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麗彤生醫科技(興)公司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2.報導日期:106/06/203.報導內容:翔宇生醫(6539)...脂肪幹細胞新藥...,預計2018年第3季完成收案。另外,...內部也規劃在2020年年中完成新藥廠建置。由於新藥開發進度加速...預計在9月底或第4季申請上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報導所載係媒體自行推估,有關本公司新藥完成收案、藥廠建置及申請上櫃 時程,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2)提醒投資人應以本公司公告訊息為主要參考,以確保投資人權益,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6/06/21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6/06/21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3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凱基金融大樓(台北市明水路700號12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2017年美容生技產業研討會」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http://www.unicocell.com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張麗綺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SAMRT CARRICK HOLDINGS LTD. 董事GREAT VISION DEVELOPMENT LTD. 董事LOYAL SPLENDOR CO., LTD. 董事匯多有限公司 董事紘綺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健康美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張麗綺董事依公司法第206條規定表決權行使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經董事會通過後,將提請股東會同意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6/4/25至民國106/4/25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投資第三地區投資事業UnicoCell Biomed (BVI) CO. LTD ,以轉投資GOODEAL ENTERPRISES LIMITED,再轉投資大陸。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3,000,000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上海翔佑實業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5,0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3,0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保養品及保健食品銷售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出具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新台幣107,272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新台幣-16,694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5,000,000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係增資子公司,無交易相對人,故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本公司係增資子公司,無交易相對人,故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8.經紀人:無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拓展業務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0,000,000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77.95%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9.76%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0.25%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5,000,000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8.98%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4.88%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20.13%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3年度:新台幣0元104年度:新台幣0元105年度:新台幣-16,694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6/04/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蔡嘉櫸董事長陳銘桐董事謝仁正獨立董事蔡志瑋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就其目前所兼任與競業禁止有關之職務,及其未來從事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競爭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照原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蔡嘉櫸董事長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采妮美容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婷妮美容有限公司董事長采榮生技(北京)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采妮美容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694號9樓上海婷妮美容有限公司:上海市長寧區威寧路428號3樓采榮生技(北京)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93號院11號樓3層302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上海采妮美容有限公司:美容服務及保養保健品販售上海婷妮美容有限公司:美容服務及保養保健品販售采榮生技(北京)商貿有限公司:保養保健品販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之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6/04/112.重要決議事項: (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3)修正「公司章程」案。 (4)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5)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補選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5版2.報導日期:106/03/283.報導內容:...大陸今年全商品銷售目標5億元,台灣則力拚12至15億元間,預期今年行 銷費用在1至2億元間,整體來看,今年營收成長力將有3成機會,獲利幅度可望拉高。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報導所載係媒體自行推估,有關本公司營收情形,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2)提醒投資人應以本公司公告訊息為主要參考,以確保投資人權益,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6/03/14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6/03/14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5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菸廠路88號6樓(台北文創大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更正本公司106/3/14法人說明會之簡報內容。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106/3/14法說會之簡報內容,完整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6/03/14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6/03/14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5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菸廠路88號6樓(台北文創大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日盛證券舉辦之太陽獅春回大地台股企業日論壇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與105/12/09召開之法人說明會相同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http://www.unicocell.com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7/02/24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7,459,2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2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800000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872,96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24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及資本公積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盈餘轉增資774,592股;資本公積轉增資3,098,368股4.每股面額:105.發行總金額:盈餘轉增資7,745,92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30,983,680元,合計38,729,6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盈餘轉增資原股東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資本公積轉增資原股東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息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折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業務成長、強化資本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基準日等相關日程、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本次轉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予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7/02/24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77,459,2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20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800000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872,96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2/2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惠娟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彭慧雯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6/02/24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911826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2/24董事會通過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6/1/17至民國106/1/17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轉投資香港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200萬元(含收購金額美金20萬元及辦理現金增資美金180萬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采榮生技(北京)商貿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采榮生技(北京)商貿有限公司 95萬美金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采榮生技(北京)商貿有限公司180萬美金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保健食品銷售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4,567仟元(104年度)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198仟元(104年度)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無。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采榮生技(北京)商貿有限公司前次為新設非移轉,故N/A。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采榮生技(北京)商貿有限公司前次為新設非取得,故N/A。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美金200萬元(含收購金額美金20萬元及辦理現金增資美金180萬元)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拓展業務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6年1月17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6年1月17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700萬元(投審會已核准500萬美金,本次投資金額200萬美金尚未經投審會核准).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7.1 %(105年第二季財報實收資本額台幣387,296仟元)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3.81 %(105年第二季財報總資產台幣928,992仟元)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3.02 %(105年第二季財報之母公司業主權益為台幣669,743仟元)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400萬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2.63 %(105年第二季財報實收資本額台幣387,296仟元)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3.6 %(105年第二季財報總資產台幣928,992仟元)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18.87 %(105年第二季財報之母公司業主權益為台幣669,743仟元)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6,717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N/A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匯率以31.595計算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1/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4/11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77巷65號8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05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正「公司章程」案。2.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2/1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4/11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股東提案。(一)受理期間:自106年2月4日起至106年2月14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6時)。(二)受理處所: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77巷65號6樓本公司財會部,電話:(02)27911826#120。(三)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1.發生變動日期:106/01/132.法人名稱:益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益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清俊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原因:辭任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4/07/10~107/07/097.新任生效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01/13接獲辭任書,辭職生效日為106/01/13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12/272.被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之公司名稱、與公司關係、背書保證之額度、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及原因、原背書保證之金額、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1)公司名稱:上海采妮美容有限公司(2)與公司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額度(仟元):66,974(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及原因:46,370(5)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6)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6,370(7)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協助上海采妮營運所需。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92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5/12/09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12/09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路4段236號7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宏遠證券2017年內需產業投資論壇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unicocell.com7.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102.發行期間: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等因素,由董事長核訂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酬委員會同意。(二)上述子公司係指符合金管會96.12.26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數為5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為本公司普通股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5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 之財務報告每股淨額為認股價格。但發行日本公司巳為上市(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二)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自發行日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時 程 可行使認股比例(累計)屆滿二年 60%屆滿三年 100%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委任契約、工作規則或法令等事由,本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3.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需於離職日前行使認股權利。未行使之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行使之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於復職後始可以執行;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認股權利,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留停期間若因故被取消留職停薪資格者,則於取消生效日當日視為放棄所有已具行使權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利。3.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4.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列。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6.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IMG SRC="/WF_SQL_XSRF.html">
公告更正本公司104年度、105年第一季及第二季財務報告附註關係人交易之金額1.事實發生日:105/11/012.公司名稱:翔宇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度、105年第一季及第二季財務報告附註七關係人交易之金額6.因應措施:上述所作更正並不影響損益,發佈重大訊息說明後,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