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健有線(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08/072.發生緣由:(1)董事長依股東臨時會授權訂定除息基準日之日期:102/08/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26,250,199元,每股配發1.26390668元。(4)最後過戶日:102/08/09(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14(7)除息基準日:102/08/14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預計102年9月6日發放現金股利。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10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股東會種類:股東臨時會開會日期:102/08/05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7/0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8/05公告內容: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中華民國102年7月2日 群董字第102-4號主旨:公告召開102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說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整。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三、會議議程:(一)承認及討論事項:1. 本公司102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所通過之101年度盈虧撥補案,其說明內容所列依法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之數額有誤繕,故提請修正並承認。2. 擬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二)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過戶期間自102年7月7日起至8月5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2年7月6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最後過戶日(若逢假日,親自辦理者提前至前一營業日16:30止,郵寄辦理者以郵戳為憑)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股務代理辦理;以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十三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406敦化路430號)。七、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102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1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7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2年5月15日 群董字第102-3 號主旨:公告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說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整。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三、會議議程:(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度逾本公司淨值50%,其必要性及合理性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財務決算表冊。(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盈虧撥補案。●已公告盈虧撥補。○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3)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范少華之競業禁止限制案。(三)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4月19日起至6月17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2年4月18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4/18(四)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股務代理辦理;以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406敦化路430號)。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2年4月10日起至102年4月19日止(採到達主義),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270億元聯合授信合約1.事實發生日:102/04/302.契約相對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等6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4/3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七年期新台幣270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1.授信期限為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七年2.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依合約互為連帶保證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102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1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7公告內容:中華民國102年4月22日 群董字第102-2 號主旨:公告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說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整。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三、會議議程:(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財務決算表冊。(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盈虧撥補案。●已公告盈虧撥補。○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3)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范少華之競業禁止限制案。(三)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4月19日起至6月17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2年4月18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4/18(四)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股務代理辦理;以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406敦化路430號)。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2年4月10日起至102年4月19日止(採到達主義),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102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2/06/1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1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17公告內容: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中華民國102年3月25日 群董字第102-1 號主旨:公告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說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2年6月17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整。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三、會議議程:(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財務決算表冊。(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盈虧撥補案。○已公告盈虧撥補。●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待下次董事會召開。(3)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范少華之競業禁止限制案。(三)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4月19日起至6月17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2年4月18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4/18(四)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股務代理辦理;以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406敦化路430號)。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2年4月10日起至102年4月19日止(採到達主義),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8/27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舊任者姓名:洪順德 新任者姓名:薛淑卿 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101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8公告內容: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中華民國101年3月26日 群董字第101-1 號主旨:公告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說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整。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三、會議議程:(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財務決算表冊。(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虧撥補案。(3) 非現金方式出資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4) 修正章程案。(三)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四)承認及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五)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20日起至6月18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1年4月19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4/19(四)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股務代理辦理;以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406敦化路430號)。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1年4月11日起至101年4月20日止(採到達主義),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5/072.發生緣由:本公司債權人以對本公司之貨幣債權抵充股款私募普通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私募股數:181,250,847股。 (2)私募總金額:以貨幣債權為對價,得抵充之數額以新台幣1,812,508,470元為限。 (3)私募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考量股東權益及私募有價證券於發行 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買賣等因素,故本次私募價格則參考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之。 (4)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5)原股東認購股數:參考(1)。 (6)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 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殊情形外 ,於交付日起滿3年始得自由轉讓。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強化公司營運競爭力、改善財務結構同時降低融資比率及成本 ,以利持續發展數位服務。 (8)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的重要內容及有關事項,以股東會決議為定案之 依據,日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客觀環境與市場狀況變化,而有修正 之必要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101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8公告內容: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中華民國101年3月26日 群董字第101-1 號主旨:公告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說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整。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三、會議議程:(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財務決算表冊。(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虧撥補案。(三)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20日起至6月18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1年4月19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4/19(四)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股務代理辦理;以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辦理過戶手續。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406敦化路430號)。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1年4月11日起至101年4月20日止(採到達主義),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101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1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18公告內容: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中華民國101年3月26日 群董字第101-1 號主旨:公告召開101年股東常會。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說明: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整。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三、會議議程:(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財務決算表冊。(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虧撥補案。(三)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1年4月20日起至6月18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0年4月19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4/19(四)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股務代理辦理;以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5000)辦理過戶手續。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406敦化路430號)。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1年4月11日起至101年4月20日止(採到達主義),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100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7公告內容: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0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整。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三、會議議程:(一)報告事項:(1)報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二)承認及討論事項(一):(1)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財務決算表冊。(2)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案。(3)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及「資金貸與作業程序」。(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4月29日起至6月27日止,最後過戶日為100年4月28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4/28(四)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股務代理辦理;以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5000)辦理過戶手續。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查詢。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市406敦化路430號)。七、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一)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三)受理期間:100年4月28日起至100年5月9日止(採到達主義),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四)受理提案處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4號5樓。(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3/23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務代理部將自100年4月6日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后: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傳真:(02)2708-5000二、凡本公司股東自100年4月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245.12億元聯合授信合約1.事實發生日:99/06/232.契約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等16家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06/23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七年期新台幣245.12億元聯合授信案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1.授信期限為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七年 2.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依合約互為連帶保證
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規定公告申報98年10月份營運情形之裁處乙案 一、裁罰時間:99年1月21日 二、受裁罰對象: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陳振?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期限公告申報98年10月份之營運情形。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規定,就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98年10月份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義務之違反,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1.董事會決議日:98/08/12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振(王民) 群健有線電視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潘煦邦 南桃園有線電視總經理5.異動原因:職務異動6.新任生效日期:98/08/12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7/07/30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張明輝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蕭金木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林瑟凱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張祚誠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茲因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其內部調整之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茲因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其內部調整之需要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7/07/21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6/06/04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賴冠仲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徐文亞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張明輝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蕭金木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股東結構改變因應內部管理需要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6/06/04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5/12/2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5/11/2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5/12/20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群董字95第951117號主 旨: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本公司九十五年第三次股東臨時會公告。依 據:公司法第165、170、171、172條,及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10號3樓三、會議議程:(一)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二)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監察人案。(三)討論事項二:1.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5年11月21日起至95年12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95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股務代理部辦理,郵寄者以掛號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電話:02-25077000辦理過戶手續。五、開會通知書於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六、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開會二十三日前,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台中市文心路三段159號)。七、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95/09/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法人代表李南玫台灣寬頻;法人代表陳曉嵐凌群總工程師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南玫台灣寬頻通訊顧問;陳曉嵐凌群電腦總工程師4.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解任,補選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0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5/01/27~98/01/267.新任生效日期:95/09/22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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