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鈺寶科技(創櫃)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2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股數以3,000仟股為上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二次辦理。第一次預計募集股數:2,000仟股。第二次預計募集股數:1,000仟股。若一次辦理時,第二次預計發行股數將可併同於第一次發行;若分二次辦理時,前次尚未發行股數得全額發行,惟合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3,000仟股為限。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2)本次私募每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原則,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發行當時辦理私募之市場狀況訂定之,並於價格訂定二日內公告之。(3)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以及定價日參考價格等因素後決定之,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4)依據前述定價原則,尚無法排除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有低於面額之可能。如造成公司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視未來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或日後營運之收益,辦理盈餘或資本公積彌補虧損之方式處理。由於私募預計達成效益包括增加營運資金,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健全財務結構或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後之業務擴展資金需求。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而引進之策略性合作夥伴,且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合作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11.參考價格:不適用。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0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1/05/12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0/07/083.變動原因:(1)本公司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於110年7月8日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於發行股數3,000,000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完成。(3)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因發行期限將屆,考量公司營運現況,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並提請股東常會報告。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2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47,410,502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 暨訂定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22.減資緣由: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96,340元4.消除股份:9,634股5.減資比率:0.03%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16,070,01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減資基準日:111/06/24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長訂定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一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1/03/162.公司名稱: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111年2月14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00元,發行價格為 無償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3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3495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依「民國一一一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一次發行700,000 股,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本公司董事長訂定 本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1年3月17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以股票信 託保管方式辦理。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9樓辦公室2.事實發生日:111/2/24~111/2/24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承租辦公室面積共13.815坪、每坪租金每月新台幣2,159元(含稅)、辦公室租金總金額每月新台幣29,820元(含稅)、使用權資產金額為新台幣366,94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整體規劃,向母公司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租辦公室。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按月給付租金,租期自111年03月01日至112年03月31日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之參考係依據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承租及辦公室維運管理成本,已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2項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由董事長先行決行,將提報最近期董事會追認。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承租辦公室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本公司已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2項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由董事長先行決行,將提報最近期董事會追認。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本公司已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2項及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由董事長先行決行,將提報最近期審計委員會審議後提送最近期董事會追認。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16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2/16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26,361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91,283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9,471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70,957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0,957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0,957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3311.期末總資產(仟元):485,192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4,776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80,416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上傳完成,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2樓牛頓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2)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3)其他報告事項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董事會尚未 決議14.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書面提案期間:自111年4月15日至111年4月25日下午四時止。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1/02/142.重要決議事項: (一) 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二) 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三) 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0/12/21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0/12/21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9,744,38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30,974,438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1.26元。 (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578,030元,註銷股份57,803股。 (3)本公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9,166,35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30,916,635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1.28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0/12/23收到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 (2)每股淨值係依最近一期(110年第二季)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計算。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15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1/02/14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2樓牛頓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並變更名稱為「董事、 各功能性委員會委員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2)其他報告事項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3)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1/16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2/14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15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0,000,000元。4.既得條件: (1)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起,任職屆 滿一年,並依公司營運目標就獲配員工職能所設定予該員之當年度績效表現達80 分(含)以上者,即可取得30%。 (2)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起,任職屆 滿二年,並依公司營運目標就獲配員工職能所設定予該員之當年度績效表現達80 分(含)以上者,即可取得35%。 (3)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即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起,任職屆 滿三年,並依公司營運目標就獲配員工職能所設定予該員之當年度績效表現達80 分(含)以上者,即可取得35%。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符合既得條件者,於事實發生日,本公司得無償收 回已發行之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 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亡日起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並由法定繼承人於 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 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取得移轉股份。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公司訂定之「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辦理。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正 式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規定之標準認定之。 (2)實際得獲配之員工及其得獲配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 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範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 份者應先經薪酬委員會同意。 (3)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6條之1第1項 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 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該準則第56條第 1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與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 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 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 激勵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以增加公司競爭,並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 利益。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暫以110年12月14日成交價34.9元估算,預估費用化金額約為 新台幣31,443仟元;以所定既得期間、既得條件估算,發行後111年∼114年費用 化金額分別為15,047仟元、11,036仟元、4,643仟元及717仟元。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已發行股數30,916,635股估算,預估111年~114年每 年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於發行後分別為:0.49元、0.36元、0.15元、0.02元。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本公司未來年度營收預估將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 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 、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應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的 簽署。 (2)股東會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本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或保管銀行代為行使之。 (3)參與配股配息權: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有參與現金股利分派 之權利,且其取得之現金股利不受既得期間之限制,毋需交付信託保管;但本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無參加股票股利分派之權利。 (4)現金增資認股權: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無參與公司現金增資 認股之權利。 (5)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如因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而退還現金時 ,因該獲配而未既得之減資退款須交付信託,於達成既得條件及期限時,併同該 既得股票無息交付員工;惟若屆滿期限未達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收回該等現金。 (6)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員工應立即將之依約定交付信託或保管,且於既得條 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或保管銀行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 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如有修正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因主管機關審核 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 暨訂定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152.減資緣由: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離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578,030元4.消除股份:57,803股5.減資比率:0.19%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09,166,35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減資基準日:110/12/1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有價證券近期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告相關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了解。1.事實發生日:110/09/282.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通知辦理。3.財務業務資訊:(1)最近一個月單月資訊項目/月份 110年 8月 109年 8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營業收入(仟元) 42,689 38,842 10%稅前淨利(仟元) 6,502 9,296 -30%稅後純益(仟元) 6,502 9,296 -30%每股盈餘(元) 0.21 0.30 -30%(2)最近二個月累計資訊項目/月份 110年7月-8月 109年7月-8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營業收入(仟元) 70,963 70,851 0%稅前淨利(仟元) 8,872 15,440 -43%稅後純益(仟元) 8,872 15,440 -43%每股盈餘(元) 0.29 0.51 -43%(3)最近一季單季資訊項目/月份 110年4月-6月 109年4月-6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營業收入(仟元) 100,389 49,091 104%稅前淨利(損)(仟元) 17,743 (3,721) 虧轉盈稅後純益(損)(仟元) 17,743 (3,721) 虧轉盈每股盈餘(虧損)(元) 0.58 (0.12) 虧轉盈(4)最近二季累計資訊項目/月份 110年1月-6月 109年1月-6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營業收入(仟元) 209,031 109,820 90%稅前淨利(仟元) 39,990 1,693 2262%稅後純益(仟元) 39,990 1,693 2262%每股盈餘(元) 1.31 0.06 2083%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無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1)以上110年8月、110年7月至8月、110年4月至6月及去年同期比較數之財務資料係本公司採IFRS會計準則編製之自結數,未經會計師查核(閱),僅供投資人參考。(2)最近二季110年1月至6月及去年同期比較數之財務資料,係經會計師核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0/07/30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0/08/09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減資前實收資本額385,820,000元,流通在外股數38,582,000股,每股淨值 9.04元。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09,744,380元,流通在外股數30,974,438股,每股淨值11.26元。 註:每股淨值係以110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計算依據。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減資換票基準日、股票換發日期、停止過戶等事宜業經110年 08月0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公告,嗣後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須 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公告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減資變更登記業經110年08月09日經授中字第11033485920號 函核准在案。
1.發生變動日期:110/08/04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品呈先生/曾任凱基期貨副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鄭鈞元先生/本公司獨立董事、台灣國際當代藝術家協會理事長、 明圓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明鏡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原薪酬委員辭職,董事會依規定補行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9/06/23~112/06/228.新任生效日期:110/08/04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委員任期自110/08/04起至112/06/22。
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基準日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042.減資基準日:110/08/04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10年07月0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減少資本額新台幣 76,075,6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607,562股,減資比率為19.717904%,本減資 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0720號函申報 生效。 二、擬訂減資基準日為110年08月04日,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訂定換股作業計畫書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普通股38,582,000股,每股 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85,820,000元。 (二)、本次減資銷除已發行普通股7,607,562股,減少資本額新台幣76,075,620元, 以彌補虧損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 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19.717904%。 (三)、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為30,974,438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之 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9,744,380元。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 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02.82096股(即每仟股減少197.17904 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日內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 ,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認購。 (五)、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110年08月04日。 (2)、舊股票興櫃市場最後交易日:110年09月08日。 (3)、舊股票停止市場交易期間:自110年09月09日至110年09月17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09月12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0年09月13日至110年09月17日。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09月17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10年09月22日。 (8)、前項作業日程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境影響 致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七)、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係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 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 戶,以利辦理股票換發作業。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股票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股票換發 手續。 (3)、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本 、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4)、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股東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 書(或證券交易稅)、集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5)、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6)、換發地點: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 號6樓,電話:(02)2371-1658)。 三、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若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須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09/17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9/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9/17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權利及義務相同。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0/09/2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04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06/30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09,031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3,494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9,965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9,990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9,990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9,990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3111.期末總資產(仟元):405,29312.期末總負債(仟元):56,505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48,788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10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上傳完成,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事實發生日:110/07/122.公司名稱: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民國110年7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辦理減少資本額新台幣76,075,6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為7,607,562股,減資比 率為19.717904%。 (2)本次減資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 除約197.17904股,俟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減資後實收資本 額為新台幣309,744,38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減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 30,974,438股。 (3)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公告,凡本公司債權人對 本公司減資案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刊登後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異 議,逾期未提出書面聲明書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0/07/08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增選第九屆獨立董事一席,當選名單如下: 獨立董事:鄭鈞元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變更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三)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四)通過辦理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 增選獨立董事後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監察人自然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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