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揚建設(公)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股票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250,000,00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7 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1757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100年12月14日經授商字第100012783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增資新股事項公告於後:1.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75,815,2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58,152,960元。2.本次增資股份: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50,000,000元。3.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5.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本次現金增資之普通股股票預計於100年12月30日(星期五)起發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以劃撥方式轉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集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再向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3樓,電話 (02-33930898)。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2/08 2.公司名稱: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本次發行新股乙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1757號函核准在案,本次發行新股25,000,000股,每股以12.5元(每股面額10元)溢價發行,所繳股款312,500,000元(含溢價)全部以現金繳納,於100年11月30日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松興分行活存#0899717129426號增資股款專戶收足,並於100年12月1日轉入臺灣土地銀行新店分行活存#061001099727號存儲專戶內。
1.事實發生日:100/09/262.公司名稱: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0/09/26(2)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庫金庫銀行松興分行(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土地銀行新店分行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9/152.發行股數:25,000,000股3.每股面額:10元4.發行總金額:250,000,000元5.發行價格:12.50元6.員工認購股數:2,500,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扣除庫藏股909,000股後股東名簿記載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90%計22,500,000股,暫定每仟股認購300.37528487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不適用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買營建用地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10/0913.最後過戶日:100/10/04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0/05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0/0916.股款繳納期間:100/10/13至100/11/14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簽約後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簽約後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新台幣250,000,000元,發行新股25,000,000股。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按每股新台幣12.5元發行,共募集新台幣312,500,000元,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本次現金增資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會100年09月07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1757號函核准在案。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及住宅出租出售業務。2.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一般工業用地之廠房出租出售業務。3.建設機械、建築材料之買賣代理及經銷業務。4.室內裝潢之設計及其施工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師業務除外)。5.各種木、竹、籐、鋼製之家具之製造加工、買賣。6.庭園綠化設計規劃及施工業務(營造業除外)。7.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8.各類廣告之企劃設計及代理業務(許可業務除外)。9.水泥原料、製品之生產、加工製造及買賣。10.預拌混凝土之製造加工買賣。11.超級巿場之經營業務。12.提供不動產買賣資訊顧問業務。13.前各項國內外廠商產品之代理報價經銷業務。14.前各項產品之出口貿易業務。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己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1,100,000,000元,分為11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58,152,960元,分為75,815,2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199號8樓。(五)公告方式: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101年10月26日止。(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2年04月21日訂立,民國98年10月27日第14次修訂。(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計2,500,000股由員工認購。2.其餘90%即22,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扣除庫藏股909,000股後股東名簿記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300.37528487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3.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1,008,152,960元,分為100,815,29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本次增資計劃:購買營建用地。(十一)代收股款銀行:待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二)認股繳款期限:自100年10月13至100年11月14日止,憑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銀行辦理繳款手續,過期繳款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十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購發行。(十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四.經本公司100年09月15日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100年10月09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10月05日至100年10月09日為停止過戶期間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10月04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至或郵寄(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95號1樓本公司股務代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妥過戶手續。(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25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12.50元溢價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數10%計2,50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扣除庫藏股909,000股後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90%計22,500,000股,暫定每仟股認購300.37528487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買營建用地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所需而修正時,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增資基準日俟本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並公告之。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8/2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羅淨方、內部稽核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傅嘉玲、內部稽核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原舊任稽核人員辭職7.生效日期:100/08/25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78825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0/08/04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87號(政大公企中心),100/8/4下午3:00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本公司「文林苑」都市更新案,抗爭戶多次透過不同媒體管道誤導民眾對本公司及都市更新條例多所批評,且造成95%住戶成為少數住戶不合理抗爭下的犧牲品,依法完成所有程序的大多數住戶權益未能得到應有的保障,本公司為保障95%守法住戶及本公司的權益,特此公開澄清說明。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07/0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羅淨方、內部稽核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因素7.生效日期:100/07/08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稽核主管之聘任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之。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6/3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7/155.最後過戶日:100/07/18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19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7/238.除權(息)基準日:100/07/23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0/08/05
1.股東會日期:100/06/17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5元,計新台幣37,453,148元。(3)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0/04/01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忠泰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被背書保證公司因業務上需求(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8063(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8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800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被背書保證公司因業務上需求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45157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80000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6.38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本次因業務需要辦理背書保證,超限部份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九條規定,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具名聯保,並列入本次董事會議紀錄。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提報本年度股東常會討論。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四十一號四樓晶華酒店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提請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提請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提請 討論。(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提請 討論。(3)其他議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7,453,148(每股0.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實際發行股數75,815,296股,扣除庫藏股數909,000股,實際流通在外股數74,906,296股.(1)董監事酬勞:無(2)員工紅利:無
本公司轉投資忠泰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融資案,依投資比例背書保證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0/03/29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忠泰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被背書保證公司因業務上需求(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330374(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8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80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800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被背書保證公司因業務上需求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330374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80000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76.67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7/1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忠泰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00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足額擔保票據(2)價值(仟元):4000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0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0285.計息方式:年利率依台灣銀行基本放款利率4.696%,按月支付利息6.還款之:(1)條件:償債來源為建案開始銷售後之資金(2)日期:期限為一年,99.07.12~100.07.1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6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其他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自有資金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6/29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4.除權(息)交易日:99/07/155.最後過戶日:99/07/16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17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218.除權(息)基準日:99/07/21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9/07/30
1.發生變動日期:99/06/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舊任監察人:胡春田、樂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監察人:吳青松、國立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研究所(系)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99年股東常會補選監察人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監察人:吳青松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10/27~101/10/268.新任生效日期:99/06/09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9/06/09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元,計新台幣74,906,296元。(3)通過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6)通過訂定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7)通過補選監察人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9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四十一號四樓晶華酒店(第五貴賓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4)修訂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5)為因應股票申請上櫃之需,有關需協調股東自願送存集保公司集保三個月相關規定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提請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提請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3)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提請 討論。(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提請 討論。(新增之議案)(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提請 討論。(新增之議案)(6)訂定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提請 討論。(新增之議案)(三)選舉事項:(1)補選監察人案,提請 選舉。(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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