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逸達生物科技(上)公司公告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6/08/10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5/07/01~106/06/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6/08/10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7/3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董事-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代表人簡銘達董事-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代表人李怡聖董事-George Jia-Long Lee 李家榮董事-汪嘉林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代表人簡銘達 QPS Group Holdings, LLC 董事董事-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代表人李怡聖 QPS Group Holdings, LLC 成員董事-George Jia-Long Lee 李家榮 成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華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鉎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台灣安麗莎醫療器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董事-汪嘉林 智合精準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及法人董事代表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提報下次股東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7/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簡銘達/本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甘良生/總經理/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執行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106/7/31董事會通過任命7.生效日期:106/08/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5-26589.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通過總經理異動,由甘良生擔任總經理,董事長簡銘達免兼任 總經理。
1.事實發生日:106/07/202.公司名稱:逸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新本公司上傳之105年度股東會年報第48頁、72頁及第158頁資料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股東會後修正版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及經濟日報C52.報導日期:106/07/173.報導內容:(1)「”…”正力拚2018年申請歐美藥證,搶攻原廠24億美元的市場。」(工商)(2)「”…”FP-025治療氣喘FIRST-IN-CLASS創新藥二期概念驗證臨床試驗、與FP-045治療周邊動脈病變FIRST-IN-CLASS創新藥也申請進入人體一期臨床試驗”…”。」(工商)「”…”而FP-025治療氣喘 First-in-Class 創新藥二期概念驗證臨床試驗,與FP-045治療周邊動脈病變 First-in-Class 創新藥申請進入人體一期臨床試驗,也將隨即進行。」(經濟)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報導所提之預計市場規模,仍需視相關研發內容及申請藥證時辰而再評估,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預測性財務資訊,有關公司營運狀況,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準。(2)報導所提臨床試驗進度僅為媒體善意預測,本公司尚未對外發布FP-025及FP-045之研發試驗進度,有關公司營運狀況,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準。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內容。7.其他應敘明事項:(1)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2)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本公司前列腺癌新劑型新藥FP-001 25毫克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之新藥臨床試驗(IND),核准執行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1.事實發生日:106/07/152.公司名稱:逸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發中前列腺癌新劑型新藥 FP-001 柳菩林25毫克(三個月劑型)於106年7月15日(美東時間106年7月14日)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對申請執行新藥人體臨床試驗的審查(IND),核准同意本公司執行一個開放標籤、無對照組,針對此劑型於前列腺癌患者的療效、安全性及藥物動力學之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FP-001 25毫克(三個月劑型)(2)用途:治療後期前列腺癌的Leuprolide柳菩林新劑型新藥(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新劑型新藥三期臨床試驗、查驗登記申請送件及審查(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A.通過美國FDA與其他國家申請多國多中心的前列腺癌人體三期臨床試驗(US IND 核准函號 134405)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將依原計畫,持續展開前列腺癌新劑型之人體臨床試驗D.已投入之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且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A.預計完成時間:臨床試驗規劃及範圍,須依據與歐洲EMA及美國FDA討論結果而定。過程中若開始藥證申請送件及之後收到藥證審核機關回覆時,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6)目前該新藥所適應病症之市場狀況、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之資訊:FP-001所治療的前列腺癌隨著全球人口老化,已是全球最快速成長的疾病之一。目前全球前列腺癌藥物市值有 75 億美元,估計 2025 年將繼續成長至 260 億美元。其中 FP-001 的治療機制Leuprolide 柳菩林全球銷值在2014年度時已衝破24億美元,為前列腺癌的主流療法之一,其中包含Lupron及Eligard兩大品牌,其市佔率分別約80%及20%。FP-001 獨家領先突破市售兩大品牌無法預先均勻混合並充填的技術瓶頸,其便利使用及安全舒適的特性賦予 FP-001 極高的競爭優勢及市場潛力。(7)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6/07/03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5/04/01~106/03/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6/07/03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法務長2.發生變動日期:106/06/2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Digger Chen 陳尊旋 副總經理暨法務長簡歷:Dentons US LLP, Dallas, Texas Counsel Locke Lord LLP, Dallas, Texas Counsel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因應公司營運需求7.生效日期:106/06/27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5-265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6/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周珮芬/財務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特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家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6/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董事-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欣芳董事-李家榮董事-汪嘉林獨立董事-尹福秀獨立董事-李文機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寶楠生技(股)公司 董事 創祐生技(股)公司 監察人 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 董事 行動基因生技(股)公司 董事 興盟生物科技(股)公司 監察人 博信生物科技(股)公司 董事 仲恩生醫科技(股)公司 董事董事-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欣芳 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股)公司 協理 漢達生技醫藥(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 仲恩生醫科技(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董事-李家榮 中美冠科生物技術(股)公司 獨立董事 Applied Biocode Inc 董事長 瑞磁生物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董事-汪嘉林 華宇藥品(股)公司 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尹福秀 台康生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李文機 BRIM Biotech (Cayman) Chairman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提報下次股東會
1.股東會日期:106/06/27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暨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4) 105年度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 (1) 承認本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2) 承認本公司105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 (1) 通過本公司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提請股東 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2) 通過辦理106年度有價證券私募案。 (3) 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4) 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怡聖 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ForeSee Pharmaceutical LLC 董事 QPS (Quest Pharmaceutical Service) Inc 董事 Pediatric Hematology/Oncology,Northern California Children’s Hematology & Oncology Program 主治醫師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6/06/1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6/06/16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1 時 1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君悅酒店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日盛證券舉辦之驕陽似火大中華夏季論壇。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foreseepharma.com/index.php?class=news-detaile&cate=14&id=228&lang=7.其他應敘明事項:財務業務簡報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1.事實發生日:106/06/092.公司名稱:逸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16頁,附件三-105年第4季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部份內容。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議事手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72.公司債名稱:未定3.發行總額:私募國內外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8,000,000股範圍內。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5.發行價格:未定6.發行期間:不超過7年期7.發行利率:依轉換公司債市場利率,採有利方式決定,並授權董事長核准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募得資金皆充實營運所需資金。10.公司債受託人:未定11.發行保證人:未定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未定14.賣回條件:未定15.買回條件:未定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拓展業務及充實營運資金需求,同時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本公司董 事會已於106年3月31日決議通過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預計發 行額度以8,000,000股為上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為增加籌資工具選擇彈性 ,本次辦理有價證券私募案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8,000,000股為 上限,擇適當時機及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選擇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以 私募方式辦理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之方式辦理。若以私募方式辦理國內外可轉換 公司債時,私募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前述8,000,000 股範圍內依 私募當時之轉換價格計算之。 (二)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擬提 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三)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實際募集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 變更而有所修正時,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委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四)擬提請股東常會通過本私募案,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 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 換公司債所需事宜。 (五)本私募提案是預計股東會通過後,保留未來一年能因應業務發展及充實營運資金 需要,有隨時使用籌資工具之彈性。目前尚無特定對象,亦無一定要在未來一年 內發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7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乙種員工認股權憑證5,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6年05月26日(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00,364,000元,計80,036,400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72.公司債名稱:未定3.發行總額:私募國內外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8,000,000股範圍內。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5.發行價格:未定6.發行期間:未定7.發行利率:未定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募得資金皆充實營運所需資金。10.公司債受託人:未定11.發行保證人:未定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未定14.賣回條件:未定15.買回條件:未定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拓展業務及充實營運資金需求,同時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本公司董 事會已於106年3月31日決議通過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預計發 行額度以8,000,000股為上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為增加籌資工具選擇彈性 ,本次辦理有價證券私募案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8,000,000股為 上限,擇適當時機及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選擇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以 私募方式辦理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之方式辦理。若以私募方式辦理國內外可轉換 公司債時,私募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前述8,000,000 股範圍內依 私募當時之轉換價格計算之。 (二)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擬提 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三)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實際募集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 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 變更而有所修正時,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委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四)擬提請股東常會通過本私募案,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 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 換公司債所需事宜。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6/04/073.報導內容:逸達現增5億預計年底上櫃……,本次為逸達生技預計今年底上櫃前的最後一輪現金增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目前係朝此方向積極準備中,有關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1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等相關規定之特定人為限。4.私募股數或張數:8,000,000股額度內。5.得私募額度:8,0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參考價格以下列二種基準價格計算方式孰高者定之:(1)、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2、實際定價日及發行價格在前述原則下,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視當時市場狀況,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決定之。3、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情形等因素後決定之,其訂價方式尚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尚未發行。11.參考價格:尚未發行。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發行。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並得於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上市 (櫃)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前一年內,本公司經營權未發生重大變動;辦理私募引進財務及策略性投資人後,亦將不會造成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二)、擬於不超過8,000,000股之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俟本次董事會通過後,擬提請股東會審議。(三)、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含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有修正必要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6/03/312.公司名稱:逸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配合業務需求及法條修訂6.因應措施:待提請股東會討論後上傳修訂後條文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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