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頻道有線(公)公司公告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之時間及議題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5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一七0、一七一、一七二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廿五日(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31號三樓會議室。三、會議事項:本公司九十九年股東常會議事內容擬訂如下: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核。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敬請 鑒核。3.本公司所為背書保證之總額已達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報告案,敬請 鑒核。承認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2.九十八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討論事項:1.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呈請 公決。2.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呈請 公決。四、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停止辦理過戶。爰依上開條項規定,擬於九十九年六月廿五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31號三樓會議室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四月廿六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停止過戶期間為四月廿七日至六月廿五日止。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查詢,電話 02-5582-5180分機107。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召集,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六、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擬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廿一日起至九十九年四月三十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敬請於九十九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將提案單送達或郵寄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金頻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31號。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99/02/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秀瀅(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黃俊彥(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范瑞穎(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揭朝華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龔邦泰(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趙秋美(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李鴻池(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劉中勝4.異動原因:本公司唯一法人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於九十九年二月八日改派部分董事名單。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新任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龔邦泰;37,597,963股(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趙秋美;37,597,963股(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李鴻池;37,597,963股(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劉中勝;37,597,963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1/19~102/01/187.新任生效日期:99/02/0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8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9/02/0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國俊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龔邦泰5.異動原因:原任總經理林國俊君請辭,董事會另聘龔邦泰君擔任新任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99/02/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9/02/0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龔邦泰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同意本公司經理人得兼任本公司所屬關係企業經理人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期內。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9/01/19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國俊;金頻道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國俊;金頻道有線電視(股)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因反向合併法人股東金遠公司消滅,致本公司董事席次出缺達三分之一以上,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6.新任生效日期:99/01/1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9/01/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1)林國俊監察人(1)張維玲(2)李南玫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任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國俊(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秀瀅(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揭朝華(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范瑞穎(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黃俊彥新任監察人:(1)張維玲(2)李南玫4.異動原因:因反向合併法人股東金遠公司消滅,致本公司董事席次出缺達三分之一以上,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新任董事:(1)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林國俊;37,597,963股(2)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吳秀瀅;37,597,963股(3)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揭朝華;37,597,963股(4)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范瑞穎;37,597,963股(5)凱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黃俊彥;37,597,963股新任監察人:(1)張維玲;0股(2)李南玫;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12/10~101/12/097.新任生效日期:99/01/1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9/01/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林國俊、董事揭朝華、董事吳秀瀅、董事范瑞穎、董事黃俊彥及凱擘股份有限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9/01/19~102/01/1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本公司因吸收合併金遠股份有限公司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案。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吸收合併金遠股份有限公司乙案,業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八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5652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合併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合併基準日:98年12月15日(二)合併發行新股:本次合併除金遠公司持有本公司原發行之股份37,223,583股,因合併而銷除外;另按雙方公司約定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37,223,583股,每股10元,計372,235,830元予金遠公司之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授權資本額仍為6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為400,000,000元,分為 4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三、特此公告。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時間及議題。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9/01/15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8/12/17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1/15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一七0、一七一、一七二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九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31號三樓會議室。三、會議事項:本公司九十九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事內容擬訂如下:選舉事項1.本公司第八屆董事、監察人選舉案,謹提請選舉之。其他討論事項1.討論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有關公司法第二○九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呈請 公決。四、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停止辦理過戶。爰依上開條項規定,擬於九十九年一月十九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假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31號三樓會議室召開九十九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停止過戶期間為九十八年十二月廿一日至九十九年一月十九日止。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查詢,電話02-5582-5180分機107。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本公司因吸收合併金遠股份有限公司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案。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吸收合併金遠股份有限公司乙案,業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廿八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5652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八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之時間及議題。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8/12/10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8/11/11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8/12/10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一七0、一七一、一七二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時三十分。二、開會地點:台北市朱崙街31號三樓會議室。三、會議事項:本公司九十八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議事內容擬訂如下: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呈請 公決。選舉事項1.本公司第七屆董事、監察人選舉案,謹提請選舉之。其他討論事項1.討論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有關公司法第二○九條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呈請 公決。四、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停止辦理過戶。爰依上開條項規定,擬於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北市朱崙街31號三樓會議室召開九十八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十一月十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停止過戶期間為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二月十日止。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查詢,電話02-5582-5180分機107。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九十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決議合併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案1.事實發生日:98/08/24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金遠股份有限公司合併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經九十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決議合併金遠股份有限公司,金遠公司持有本公司原發行之股份37,223,583股,因合併而銷除外;另按雙方公司約定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37,223,583股,每股10元,計372,235,830元予金遠公司之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二)合併後授權資本額仍為6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為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三)本次銷除之股份及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依照合併契約書之約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98/08/242.契約相對人:金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母公司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8/08/24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金遠股份有限公司合併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需經主管機關核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組織調整提高營運績效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98年08月24日九十八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此次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金遠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時間及議題。 股東會種類: 股東臨時會 開會日期:98/08/24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8/07/26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8/08/24 公告內容: 依據:依公司法第一七0、一七一、一七二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廿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時三十分。二、開會地點:台北市朱崙街31號3樓會議室。三、會議事項:本公司九十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事內容擬訂如下:討論事項:1. 本公司吸收合併金遠股份有限公司調整換股比例及修正合併契約書案,呈請 公決。2. 合併銷除股份暨發行新股案,呈請 公決。四、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停止辦理過戶。爰依上開條項規定,擬於九十八年八月廿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北市朱崙街31號3樓會議室召開九十八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七月廿五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停止過戶期間為七月廿六日至八月廿四日止。五、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本公司查詢,電話02-5582-5180分機107。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07/222.契約相對人:金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母公司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8/07/22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金遠股份有限公司合併。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需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且經主管機關核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組織調整提高營運績效。9.其他應敘明事項:此次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金遠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
1.事實發生日:98/07/22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金遠股份有限公司合併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經董事會決議合併金遠股份有限公司,金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原發行之股份37,223,583股,因合併而銷除;另按雙方公司約定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37,223,583股,每股10元,計372,235,830元予金遠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二)合併後資本總額仍為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10元,實收資本仍為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10元。(三)本次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依照合併契約書之約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98/03/192.發生緣由:原任財務暨會計主管林婉君小姐因個人因素請職,另聘任黃雅靖小姐為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3.因應措施:依公司規章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11/20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金遠股份有限公司合併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經董事會決議合併金遠股份有限公司,金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原發行之股份37,223,583股,因合併而銷除;另按雙方公司約定之換股比例發行新股37,223,583股,每股10元,計372,235,830元予金遠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凱擘股份有限公司。(二)合併後資本總額仍為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10元,實收資本仍為400,000,000元,分為40,000,000股,每股10元。(三)本次銷除股份及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依照合併契約書之約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96/11/202.契約相對人:金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母公司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6/11/2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金遠股份有限公司合併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需經主管機關核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組織調整提高營運績效9.其他應敘明事項:此次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金遠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
1.董事會決議日:96/07/19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彭振東(金遠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國俊(金遠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原任董事長彭振東請辭,推舉新任董事長林國俊6.新任生效日期:96/07/1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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