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源大環能公司公告
代重要子公司泰治環科(股)公司公告11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1.股東會日期:111/06/30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盈虧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1/06/30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盈虧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1/06/23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盈虧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盈虧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修訂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5/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湯棋同/源大環能(股)公司財務主管
許彤一日一(音同宣)/源大環能(股)公司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子安/源大環能(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特助暫代
蔡叔桓/源大環能(股)公司會計主管暫代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1/05/3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新任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將提報最近一次薪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正式通過任命後另行公告。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5/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湯棋同/源大環能(股)公司財務主管
許彤一日一(音同宣)/源大環能(股)公司會計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子安/源大環能(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特助暫代
蔡叔桓/源大環能(股)公司會計主管暫代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11/05/3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新任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將提報最近一次薪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正式通過任命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5/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4月6日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
採樣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3,090,標準值為2,000,
上開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遭裁處罰鍰
新台幣12萬元。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款,並進行改善,
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2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進行改善並安排重新檢測。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4月6日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
採樣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3,090,標準值為2,000,
上開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遭裁處罰鍰
新台幣12萬元。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款,並進行改善,
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2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進行改善並安排重新檢測。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5/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96.15%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31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運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7,5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424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為按日計息且不得低於
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可提前清償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5,6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1.3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1/05/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96.15%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31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運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7,5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424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為按日計息且不得低於
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可提前清償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5,6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1.3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5/1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96.15%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31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使用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5,6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1.31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11/05/1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96.15%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31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使用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5,6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1.31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1/05/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湯棋同/源大環能(股)公司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子安/源大環能(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1/05/13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1/05/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湯棋同/源大環能(股)公司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子安/源大環能(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特助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1/05/13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4/19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19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4/1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4017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382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80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755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849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821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8600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3488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4925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4/1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4017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382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80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755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849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821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8600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3488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4925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2/2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96.15%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0,16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運用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2,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3915.計息方式: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為按日計息且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6.還款之:(1)條件:到期還款,可提前清償(2)日期: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5,6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8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1/02/25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96.15%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0,16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使用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5,6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83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中華人才培訓中心105會議室(桃園市楊梅區青年路3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110年度營業報告(2) 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3) 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 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110年度盈虧撥補案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尚未決議。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 競業禁止之限制(補充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 事:源鼎環能開發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彭鴻俊(2)董 事:匯林第一京商(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林燿輝(3)董 事:匯林第一京商(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馬小康(4)董 事:古裕興(5)獨立董事:郭宗霖(6)獨立董事:林呈洋(7)獨立董事:沈大白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董事 源鼎環能開發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彭鴻俊 1.鴻鼎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源鼎環能開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3.源宏環能開發興業有限公司董事4.正倡綠能有限公司董事5.百陽環能(股)公司董事6.河北源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7.GO WEALTH LIMITED 董事8.INFINITEENERGY CO., LTD 董事9.久合營造(股)公司監察人董事 匯林第一京商(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林燿輝 1.匯林第一京商(股)公司董事2.碩德三商(股)公司董事3.百陽環能(股)公司董事4.河北源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5.久合營造 (股 )公司董事6. LARGE LIN GREENENERGY CO., LTD 董事7.源大環能(股)公司總經理8.河北源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 匯林第一京商(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馬小康 1.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眾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3.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研究中心專案研究員董事 古裕興 1.凌昇能源科技(股)公司監察人獨立董事 郭宗霖 1.維格餅家(股)公司獨立董事2.華容(股)公司獨立董事3.永續發展(股)公司監察人4.永茂環科(股)公司監察人5.永成環科(股)公司監察人6.台灣青旅(股) 公司監察人7.世方文旅(股)公司監察人8.好地方飯店(股)公司監察人9.喬爵旅居(股)公司監察人10.八八八庭有名(股)公司監察人11.霹靂國際多媒體(股)公司財務長、代理發言人暨公司治理主管獨立董事 林呈洋 1.競酷數位(股)公司董事2.魔競娛樂(股)公司董事3.超競數位 (股)公司董事4.博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5.數碼文創有限公司董事6.競酷數位(股)公司執行長獨立董事 沈大白 1.霹靂國際多媒體(股)公司獨立董事2.訊達電腦(股)公司獨立董事3.中國人壽保險(股)公司獨立董事4.中華科技金融學會學術秘書長5.台灣信用評等協會秘書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0/07/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怡瑩/源大環能(股)公司管理部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玠樺/真好玩娛樂科技(股)公司稽核主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本公司於110年7月15日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用案。7.生效日期:110/07/1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副總經理2.發生變動日期:110/12/2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天生/副總經理/華誠系統科技(股)公司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營運量需求,委任李天生先生擔任副總以協助管理。7.生效日期:110/12/2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1/01/03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0年9月9日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濕式排煙脫硫設備之補水水表故障及氫氧化鈉貯槽見底,現場測試開啟手動加藥,為加藥管線堵塞無法打出,上開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遭裁處罰鍰新台幣16萬元。3.處理過程:繕具訴願書逕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議,以維護我司之權益不受侵害。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6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已完成改善,並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 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公告本公司背書保 證子公司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10/12/22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0,33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2,68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5,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7,68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2,68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泰治環科為承攬工程而有營運資金需求,需取得銀行融資額度,本公司110年12月22日經董事會通過為泰治環科提供背書保證,新增背書保證金額35,000仟元。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2,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39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無(2)日期:無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00,67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7,68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88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0.6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12/22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96.15%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0,16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0,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運用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2,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3915.計息方式: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為按日計息且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平均利率6.還款之:(1)條件:到期還款,可提前清償(2)日期:自借款日起一年內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5,6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3.8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0/12/22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泰治環科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源大環能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96.15%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0,16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使用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5,6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3.84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副總經理2.發生變動日期:110/12/2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天生/副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營運量需求,委任李天生先生擔任副總以協助管理。7.生效日期:110/12/2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