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笙電子(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09/122.發生緣由:本公司決定10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日期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時程如下:(1)最後過戶日期:103年9月19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2)增資認股基準日:103年9月24日。(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月9月20日至103年9月24日。(4)繳款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03年10月6日至103年10月16日。(5)股款代收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新竹科學園區分行及全省各分行。(6)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有償認購611.9股。每股發行價格為2元,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尚有剩餘畸零股或原股東及員工逾期未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事實發生日:103/05/072.發生緣由:為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103年度現金增資案。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日:103/05/07(2)增資資金來源:擬以現金增資方式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50,0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2元,實際發行價格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7,50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發行新股之85%計42,5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有股數,按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所有不足購認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未拼湊及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13)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之。(1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計劃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事項而有修正必要時,或有其他未盡事宜之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司代號:3186 申報日期:103/04/28公告序號:1公告主旨: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變更本公司簽證會計師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民國102年8月23日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郭紹彬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益輝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許新民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益輝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調整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民國102年8月23日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告序號:1主旨:聯笙電子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三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3/06/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3/05/0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3/06/30公告內容: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3年4月17日二、股東會召開時間:103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九點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力行六路二號十樓(本公司會議室)四、本次股東常會議程:(1)報告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本公司監察人審查一○二年度決算報告。(2)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第二案:本公司一○二年度虧損撥補表。(3)討論事項第一案: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案。(4)臨時動議。五、最後過戶日:103年5月1日。因最後過戶日103年5月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日提前至103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6點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3年5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六、其他應敘明事項: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6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 02-77198899)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6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77198899 )
公告序號:1主旨:聯笙電子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7公告內容: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1年3月23日二、股東會召開時間:101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九點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力行六路二號十樓(本公司會議室)四、本次股東常會議程:(1)報告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本公司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報告。(2)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第二案:本公司一○○年度虧損撥補表。(3)討論及選舉事項第一案: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第二案: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第三案: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第四案: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事案。第五案:擬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4)臨時動議。五、最後過戶日:101年4月28日。因最後過戶日101年4月28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1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1年4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六、其他應敘明事項: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6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 02-23268818)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6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3268818)
公告序號:1主旨:聯笙電子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5/0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30公告內容: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0年4月8日二、股東會召開時間:100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九點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力行六路二號十樓(本公司會議室)四、本次股東常會議程:(1)報告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本公司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報告。(2)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第二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表。五、最後過戶日:一百年五月一日。因最後過戶日一百年五月一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一百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一百年五月一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公告序號:1主旨:聯笙電子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3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5/0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30公告內容: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0年4月8日二、股東會召開時間:100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九點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力行六路二號十樓(本公司會議室)四、本次股東常會議程:(1)報告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本公司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報告。(2)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第二案: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表。五、最後過戶日:一百年五月一日。因最後過戶日一百年五月一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一百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一百年五月一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主旨: 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增資新股發放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增資新股發放相關事宜壹、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9,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元,總額新台幣95,000仟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5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27293號函申報生效。經奉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99年6月30日園商字第0990018448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94,541,150元,本次現金增資普通股訂於99年7月30日起發放交付新股。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名稱: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製造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1)、高速靜態隨機存取記憶體 (2)、低耗電量靜態隨機存取記憶體(3)、罩幕式唯讀記憶體(4)、快閃記憶體(5)、特殊應用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6)、客戶訂製記憶體(7)、客戶訂製積體電路(8)、多晶片包裝積體電路(9)、無線射頻積體電路(10)、無線射頻辨識積體電路(1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力行六路二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980,000,000元,分為19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得分次發行;已發行股數數額為50,454,115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4,541,150元。(六)、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900仟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17,100仟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認購338.9股。(2)原股東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5元發行。(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94,541,150元,分為69,454,11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十一、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新竹科學園區分行。十二、股款繳納期限:99年6月2日至99年6月3日止。十三、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十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參、茲定民國99年5月27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肆、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採無實體發行,並訂於99年7月30日(星期五)開始發放,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 (一)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新股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商登入存摺,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非經由帳簿劃撥配股之股東,屆時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九十九年增資新股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 02-2326-8818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匯撥事宜。(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9:00至16:30)。伍、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陸、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6/042.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99年6月3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3.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自民國99年6月4日起至99年7月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所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洽詢。)
1.事實發生日:99/05/102.發生緣由:前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9年1月8日以金管證發字第0980070941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九十九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250,000,000元乙案,因已超過募集期限尚未募足股款,經(5/7)金管會公告爰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止前揭現金增資申報生效案。3.因應措施: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將退還原股東及員工所繳納之股款並加計按實際繳款日至股款退還日之實際天數依年息0.83%計算之利息。註:定期存款年利率0.83%,係依99年5月10日之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證券代號3186)前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9年1月8日以金管證發字第0980070941號函同意申報生效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50,000,000元乙案,因已超過募集期限尚未募足股款,金管會爰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止前揭現金增資申報生效案。
主旨: 聯笙電子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3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5/02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30 公告內容: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9年4月16日二、股東會召開時間:99年6月30日(星期三)上午九點三、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力行六路二號十樓(本公司會議室)四、本次股東常會議程:(1)報告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第二案:本公司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報告。(2)承認事項第一案: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第二案: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表。(3)討論及選舉事項第一案: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案。第二案: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第三案: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五、最後過戶日:九十九年五月一日。因最後過戶日九十九年五月一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九十九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五)下午四點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九十九年五月一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六、停止過戶期間:九十九年五月二日至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期間:99年4月23日上午九點至99年5月3日下午五點整,以送達或寄達至受理地點為憑。八、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力行六路二號,電話:03-5679966。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收。九、受理持股 1%以上股東提案方式:以書面提出,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以上者,均不列入議案。
1.事實發生日:99/04/022.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99年4月2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再催告。3.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自民國99年4月3日起至99年5月2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所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洽詢。)
旨: 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5,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元,總額新台幣125,000仟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3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05820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名稱: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製造業 I501010產品設計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1)、高速靜態隨機存取記憶體(2)、低耗電量靜態隨機存取記憶體(3)、罩幕式唯讀記憶體(4)、快閃記憶體(5)、特殊應用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6)、客戶訂製記憶體(7)、客戶訂製積體電路(8)、多晶片包裝積體電路(9)、無線射頻積體電路(10)、無線射頻辨識積體電路(1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12)、電源供應器。(13)、燈泡。(14)、燈具。(15)、LED驅動版。(16)、電源控制板。(17)、LED燈具配件。(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力行六路二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980,000,000元,分為19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得分次發行;已發行股數數額為50,454,115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4,541,150元。(六)、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500仟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計22,500仟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暫定認購約445.9股,嗣後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變動致認股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調整之。(2)原股東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5元發行。(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754,541,150元,分為75,454,11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十一、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新竹科學園區分行。十二、股款繳納期限:99年3月30日至99年4月2日止。十三、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十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茲定民國99年3月27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99年3月23日至99年3月27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 年3月22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逕洽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 2326-8818)辦理。肆、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伍、給証期局之承諾書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另行公告。柒、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捌、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3/042.發生緣由:本公司決議更新九十九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日期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時程如下:(1)最後過戶日期:99年3月22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2)增資認股基準日:99年3月27日。(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9年月3月23日至99年3月27日。(4)繳款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99年3月30日至99年4月2日。(5)股款代收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新竹科學園區分行及全省各分行。(6)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有償認購445.9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五元,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尚有剩餘畸零股或原股東及員工逾期未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事實發生日:99/01/272.發生緣由:為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擬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億5仟萬元案。業經主管機關於99年1月8日申報生效,但目前公司的每股淨值低於面額,基於此項考量後,董事會決議將每股認購價格由新台幣10元調整為新台幣5元折價發行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日期,擬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另行訂之。
1.事實發生日:99/01/082.發生緣由:本公司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日期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時程如下:(1)最後過戶日期:99年1月26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2)增資認股基準日:99年1月31日。(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9年月1月27日至99年1月31日。(4)繳款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99年2月1日至99年2月6日。(5)股款代收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新竹科學園區分行及全省各分行。(6)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有償認購445.9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尚有剩餘畸零股或原股東及員工逾期未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2/1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5,000,000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250,000,000元6.發行價格: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2,50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90%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負債及充實營運資金以改善財務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152.公司名稱: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證櫃監字第0970202606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截至98年11月底本公司及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自行結算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如下:(1)聯笙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負債比率:86% 流動比率:124% 速動比率:32%(2)AMIC Technology,Inc.負債比率:155% 流動比率:18% 速動比率:18%(3)AMIC Technology(Europe)B.V.負債比率:5001% 流動比率:2% 速動比率:2%
1.事實發生日:98/12/11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3186)經董事會決議,因考量整體營運規劃,擬調整原訂上櫃時程,撤銷於興櫃市場股票掛牌買賣,俟適當時機,再重新規劃股票掛牌事宜。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興櫃買賣中心公告之次十五日起終止買賣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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