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橋證券(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1/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4年11月26日召開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
一、減資緣由:改善財務結構。
二、減資金額:新臺幣78,000,000元。
三、銷除股份:7,800,000股。
四、減資比率:39 %。
五、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22,000,000元。
六、本案俟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減少39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
股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 5 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
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按面額折付之畸零股款
將做為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七、本次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因
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減資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而須
調整時,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4年11月26日召開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3.因應措施:
一、減資緣由:改善財務結構。
二、減資金額:新臺幣78,000,000元。
三、銷除股份:7,800,000股。
四、減資比率:39 %。
五、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22,000,000元。
六、本案俟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減少39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
股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 5 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
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按面額折付之畸零股款
將做為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七、本次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因
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減資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而須
調整時,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八、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基準日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11/26
2.發生緣由:114/11/26召開董事會議,訂定減資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26
(2).減資基準日:114/12/1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已於114年11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於同年
11月26日經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減少資本新台幣78,000,000元,銷除股份
7,800,000股,訂定本次減資換股作業計畫。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票之總股數、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
200,000,00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78,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800,000股,用以彌補本公司累
積虧損。
(三)減少資本換發股票後股份總數為12,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
本額為122,000,000元。
(四)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
7,800,000股(即每仟股換發610股),減資比率為39%,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自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面額折
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之。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基準日:114年12月10日。
(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01月07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年01月08日至115年01月12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11/26
2.發生緣由:114/11/26召開董事會議,訂定減資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26
(2).減資基準日:114/12/1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已於114年11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於同年
11月26日經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減少資本新台幣78,000,000元,銷除股份
7,800,000股,訂定本次減資換股作業計畫。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票之總股數、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
200,000,00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78,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800,000股,用以彌補本公司累
積虧損。
(三)減少資本換發股票後股份總數為12,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
本額為122,000,000元。
(四)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
7,800,000股(即每仟股換發610股),減資比率為39%,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自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面額折
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之。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巿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基準日:114年12月10日。
(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01月07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5年01月08日至115年01月12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4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11/26
2.發生緣由:114/11/26召開董事會議,訂定114年度第一次私募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考量市場狀況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80,000,000元,分為8,0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
(4)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甲、依據114 年 11 月26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應依定價日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且發行價格以不
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故擬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1月26日為定價日,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約6.05元作為參考價格
,訂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為11.5元。
乙、前述私募發行價格之訂定,除符合主管機關法令及股東會決議外,並考量證券
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故屬合理。
(5)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本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將作為充實營運
資金,其預計效益為改善財務結構,提升股東權益及營運效能。
(6)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相同,且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
起滿三年且達到可公開發行條件時,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
發行後方得自由轉讓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114 年11月27 日起至114 年12 月01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114 年12月11日。
(3)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案,除私募價格外,包括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權利義
務或任何與本次私募普通股有關之未盡事宜,如因實際作業需要、後續主管機關
核示或法令修改或而需變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4/11/26
2.發生緣由:114/11/26召開董事會議,訂定114年度第一次私募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考量市場狀況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80,000,000元,分為8,0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
(4)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甲、依據114 年 11 月26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應依定價日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且發行價格以不
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故擬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1月26日為定價日,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約6.05元作為參考價格
,訂定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發行價格為11.5元。
乙、前述私募發行價格之訂定,除符合主管機關法令及股東會決議外,並考量證券
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故屬合理。
(5) 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本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將作為充實營運
資金,其預計效益為改善財務結構,提升股東權益及營運效能。
(6)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相同,且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
起滿三年且達到可公開發行條件時,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
發行後方得自由轉讓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114 年11月27 日起至114 年12 月01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114 年12月11日。
(3)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案,除私募價格外,包括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權利義
務或任何與本次私募普通股有關之未盡事宜,如因實際作業需要、後續主管機關
核示或法令修改或而需變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4/10/15
2.發生緣由:原訂114年11月3日召開1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因作業不及,延期召開。
3.因應措施: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原訂114年11月3日召開1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因作業不及,延期召開。
3.因應措施: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7/07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候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富仁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李逢暉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王慕凡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榮煌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業務需求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6/0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候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富仁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李逢暉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王慕凡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榮煌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業務需求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6/0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114/05/2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鍾豐一;石橋證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正曜;大鼎證券董事長
5.異動原因:董事會推選
6.新任生效日期:114/05/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鍾豐一;石橋證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正曜;大鼎證券董事長
5.異動原因:董事會推選
6.新任生效日期:114/05/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4/03/21~114/03/2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明達(董事兼總經理)、鍾雋、韓寶媛、黃秋萍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王明達、鍾雋持股轉讓超過二分之一 自動解任,韓寶媛、黃秋萍辭職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6/14~116/06/13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於114/05/27股東大會進行補選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明達(董事兼總經理)、鍾雋、韓寶媛、黃秋萍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王明達、鍾雋持股轉讓超過二分之一 自動解任,韓寶媛、黃秋萍辭職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3/06/14~116/06/13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7%
9.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於114/05/27股東大會進行補選
本公司由中國信託代理部代理本公司股務事宜,並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無實體股票進行登錄。
1.事實發生日:113/12/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12/12召開董事會決議原股務事宜由本公司股
務科改由中國信託代理部代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12/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12/12召開董事會決議原股務事宜由本公司股
務科改由中國信託代理部代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長何美枝於民國113年7月2日因病去逝,其職務暫由董事鍾豐一代理,將於近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1.事實發生日:113/07/02
2.發生緣由:董事長何美枝於民國113年7月2日因病去逝
3.因應措施:職務暫由董事鍾豐一代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近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1.事實發生日:113/07/02
2.發生緣由:董事長何美枝於民國113年7月2日因病去逝
3.因應措施:職務暫由董事鍾豐一代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近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公告本公司更新111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內容(股東會後修訂 本)詳如說明,請查照。
1.事實發生日:112/09/19
2.發生緣由:依證交所指示,修正本公司111年度股東會年報增補正
(1)最近年度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酬金(修改第12-15頁)
(2)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1條第3項(新增74-80頁)
3.因應措施:更正後111年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9/19
2.發生緣由:依證交所指示,修正本公司111年度股東會年報增補正
(1)最近年度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酬金(修改第12-15頁)
(2)依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1條第3項(新增74-80頁)
3.因應措施:更正後111年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105/09/132.發生緣由:實收資本額減少5仟萬,彌補虧損3.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減資業經主關機關金管證券字第1050037144號函核准在案並 訂定減資基準日、換股作業計劃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決議如下: 1.董事會決議日期: 民國105年9月13日 2.減資基準日: 民國105年9月19日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為辦理本公司105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公司法之規定,訂定本作 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25,000,00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0,000,00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50,000,000元整,共銷除股份5,000,000股,用以降低累 積虧損,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改善各項財務指標,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20%,惟實際減資實 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20,000,000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新 台幣200,000,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 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約200股 (即每仟股換發約800股)。減資後普通股 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每股面值給付現 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5年9月19日。 2、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9月15日至民國105年9月19日。 3、換發新股票交付日:民國105年12月26日至民國106年5月25日 七、換發新股手續及地點: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實體發行。 2、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記名式股票由本公司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經依法 簽證後發行之。 3、股票簽證機構 :中國信託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4、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於換發新股票交付期間內持舊股票並攜帶原留印鑑,至本 公司辦理換發。 5、股票換發地點:石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184號)。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公告序號:1主旨: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1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4/18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16公告內容:本公司訂於民國103年6月16日召開股東常會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0 3321 去年同期 0 4454 增減金額 0 -1133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25.44 本年累計 0 25528 去年累計 0 32613 增減金額 0 -7085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21.72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2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4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2公告內容:主 旨:公告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依 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九時。貳、開會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一四五號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參、議事主要內容: (一)報告事項: 一、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一、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臨時動議。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自100年4月24日起至100年6月22日股東常會 終止之日止,停止股票之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 手續者,務請於100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以 郵戳為憑) (因最後過戶日100年4月23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日提 前至100年4月22日)。(地址:台北市復興北路三三七號九樓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伍、股東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另依證券交易法 第二十六條之二及公司法第一八三、第二三0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 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 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故本公司對持股 未滿壹仟股股東不另寄開會通知書及議事錄,屆時請持股未滿壹仟股股東 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陸、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 日前(即100年5月1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並副知證基會,以便彙總公告 。柒、本次股東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請 貴股東於100年5月20日起至證基 會免費網址:http://free.sfib.org.tw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 進入即可查詢。捌、依公司法第一七二之一條相關規定,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九十五號二十五樓,電話:02-66366100)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 案,受理提案期間為100年4月19日至100年4月28日止,如為郵寄者其郵件 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當日前。玖、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公告99年度股東大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1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1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14 公告內容: 石橋證券99年度股東大會,訂於99年6月14日於本公司營業大廳舉行
1.訂定六月廿五日召開股東大會。2.提請股東大會通過會計師查核簽證,檢具有關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敬請審議。3.推派外部董事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4月26日 04/26 11:39 石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0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 90年度財報------------------------------------------------股東權益表: 股 本: 250000 保留盈餘: 23572 股東權益: 273572損益表: 業外收入: 21831 業外費用: 2886 稅前損益: 15574 稅後損益: 10474 每股盈餘: 0.46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虧損或費用支出。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2月14日 12/14 11:23 石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01年05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000萬元及以現金發放員工紅利新台幣 294萬1176元。 1.配認股基準日:2001.12.10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1.12.05∼2001.12.09。 3.增資前實收資本: 2 億3000萬元,每股面額10元,分2300萬股。 4.增資後實收資本: 2 億5000萬元,每股面額10元,分2500萬股。 5.本次增資: (1)盈餘轉增資:2000萬元。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扣除2001.08.24現增認股股數)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8月28日 08/28 08:13 石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0年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000萬元整,發行股數 300萬股,原訂現金增資基準日為2001年09月03日,因增資股款已於2001年08月23日全數收齊,故依2001年08月24日董事會會議決議,將基準日變更為2001年08月24日。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7月31日 07/31 11:27 石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依2001.05.25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下: 1.配認股基準日:2001.09.03。 2.股款繳納期間:2001.08.07∼2001.08.21。 3.增資前實收資本: 2億元,每股面額10元,分2000萬股。 4.增資後實收資本: 2億3000萬元,每股面額10元,分2300萬股。 5.本次增資: (1)現金增資:3000萬元;每股認購金額:10元 >>員工認購:30萬元 >>原股東:270萬元,每仟股認購:135股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增資計畫:用於籌設台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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