。(4)股款收足日暨增資基準日:100年09月01日
1.事實發生日:100/06/142.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代工產品普羅敏由客戶送SGS檢驗結果。(2)依據衛生署2011/05/28修正公告「塑化劑污染食品之處理原則」,本公司將產品送交衛生署食品藥物公告之檢測實驗室,台美檢驗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驗。(3)本公司100/06/02已公告部份經檢驗之產品不含DEHP等六大類塑化劑。6.因應措施:(1)本公司代工產品普羅敏經SGS檢驗不含DEHP等六大類塑化劑。送檢驗產品名稱/SGS報告編號:普羅敏/BA/2011/05793(2)本公司送台美檢驗科技檢驗之產品經檢驗皆不含DEHP等六大類塑化劑。送檢驗檢體名稱/台美檢驗報告號碼:康敏PLUS/SL100F01480E敏素/SL100F01481Pro雅歌/SL100F01482優敏菌SL100F01483愛兒暢/SL100F01484克敏立淨敏/SL100F01485Double專利敏克寧/SL100F01486Double專利敏剋寧/SL100F01487賜敏康/SL100F01488第二代洛德/SL100F01489益舒暢/SL100F02013簡敏/SL100F02014益肝/SL100F02015益腎/SL100F02016醫敏靈/SL100F02017敏克欣/SL100F02018元氣活現/SL100F02019(3)以上檢驗報告可至本公司網站(http://www.nt-promd.com)查詢。(4)本公司產品已全部完成檢驗,皆不含DEHP等六大類塑化劑。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022.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GMP認證產品抽樣檢驗。(2)依據衛生署2011/05/28修正公告「塑化劑污染食品之處理原則」,本公司將產品送交衛生署食品藥物公告之檢測實驗室,台美檢驗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驗。6.因應措施:(1)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抽樣檢驗本公司GMP認證產品-益敏康乳酸菌膠囊,經檢驗不含DEHP等六大類塑化劑。(2)本公司送台美檢驗科技檢驗之產品經檢驗皆不含DEHP等六大類塑化劑。送檢驗檢體名稱/台美檢驗報告號碼:原料(PM308享塑博士菌、PM308孅立姿、PM308康敏孅、PM308孅燃姿、PM308孅姿容)/SL100F01202康敏加強型/SL100F01203康敏2/SL100F01204達敏樂高效菌/SL100F01205益常好/SL100F01206原料(愛私蜜、愛秘麗、御私蜜、護私蜜)/SL100F01207(3)以上檢驗報告可至本公司網站(http://www.nt-promd.com)查詢,本公司亦將陸續公告送檢驗產品之檢驗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所生產製造之全系列益生菌膠囊產品(PM308享塑博士菌、PM308孅立姿、PM308康敏孅、PM308孅燃姿、PM308孅姿容、康敏加強型、康敏2、達敏樂高效菌、益常好、愛私蜜、愛秘麗、御私蜜、護私蜜、益敏康、益舒暢、康敏PLUS、E敏素、Pro雅歌、優敏菌、愛兒暢、克敏立淨敏、Double專利敏克寧、Double專利敏剋寧、賜敏康、第二代洛德165、元氣活現),從原料端至成品端,均未使用起雲劑;購買香料來源為吉信企業有限公司所進口之日本小川香料產品,符合日本食品安全衛生法及FEMA香料規範,不在衛生署公布起雲劑受塑化劑污染之供應商及其下游廠商名單內。(2)吉信企業切結書:敝公司所代理之小川香料產品均符合日本食品安全衛生法、FEMA香料規範及中華民國衛生食品管理法,不含DEHP、DBP、BBP、DONP、DINP、DIDP。產品品質安全無虞,如有不實,本公司同意負一切法律責任,特此切結為憑。日期:2011年5月31日(3)CHI HSIN ENTERPRISE CO.,LTD.(小川香料)切結書:Di-(2-ethyhexyl) Phthelate(DEHP), Dibutyl phthalate (DBP), Benzyl butyl phthalate (BBP), Di-n-oetylphthalate (DONP), diisononyl phthalate (DINP) and Diisodecyl Phthalate(DIDP)are not approved by the Food Sanitation Law of Japan as a food additive.We certify that there are no DEHP, DBP, BBP, DONP, DINP and DIDP used in allour products. Date: May 31, 2011
1.事實發生日:100/05/272.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針對衛生署五月二十二日所發布查獲「昱伸香料有限公司」製售「起雲劑」含有塑化劑DEHP,造成食品汙染一案,本公司所採行因應措施。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第一時間清查所有產品使用的原料供應商,已獲得相關原料供應商提供不含DEHP聲明書。為確保產品品質安全以及提升消費者信心,本公司已主動送檢全系列產品進行DEHP檢驗,目前已完成由食工所檢驗「益敏康」不含DEHP檢驗報告公布於網站上,未來會陸續於網站公布最新檢驗結果,請消費者隨時至本公司網站(http://www.nt-promd.com)查詢最新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0/05/03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0/05/23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337,811,050元,流通在外股數33,781,105股,每股淨值為4.71元。(2)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270,248,840元,流通在外股數27,024,884股,每股淨值為5.89元。(3)上述資料依99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計算。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一、本公司為辦理100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暨「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擬定本作業計畫。二、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3,781,10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37,811,050元。三、本次減資新台幣67,562,210元整,銷除股份6,756,221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後提高每股淨值,依公司法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20%。四、減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減資後股份總額計27,024,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金額270,248,840元。五、本次減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未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六、預計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0年6月29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0年7月1日。(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7月2日至民國100年7月12日止。(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0年6月30日至民國100年7月12日止。(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0年7月6日。(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0年7月13日。(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8)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七、本次換發新股票程序及手續:(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面、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八、本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如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需,遇有變更之情事,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程序,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減資案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5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702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0年5月23日南商字第1000012505號函核准本公司變更登記。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減資基準日及預定減資換發股票時程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9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67,562,2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756,221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5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7021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項目:一、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二、C802041 西藥製造業三、C199990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四、F401010 國際貿易業五、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六、A301030 水產養殖業七、F101050 水產品批發業八、F201030 水產品零售業九、F201010 農產品零售業十、F201020 畜產品零售業十一、C201010 飼料製造業十二、F103010 飼料批發業十三、F202010 飼料零售業十四、C802060 動物用藥製造業十五、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十六、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下列產品:1.微陣列快速檢測晶片2.免疫調節原料藥3.免疫調節健康食品原料4.抗發炎固型製劑5.功能性益生菌產品6.兼營與上述產品相關之國際貿易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善化區大利二路一號。(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二名獨立董事)、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得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數額為33,781,105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7,811,050元。(六)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及金額:27,024,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70,248,840元。(七)本次減少資本總額及減資比例:1、減少資本新台幣67,562,21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股份6,756,221股。2、減資比例: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未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八)本次減資之用途:彌補虧損、提高每股淨值。(九)減資換發新股相關作業事項經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換發股票,本次減資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遵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十)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時程:1、減資基準日:民國100年5月12日2、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0年6月29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0年7月1日。(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7月2日至民國100年7月12日止。(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0年6月30日至民國100年7月12日止。(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0年7月6日。(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0年7月13日。(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8)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十一)減資換發股票程序及手續:(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面、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十二)本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如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需,遇有變更之情事,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程序,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112.減資基準日:100/05/12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一、本公司為辦理100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暨「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擬定本作業計畫。二、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3,781,10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37,811,050元。三、本次減資新台幣67,562,210元整,銷除股份6,756,221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後提高每股淨值,依公司法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20%。四、減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減資後股份總額計27,024,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金額270,248,840元。五、本次減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未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六、預計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0年6月29日。(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0年7月1日。(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7月2日至民國100年7月12日止。(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0年6月30日至民國100年7月12日止。(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0年7月6日。(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0年7月13日。(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8)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七、本次換發新股票程序及手續:(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面、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八、本計畫經董事會核准後,如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需,遇有變更之情事,擬授權董事長處理後續程序,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0/07/06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0/07/13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減資案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5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1702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5/1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7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7,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10元整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現金增資發行總股數10%,計670,000股供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現金增資發行總股數90%,計6,03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每仟股可認購223.12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行併湊,員工或原股東認購不足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經99年6月28日股東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計6,7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10元,預計募集總金額新台幣67,0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0/05/112.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下列議案:1、訂定減資基準日暨暫定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相關事宜。2、擬透過第三地區赴大陸投資。3、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3/282.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下列議案:1、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書案2、本公司99年度決算表冊案3、本公司99年度盈虧撥補案4、本公司99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5、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召集案6、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之相關事宜案7、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案8、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奇聯科技有限公司案9、補選監察人案10、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配發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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