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麗清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8/0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6,555,2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9/105.最後過戶日:103/09/1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9/1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9/168.除權(息)基準日:103/09/1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3/08/0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姓名:劉美秀級職:總經理簡歷: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姓名:李振裕級職:總經理室特助簡歷: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3/08/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22611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7/18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2,000,000元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年7月21日至103年10月31日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單價新台幣20_32元及以下金額,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8.買回方式:自興櫃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812%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102/01/02_102/01/18:301,00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策略,故前次買回庫藏股未能依原預定數量全數買回。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5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3年6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2982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項目:1.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2.F401010國際貿易業。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4號F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四人、獨立董事三人及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88年8月27日,第16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900,000,000元整,分為9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為55,184,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551,840,000元整。(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50,000,000元,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32元。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百分之十供員工認購,計500,000股,其餘計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81.54537547股。可認股數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601,840,000元,分為60,18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用途:償還債務。(十一)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俟董事長決定後另行公告。(十二)代收股款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三)專戶存儲價款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十四)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三、本公司董事長尚未決定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俟決定後另行公告相關過戶資訊。四、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股東。五、財務報表:本公司均按規定按時申報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3/06/25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二、討論事項(一)(1)通過討論「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2)通過討論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撥公開承銷案。三、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選舉結果:董事:劉美秀、吳俊佶、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許孟祺、張德雄獨立董事:巫貴珍、張志良、周亦良監察人:吳榮生、陳政民、陳國賢四、討論事項(二)(1)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3/06/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1)劉美秀;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吳俊佶;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許孟祺;福華電子(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4)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陳建谷;福華電子(股)公司副總經理獨立董事:(1)巫貴珍;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2)張志良;日本Agility Asset Advisers Inc.上席顧問(3)陳國賢;台灣中小企銀分行經理監察人:(1)吳榮生;美國運通銀行副總裁(2)陳政民;怡居開發實業(股)公司董事長(3)祝鳳岡;政治大學廣告學系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1)劉美秀;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吳俊佶;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許孟祺;福華電子(股)公司董事兼總經理(4)張德雄;大同大學董事獨立董事:(1)巫貴珍;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2)張志良;日本Agility Asset Advisers Inc.上席顧問(3)周亦良;照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監察人:(1)吳榮生;美國運通銀行副總裁(2)陳政民;怡居開發實業(股)公司董事長(3)陳國賢;台灣中小企銀分行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1)劉美秀:4,131,330股(2)吳俊佶:816,000股(3)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許孟祺:5,129,425股(4)張德雄:0股獨立董事:(1)張志良:0股(2)巫貴珍:0股(3)周亦良:0股監察人:(1)吳榮生:408,000股(2)陳政民:74,486股(3)陳國賢:108,967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4/16_104/04/158.新任生效日期:103/06/25_106/06/24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劉美秀董事(2)吳俊佶董事(3)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許孟祺董事(4)周亦良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於10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劉美秀董事(2)吳俊佶董事(3)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許孟祺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劉美秀董事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2)吳俊佶董事常州大茂偉瑞柯車燈有限公司董事長、常州大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董事長、哈爾濱哈星汽車部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長、長春堤勝車燈有限公司董事長、萊吉普光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昆山堤維西節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安徽堤維西節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3)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許孟祺福華電子設備(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蘇州福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合肥福映光電有限公司董事、福州華映視訊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東莞市黃江鎮社貝村永盛工業區明珠一路七號(2)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中心區N5區宏發大廈4棟2506室(3)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區匯旺東路666號(4)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區匯旺東路666號(5)常州大茂偉瑞柯車燈有限公司:江蘇省常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衡山路23號(6)常州大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江蘇省常州市新區泰山路99號(7)哈爾濱哈星汽車部品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平房區龍濱路68號新華工業小區(8)長春堤勝車燈有限公司: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哇谷大街4000號(9)萊吉普光學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陸家鎮合豐開發區金陽路31號(10)昆山堤維西節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玉山鎮燈塔路東側(11)安徽堤維西節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毫州市南部新區槐花路以北安徽實權光電 科技工業園內(12)福華電子設備(東莞)有限公司:東莞市大朗鎮洋坑塘管理區(13)蘇州福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省吳江市吳江經濟開發特區興業路1號(14)合肥福映光電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天水路2136號(15)福州華映視訊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馬尾經濟技術開發區快安延伸區興業路1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發光二極體晶粒銷售及發光二極體車輛照明相關產品之製造、組裝及銷售;(2)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節能照明燈具及配件之銷售。(3)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發光二極體晶粒及元件之銷售。(4)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發光二極體之車輛照明相關產品之製造、組裝及銷售。(5)常州大茂偉瑞柯車燈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照明燈具、機動車日用製品及其工模機具等業務。(6)常州大茂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精密模具之生產。(7)哈爾濱哈星汽車部品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車燈具。(8)長春堤勝車燈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車燈具。(9)萊吉普光學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照明燈具、加工及銷售光學元件。(10)昆山堤維西節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照明燈具。(11)安徽堤維西節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照明燈具。(12)福華電子設備(東莞)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高頻頭、鍵盤、滑鼠遙控器、開關、插座、可變電阻、遊戲機配件等產品。(13)蘇州福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TFT LCD背光模組、驅動基板、調諧器、鍵盤、滑鼠、開關、插座連接器等。(14)合肥福映光電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TFT LCD背光模組。(15)福州華映視訊有限公司:平板顯示產品的組裝、開發、設計及售後服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麗清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麗清光電(深圳)有限公司、麗三(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其他則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3/06/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美秀;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美秀;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3/06/2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5/272.公司名稱: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3年5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自103年9月1日起股務代理業務委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承辦,業於103年5月20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保結稽字第1030010529號函覆准予備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便利暨加強服務股東起見,擬自103年9月1日起,股務代理機構委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辦。二、凡股東在上開日期以後洽辦有關股票過戶、質權設定或撤銷、領息或配股、變更住址、印鑑更換掛失、股票掛失以及其他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函洽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服務專線代表號(02)2586-5859。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5/19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555,2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660,414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4,622,897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5/132.增資資金來源:原股東及員工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32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0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保留發行股數百分之十供員工認購,計500,000股,其餘計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81.54537547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股數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債務。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50,000,000元,共計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8814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103年2月17日經授商字第103010235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50,18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501,840,000元。(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50,000,000元。(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55,18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551,840,000元。(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新股係採無實體之方式發行)。(六)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三、本次增資股票預計於民國103年3月3日開始發放(採無實體發行),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後:(一)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新股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商登入存摺,免再辦理任何手續。(二)非經由帳簿劃撥配股之股東,請股東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發放通知」,蓋妥原留印鑑併同「券商存摺影本乙份」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3/02/18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姓名:周聰南簡歷: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湯石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顧問姓名:周亦良簡歷:照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補選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5/18_104/04/158.新任生效日期:103/02/18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2/052.公司名稱: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需要,擬變更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為主。6.因應措施:相關變更程序作業,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01/142.公司名稱: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年1月13日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第266條第3項規定辦理,自103年1月14日起至103年2月14日止為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於103年2月14日前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暨全省各分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所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認股人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1.事實發生日:103/01/142.公司名稱: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103/01/10本公司資金貸與Laster Forever (Samoa) Co.,Ltd.之情形第7.及第8.項內容:1.事實發生日:103/01/1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Laster Forever (Samoa) Co.,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0310(4)原資金貸與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199(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19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因營運周轉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557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11905.計息方式:未計息6.還款之:(1)條件:係考量公司整體之資金成本及資金調度狀況,而採取較具彈性之收款條件(2)還款之日期:視資金狀況收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12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0.6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因應措施:重新公告補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03/01/13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及整體投資與理財規劃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董事姓名:吳俊佶 放棄認購股數:73,170股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2)董事姓名: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放棄認購股數:459,955股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3)監察人姓名:吳榮生 放棄認購股數:36,585股 佔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12/31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姓名:陳勁卓簡歷: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姓名:蔡澤明簡歷:中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協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擇期聘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請辭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5/18_104/04/15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代收股款機構為兆豐銀行永和分行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2月0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8814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項目:1.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2.F401010國際貿易業。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4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四人、獨立董事三人及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88年8月27日,第16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900,000,000元整,分為9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為50,184,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501,840,000元整。(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50,000,000元,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7元。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百分之十供員工認購,計500,000股,其餘計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89.67001434股。可認股數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551,840,000元,分為55,18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海外子公司。(十一)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3/01/06~103/01/13。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3/01/14~103/01/16。3.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03/01/14~103/02/14。(十二)代收股款機構:兆豐銀行永和分行。(十三)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兆豐銀行中和分行。(十四)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茲訂於102年12月23日為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自102年12月19日起至102年12月23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股東。五、財務報表:本公司均按規定按時申報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12月0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5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8814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項目:1.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2.F401010國際貿易業。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4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四人、獨立董事三人及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88年8月27日,第16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900,000,000元整,分為9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為50,184,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501,840,000元整。(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50,000,000元,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7元。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百分之十供員工認購,計500,000股,其餘計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89.67001434股。可認股數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551,840,000元,分為55,18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海外子公司。(十一)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03/01/06~103/01/13。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3/01/14~103/01/16。3.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03/01/14~103/02/14。(十二)代收股款機構:兆豐銀行雙和分行。(十三)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兆豐銀行中和分行。(十四)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茲訂於102年12月23日為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自102年12月19日起至102年12月23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股東。五、財務報表:本公司均按規定按時申報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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