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鈺寶科技(創櫃)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30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1,815,000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既得條件: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下列既得條件進行發放: (1)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任職屆滿一年並達成績效目標取得60%。 (2)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任職屆滿二年並達成績效目標取得40%。 (二)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符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得無償收回已發行之權利新股 並予以註銷。 (1)離職、退休或資遣: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 (2)留職停薪: 經本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對於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 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3)一般死亡: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惟董事長得考量員工之特殊功績與整體貢獻後給予一部份或全部 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由法定繼承人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 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 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取得移轉股份。 (4)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 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 亡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並由法定繼承人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 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 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取得移轉股份。 (5)受職業災害致殘疾者: 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辦理離職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依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6)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或得由董事長核訂 該員工得取得之股份。5.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 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範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 薪酬委員會同意。 單一員工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激 勵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以增加公司競爭,並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如以104年4月29日成交價7.21為估算,預估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 13,086仟元,預定104年8月1日發行;以所定既得期間、既得條件估算,發行後104年 ∼106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2,726仟元、6,543仟元及3,817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36,300,000 股估算,預估104年∼106年每年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於發行後分別為:0.08元、0.18元 、0.10元,惟本公司未來年度營收預估將持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 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 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的簽署。 2. 股東會表決權: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 其他普通股相同。 3.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無分配原股東配(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 股之權利;如遇於本公司各項配股、配息及認股基準日之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票仍未享有配股 、配息及認股之權利。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 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如有修正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 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由本公司與獲配員工簽訂、修訂有關合約。 3.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應遵守本辦法及相關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 求外,不得洩漏獲配股份之數量及所有相關內容。員工若有違反之情事且經本公司認為 情節重大者,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分,本公司有權向該員工無償收 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03/2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呂龍騰/本公司研發副總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個人身體健康因素請辭7.生效日期:104/03/258.新任者聯絡電話:NA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應該員離職,本公司將檢討功能分工,調整最適組織架構, 並提報下次董事會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19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0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23,973,541。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4/03/19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周志誠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賴明陽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鄧聖偉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游淑芬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整體營運規劃及管理之考量。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本公司主動終止並不再繼續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4/03/19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2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三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 (1)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5/0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4/01/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雷彬/本公司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蔡玲君/安國營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為未來營運發展及資源整合,經本公司第七屆第六次董事會決議聘任 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 營運長玲君為本公司新任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104/01/1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2.報導日期:103/12/173.報導內容:「安國表示,鈺寶所推出的...阿里巴巴、海爾、國美也共同簽署了 O2O(online to offline)協議...並且宣告了2015年銷售400萬台的策略合作目標。」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財務預測相關資料,上述 報導內容係屬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 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0/282.公司名稱: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配合營運需求經董事會決議變更營業地址。6.因應措施:依規定進行公告並辦妥後續變更登記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變更後地址: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101號10樓。
1.事實發生日:103/07/222.公司名稱: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2年度年報第31頁資料。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本公司修正後102年度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7/01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王家祥先生: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吳志明先生:鑫佑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明田先生:日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吳志明先生:鑫佑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本公司獨立董事 黃國師先生:康儲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 本公司獨立董事 蔡淑真女士:寶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委任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6/28 _ 103/05/308.新任生效日期:103/07/0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5/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高忠/益友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張琦棟/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新任。5.異動原因: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3/05/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5/3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鑫佑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聘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第二屆薪酬委員會任期與第六屆董事會任期相同。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6/28 _ 103/05/30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三屆薪酬委員會委員將於最近期董事會聘任後,另行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3/05/30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盈虧撥補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5)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6)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監察人(7席董事,2席監察人)。 董事當選名單: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張琦棟、蔡高忠、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蔡玲君、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洪志勳、 吳明田、吳志明、黃國師。 監察人當選名單:廖慧玲、孫得雄。 (8)通過解除本公司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5/3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 事: 蔡高忠 益友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董 事: 黃瑞榮 本公司顧問 董 事: 英屬維京群島商捷勝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內片純一 香港商集富亞洲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董事總經理 董 事: 呂龍騰 本公司研發部副總 董 事: 吳明田 日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王家祥 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獨立董事: 吳志明 鑫佑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監 察 人: 廖慧玲 康和綜和證券嘉義分公司業務副理 監 察 人: 孫得雄 台灣大學兼任教授 監 察 人: 蔡玲君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營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 事: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張琦棟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董 事: 蔡高忠 益友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董 事: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蔡玲君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營運長 董 事: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洪志勳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生產營運處協理 董 事: 吳明田 日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吳志明 鑫佑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黃國師 康儲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監 察 人: 廖慧玲 康和綜和證券嘉義分公司業務副理 監 察 人: 孫得雄 台灣大學兼任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 事: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張琦棟 9,252,399股董 事: 蔡高忠 1,589,104股董 事: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蔡玲君 9,252,399股董 事: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洪志勳 9,252,399股董 事: 吳明田 245,632股獨立董事: 吳志明 0股獨立董事: 黃國師 0股監 察 人: 廖慧玲 316,023股監 察 人: 孫得雄 134,086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 101/06/28_103/05/308.新任生效日期:103/05/30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3/05/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張琦棟: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群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Alcor Micro Tech. (HK)Ltd.董事、 安格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飛搜(股)公司董事長、 普訊玖創業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2)蔡高忠:中天生物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松翰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禾伸堂生技(股)獨立董事、 原創生醫(股)董事。 (3)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蔡玲君: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營運長、 Alcor Micro Technology, Inc.董事、群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Alcor Micro Tech. (HK)Ltd.董事、飛搜(股)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4)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洪志勳: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生產營運處協理。 (5)吳明田:瑞統企業(股)公司董事長、日揚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寶德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6)吳志明:鑫佑光電科技(股)公司董事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張琦棟、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蔡玲君。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張琦棟:群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2)安國國際科技(股)公司代表人蔡玲君:群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群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區南區高新南一道德賽科技大廈19層1902B、1902C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售後服務及商情蒐集。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水利路81號2樓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二年度盈虧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新增)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五.討論事項二: (1)解除本公司全體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17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配股3.預計發行總額(股):3,500,000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既得條件: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下列二種既得條件進行發放 : 1.在股數2,000仟股內,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任職屆滿二年。 2.在股數1,500仟股內,以本公司104年度及105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之稅前本期淨利累計達新台幣35,000仟元以上。 (二)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退休或資遣: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 (2)留職停薪: 經本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對於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 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3)一般死亡: 就其獲配但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份,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 股份並辦理註銷。惟董事長得考量員工之特殊功績與整體貢獻後給予一部份或全部 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 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 亡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 (5)受職業災害致殘疾者: 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辦理離職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依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6)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或得由董事長核訂 該員工得取得之股份。5.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 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須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於法令範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 薪酬委員會同意。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激 勵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以增加公司競爭,並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 員工及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以增加公司競爭,並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如以103年4月16日成交價11.53為估算,預估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 40,355仟元,預定103年10月1日發行;以所定既得期間、既得條件估算,發行後103年 ∼106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4,612仟元、18,448仟元、15,565仟元及1,730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36,300,000 股估算,預估103年_106年每年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於發行後分別為:0.13元、0.51元 、0.43元及0.05元,惟本公司未來年度營收預估將持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 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 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應先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配 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的簽署。 2. 股東會表決權: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 其他普通股相同,並且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 事項皆委託本公司指定之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3.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無分配原股東配(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 股之權利;如遇於本公司各項配股、配息及認股基準日之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此期間達成既得條件之員工,其解除限制之股票仍未享有配股 、配息及認股之權利。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 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如有修正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 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應由本公司或本 公司指定之人為代理人代所有獲配員工代為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 3.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應遵守本辦法及相關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 求外,不得洩漏獲配股份之數量及所有相關內容。員工若有違反之情事且經本公司認為 情節重大者,針對未達既得期間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部分,本公司有權向該員工無償收 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4/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瑞榮 / 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6/28 _ 103/05/30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於4/8收到董事欲於4/7解任之辭任書。 (2)將於5/30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監事。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 - 技術長 2.發生變動日期:103/04/0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瑞榮 / 技術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擬改聘為本公司顧問。7.生效日期:103/04/08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3/19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明田 / 本公司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委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6.異動原因:依「薪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一般董事擔任薪資報酬 委員會委員緩衝期至103年3月19日屆滿,故自動解任。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6/28 _ 104/06/27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遴選遞補委任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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