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德造船工業(上)公司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黃守真(2)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3)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偵續四字第1號2.事實發生日:109/09/0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陸軍司令部高性能快艇原型艇一艘建造案,及後續擴充採購19艘船艇案,本公司從投標、簽約、設計、建造、驗收、交船以至保固,均符合合約及合約規範要求,並依約如期完成。本公司負責人莫名被捲入本偵查案,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本案,歷經10年,並無查出任何違法事宜,前已五度為不起訴處分。本次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驟然命令起訴,令人詫異且遺憾。高檢署檢察長命令起訴的見解實出於對合約解釋與事實的誤解。依照合約,及造船慣例,船艇載重本應包含油、水。相關造船專家,包括驗船中心二名專家證人均已在偵查中提供專業意見,可為依據。合約及合約規範內並無起訴書所提作戰需求事項;履約期間內本公司亦未被告知任何有關作戰需求之要求。本公司亦無起訴書所謂「低價搶標及以小綁大」之情事。第一艘原型艇,本公司以符合預估成本之價格投標,無不合理之處。關於後續擴充採購19艘船艇,本公司根據原型艇的成本,及新增設備需求,估算後續船艇的價格,並無不當浮報。至於陸軍司令部未辦理公開招標,為陸軍司令部之內部決策,非本公司可以置喙。本公司及負責人履行本採購契約案,均未違反任何法令及合約要求,負責人將在接下來的法律程序中積極抗辯證明清白,並維護合法權益。4.處理過程: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當事人已委任律師進行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9/012.發生緣由: (1)公司名稱: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4)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公司應於 股款開始說明收取前,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 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應於訂約之日起二日內,公告訂約行庫名稱及訂 約日期等資訊。 (5)委託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羅東分行暨全省各分行 (6)委託存儲價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松南分行 (7)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合約之訂約日:109/09/01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8/19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事宜 (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5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發行新股數之10%,計1,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數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 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壹仟股認購128.57142857股,逾期未認購者 喪失其權利,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滿一股 之畸零股與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實際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現金增資案,於109年8月12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 第1090352437號函申報生效。 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日程如下: (1)認股基準日:109年9月23日。 (2)停止過戶期間:109年9月19日~109年9月23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現場 過戶者,務必請於109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 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 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 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 (3)繳款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自109/09/30~109/10/30。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9/11/01~109/11/10。 (4)本次現增發行新股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規定 及因主客觀環境改變所需而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9/06/3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6/3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數之10%,計1,000,000股。 (8)原股東認購比例:發行新股數之90%,計9,000,000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分配不足一股 部分原股東逾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 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 預定進度、預計可能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 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事實發生日:109/06/182.發生緣由:109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派案二、討論暨選舉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增選本公司獨立董事案(5)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9/06/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獨立董事:王克旋(2)獨立董事:邱晃泉/玫瑰道明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3)獨立董事:朱建州/銓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4.異動原因:增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獨立董事:王克旋,持股數:0股。(2)獨立董事:邱晃泉,持股數:0股。(3)獨立董事:朱建州,持股數: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7/01~111/06/307.新任生效日期:109/06/18~111/06/3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6/182.發生緣由:本公司成立第一屆審計委員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本屆為第一屆,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王克旋 邱晃泉/玫瑰道明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朱建州/銓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4)異動情形:新任 (5)異動原因:本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權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7/01~111/06/30 (7)新任生效日期:109/06/18~111/06/30
1.事實發生日:109/04/2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2(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9,400,00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7)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0000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3/27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日期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7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8 上午十時整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羅東鎮站東路190號村卻國際溫泉酒店3樓會議室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9年4月20日起至109年6月18日止。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報告 (3)本公司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增選本公司獨立董事案 (5)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09年4月19日,因最後 過戶日109年4月1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者請提前於109年4月17日 下午四時前親洽或以掛號郵寄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9年4月19日 郵戳為憑。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應選名額3名。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 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本公司擬訂於109年3月30日起至109年4月8日 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股東提案,凡有意提名及提案之股東,請於 109年4月8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 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或《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利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名提案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221巷37號4樓 電話: 02-26571830。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1.事實發生日:108/11/202.發生緣由:108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增選董事一席案。二、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11/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周德瑋4.異動原因:增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周德瑋/5,560,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7/01~111/06/307.新任生效日期:108/11/20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8/11/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代表人周德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11/20~111/06/3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委由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1.事實發生日:108/10/18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業務自民國108年10月21日(星期一)起委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為處理股務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08年10月21日(星期一)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股務專線:02-33930898。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09/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事宜一、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8年11月20日(星期三)二、股東臨時會召開時間:下午3時整三、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德興五路15號(本公司會議室)四、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10月22日至108年11月20日五、召集事由:(一)選舉事項:1.增選董事一席(二)討論事項: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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