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立電視(未)公司新聞
NCC昨(22)日指出,目前收到中嘉上層股東泓順公司報告,購買三立持有中嘉上層股東相關股權的潛在投資名單約20多人,主要是國內自然人、部分國內法人,5月底期限到期前,泓順公司將送進最終版本。
NCC指出,提醒業者,新買方愈單純愈好,且不能違反相關規定。
NCC說明,已經請業者提供相關買方到最終自然人身分,希望投資人愈簡單愈好,並強調遞送申請時,投資名單要先檢視是否符合當初附款要求,包括自然人或法人股東不能直接、間接經營新聞台頻道,也不能違反黨政軍條款,外資投入時必須符合有線廣播電視法持股上限規定,也要依規定跟投審會申請等。
由於近期將有四位NCC委員任期在7月底屆滿,行政院已經提出新委員名單,但仍待立法院討論通過,如一切順利,新委員將在8月1日上任。業界分析,現正處於新舊委員交接的過渡期,預期三立持有中嘉上層股東股權出售案,仍待新委員上任才能拍板。
中嘉集團董事長郭冠群日前率團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報告新買方規劃,未來更將推動中嘉上市櫃。
NCC昨(22)日證實中嘉集團上層股東泓順投資已到會報告,且潛在投資名單約20多人。泓順投資指出,已收受NCC來函指示,將在時程內以函文方式正式提報NCC。
對於陳泰銘有意買中嘉上層股東股權,國巨表示,公司不知此消息,且不針對陳董事長個人事務評論或回應。
2018年NCC通過以郭冠群為首的投資團隊,以515億元收購中嘉集團,當時NCC附加條款包含非經NCC許可,參與投資的受讓人事業及關係企業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控制或經營新聞頻道。
後來三立集團買下中嘉上層股東榮盛股權,違反附款,NCC要求中嘉上層股東要限期改正,當時郭冠群承諾盡快找到新買家,NCC則要求5月底前找到新買家,同時8月底前完成交易。
市場盛傳,郭冠群數周前率隊到NCC報告相關新買家規劃,盼得到NCC初步首肯,以利後續交易。據了解,NCC主委陳耀祥當下除強調新買家得合法合規,也指此案應待新委員上任後的委員會處理,未做正式回應。
業界人士指出,三立集團持有中嘉股權約15%,潛在購買對象達20多組,除陳泰銘外,還有一位香港商人,更有人直指不少台灣首富榜上有名者都在名單內。
至於交易條件,業界人士指出,因買家不同而有不同設計規劃。近年有線電視業內殺價競爭,外部OTT TV壓境,中嘉稅前息前折舊攤提前獲利(EBITDA)不如以往,而有線電視產業後市發展也不如當年,但中嘉穩定獲利並規劃固定回饋股東,成為一大誘因,加上可能附買回條款,或未來規劃上市櫃等,都讓三立出售中嘉股權交易案備受關注,交易金額數十億元。
中嘉日前指出,新經營團隊接手後,打破產業經營框架及地域性限制,2023年下半年擴張經營版圖,進駐北市中正區、新北板橋及土城區,服務範圍提升近10%;近期搶進萬華區,推升第1季營運表現,寬頻營收成長,寬頻用戶數年增近5%,寬頻滲透率邁向五成。
中嘉強調,持續推動數位轉型,推升寬頻訂戶數,布局寬頻、IoT及AI等商機,對邁向上市櫃目標有信心。
三立電視今傳來震撼弹!NCC開出1,440萬元大獎金,針對中嘉旗下12家系統台進行重罰,原因竟與三立電視的上層股東有關。這起事件起因於2018年中嘉交易案時,NCC對參與投資的股東設定了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的附款。結果,三立電視的上層股東竟然背著NCC的規定,偷偷入股泓順公司,違反了垂直整合的紅線。 NCC對此表示,未來將對三立電視進行個案調查,並將結果列入未來的評鑑和換照審查。不過,NCC委員王維菁和林麗雲對此案提出不同意見,她們認為三立電視隱匿與有線電視系統台的垂直整合情事,除了要求限期改正持股狀況外,還應重新檢視中嘉移頻三立財經新聞台、三立新聞台、三立財經新聞台換照、評鑑案等。 根據NCC的要求,泓順公司必須在8月底前出清三立持有的股權,並在2024年5月31日前找到買家,於8月31日前完成股權處分程序。若未能在規定日期完成相關義務,NCC將依行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對泓順公司進行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怠金處罰。此外,泓順公司還需按季申報股權架構至最終自然人。 值得一提的是,永興資本曾透過協議書方式,間接持有泓策投資股份,這一舉動是否違反了相關稅務申報規定,NCC將在調查後移交稅務機關進行後續調查。
NCC於2018年核准中嘉交易案時,附附款要求「參與投資受讓人事 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 然三立電視台上層股東經查有投資入股泓順公司股權事實,明顯踩到 垂直整合的紅線。
至於三立電視台是否違法,NCC說,未來會以個案調查釐清,並列 入三立電視台未來評鑑、換照審查項目。然王維菁及林麗雲兩位NCC 委員對於三立未被裁罰提出「不同意見書」,認為三立隱匿其與有線 電視系統台業者垂直整合情事,除應對三立限期改正持股狀況外,亦 應重新檢視中嘉移頻三立財經新聞台、三立新聞台、三立財經新聞台 換照、評鑑案等。
NCC表示,泓順投資公司必須限期改正三立上層股東包括普立投資 、永興資本、三立國際創意等公司,透過榮盛公司間接持有中嘉股權 情形。且泓順公司應於2024年5月31日前就其上層爭議股權找到買家 ,且於8月31日前完成股權處分程序,NCC並要求泓順公司按月申報執 行情形,若泓順公司未於前述日期前完成相關義務,NCC將分別依行 政執行法第30條第1項規定,依其情節輕重處罰5,000元以上30萬元以 下怠金。此外,泓順公司應按季申報股權架構至最終自然人。
此外,永興資本曾以協議書方式透過他人持有振華投資,間接持有 泓策投資股份一事,是否有違反相關稅務申報規定,NCC在備齊相關 調查所得事證後,移交稅務機關依職權進行後續調查。
新聞標題:NCC主委陳耀祥將離任,三立電視與中嘉案成關鍵議題
新聞內容:
記者:最近NCC的動向可真是熱鬧,主委陳耀祥將要離任的消息,讓許多人關注起來。陳主委這一來,已經在NCC待了八年了,從最初的委員,到副主委,最後升任主委,他對電視節目、新聞頻道的管理,可是出了不少力呢。
之前那場引起爭議的中天撤照案,陳主委可是被批評得體無完膚,他還主動提議讓華視新聞資訊台替代5頻位,這下子讓人說不出口。不過,話說回來,中天新聞台的40萬元裁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經給我們來個翻轉,總共15勝了,這也是一個小小的安慰吧。
說到三立電視,最近的上層股東入股中嘉27%的案子,可是讓NCC又忙了一陣子。NCC認為,這次交易確實違反了附附款、營運計畫和協力義務,所以24日的委員會議上,這個案子將會被討論如何處罰。
陳主委還提到,這次中嘉案涉及的有線廣播電視法和衛星廣播電視法,而NCC也會討論未來是否應該對新聞頻道評鑑換照時進一步規範。雖然撤銷中嘉併購案的可能性不高,但中嘉總是要處分的。
至於三立電視,由於它投資中嘉股權後,三立財經台iNews上架至中嘉系統台的48頻位,這也是一個議題。陳主委說,除非有重大事由,否則不會重審,但未來評鑑換照時是否進一步規範,也將在24日的委員會議上討論。
最後,陳主委還提到了台灣寬頻(TBC)有線系統台交易案,這案子被NCC駁回後,前亞太電董事長呂芳銘向NCC提起行政訴訟。結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NCC應撤回決議,並需負擔訴訟費用。陳主委表示,委員會內部溝通後,應該會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2日做出宣判,撤銷四年前NCC對中天新聞台的 40萬元裁罰,總計中天在與NCC的法律訴訟案,已獲15勝。針對未來 中天電視有無機會再申請執照,陳耀祥說,中天電視尚有很多其它案 件還在訴訟過程,除了裁罰、還包括其它是否違反衛管法案件、換照 時有無符合換照要求等,需由下屆委員討論。
三立電視台上層股東入股中嘉27%違反交易案附附款、以及中嘉上 層股東未申報持股轉讓交易,日前NCC委員交換意見後認為,受讓人 確有違反附附款、營運計畫、協力義務等,NCC委員會議決定24日委 員會議討論如何處罰。
要不要罰?怎麼罰?陳耀祥說,中嘉涉及「有線廣播電視法」,三 立大股東購買中嘉股權則牽涉「衛星廣播電視法」,NCC也會討論「 衛管法」未來處理新聞頻道評鑑換照時,是否應進一步規範,目前電 視台大股東投資有線電視系統台並無相關法規可以規範,但未來修改 「廣電三法」時,將會把相關議題納入規範。考量比例原則,撤銷中 嘉併購案同意許可的可能性不高,但一定會處分中嘉。
至於是否處罰三立電視台?陳耀祥說,24日委員會議將一併討論。
由於三立投資中嘉股權後,三立財經台iNews隨即上架至中嘉旗下 系統台的48頻位,亦備受市場質疑,陳耀祥說,已做成的行政處分, 除非有重大事由,否則不會重審,但未來評鑑換照時是否進一步規範 ?24日委員會議也會一併討論。
2021年台灣寬頻(TBC)有線系統台交易案遭NCC駁回,前亞太電董 事長呂芳銘憤而向NCC提起行政訴訟,經過兩年多的審理,日前台北 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出爐,判決NCC應撤回決議並需負擔訴訟費用 ,陳耀祥說,委員會內部溝通後、應該會上訴。
【三立電視】NCC修法重拳來臨!未來廣電三法規範更嚴格,股權轉讓將全面管制!
大家有關注到近來的NCC動態嗎?近日,NCC在委員會議上決議,2024年將對廣電三法進行修訂,這包括我們熟悉的《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以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等,還有14個相關法規命令,看來未來的廣電行業將會有許多變革啊!
其中,廣電三法的修法方向,我們可以注意到一個關鍵詞——「拉齊管制」。這意味著,當上層股東出現股權轉讓時,將會進行一體化的管制。這對於那些不按照規定進行股權轉讓的公司,可能會是一個不小的威脅呢!
舉個例子,中嘉上層股東未申報持股轉讓交易,以及三立電視台上層股東入股中嘉27%違反附款,這些問題在修法前是否會陷入沒有法源依據、無法可罰的境地呢?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委員會已經交換了意見,認為受讓人確實有違反附款、營運計畫、協力義務等,所以近期會討論相關處罰事宜。
此外,NCC也強調,未來廣電三法的修法方向將會朝向一致性規範,包括廣告時間的規定也將會進行統一。這對於廣電行業來說,將是一個重大的變革。
至於其他法規,像是OTT TV專法,未來將會朝維護消費者權益方向修法,針對Netflix、Disney+等平台業者如何管束,NCC近期已經彙整了跨國OTT TV業者的意見。
總結來說,NCC的這次修法對廣電行業來說,意味著未來將會有更嚴格的規範和管制,這對於廣電公司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挑戰,但也同時是成長的機會。
而中嘉上層股東未申報持股轉讓交易,以及三立電視台上層股東入 股中嘉27%違反附附款,在修法前是否陷入沒有法源依據、無法可罰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委員交換意見後認為,受讓人 確有違反附附款、營運計畫、協力義務等,委員會近期會討論,不是 沒有處罰。
NCC強調,廣電三法未來修法方向,重點在「拉齊管制」,現況《 廣播電視法》有關股權轉讓為許可制,但《衛星廣播電視法》並無相 關規定,另《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製播新聞節目需要事實查證,但 《廣播電視法》並未規範,未來朝向一致性規範,而廣告時間目前規 定亦不一致,未來也將齊一管制。
翁柏宗舉例,2018年東森電視股權轉讓,65%凱雷持有、適用外國 人持股,當時經濟部投審會請NCC審議,另35%東森國際持有東森電 視則直接賣給茂德公司未經任何審議,近期也有類似案例,明年修法 會朝拉齊管制方向修改。
中嘉違反附附款部分,有關股權轉讓議題目前規範在施行細則,明 年修法希望提升到母法層級。至於OTT TV專法,未來將朝維護消費者 權益方向修法,針對Netflix、Disney+等平台業者如何管束,NCC近 期已彙整跨國OTT TV業者意見。
針對新聞頻道涉及反媒體壟斷的精神,是否一併放入修法內容?N CC表示,尊重反媒體壟斷的精神,但「媒多法」之前送至立院審查時 ,立院認知不同、亦同時討論到媒金分離,這些議題各界都有很多不 同意見尚待釐清,未來要以專法還是納入廣電三法修法,亦需待討論 。至於「網際網路政策白皮書」今年或明年發布,將待委員會議決定 ,
三立電視台在近期的投資行為上引起了一陣風波,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於29日表示,該公司因違規入股中嘉電信而接受了行政調查。為了解決此問題,三立電視台大股東及中嘉董事長郭冠群均已到NCC接受調查,並做出具體承諾。他們將在六個月內尋找適當的投資人,並在一年內完成相關處分程序,將目前持有的中嘉上層股東榮盛公司所持有相關股權全部處分掉,以排除三立大股東直接或間接投資中嘉,並完成相關改正。 原本持有中嘉股權27%的三立大股東,現已將其在榮盛的持股處分至15%。NCC解釋,其餘12%是三立大股東代持有中嘉股東股權,雖然三立大股東不否認代持股的事實,但已將代持股份處分掉。 至於違規處罰方式,NCC正在討論兩種情境。第一種是先對違反附款部分進行裁罰,第二種是討論是否對違反改正期限進行另類處罰。NCC強調,此案的主要問題在於三立電視台大股東普立投資、三立國際創意、及蘇麗投資等公司,違反了中嘉交易案附附款規定,進行了不當的投資行為。 此外,華城電能看好台灣電動車市場的連年成長,積極布局電動車充電市場。公司與多個車輛品牌合作,並推出EVALUE充電服務,提供隨插隨充功能。華城電能今年前十月營收已超越去年,年成長超過3成,預計全年營收將超過2億元。公司計劃在2025年整體事業獲利,並在2027年全台電動車保有量達到40萬輛時,充電樁市占率可達1成以上。
三立大股東原本持有中嘉股權27%,然處分三立大股東在榮盛的持 股僅15%。NCC說明,其餘12%是三立大股東代持有中嘉股東股權, 三立大股東不否認有代持事實,但表示已把代持股份處分掉。
至於外界關注的違規處罰方式,NCC表示,該委員會議正在討論兩 種情境,第一,違反附款部份先做裁罰,第二,違反改正期限是否另 有罰責,需要再討論。
NCC表示,中嘉股權轉讓案違反附款部份,主要是三立電視台大股 東普立投資、三立國際創意、及蘇麗投資等公司,投資了中嘉上層股 東榮盛投資公司,違反中嘉交易案附附款「非經本會核准,參與投資 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 頻道」規定,亦違反反媒體壟斷精神、有線電視系統台不得經營新聞 頻道。
NCC說,榮盛上層股東確實間接持股中嘉交易案主體公司泓順15% 股權,代持股12%部份、三立大股東亦未否認這個事實,但強調已把 代持部份處理掉,目前已無代持股。
NCC強調,目前首要目標是回到附款規定,先把三立電視台持有榮 盛公司股權處理掉,至於泓順所涉及防違義務,委員會會再另案討論 ,不是不處理。翁柏宗說,郭冠群到會接受行政調查時,NCC委員會 議已討論出兩種處份方式,第一是違反附款先做裁罰,第二是違反改 正期限是否另有罰責?要再討論,重點是積極改正,然NCC委員認為 應有更快速及即時的改正方案。
體可望獲利,2027年電動車充電樁有望損益兩平。
華城電能看好台灣電動車市場連年成長,積極布局電動車充電市場 。許逸晟表示,台灣電動車保有數量逾5.19萬輛,占比0.61%,截至 6月全台5,309支充電樁,集中在六都,台北市AC與DC充電槍數達1,1 26支。
許逸晟表示,華城電能與賓士、LEXUS、保時捷、豐田、中華汽車 等品牌合作外,今年新增英國勞斯萊斯及納智捷等電動車品牌合作。 華城電能因應台灣電動車銷售成長快速,EVALUE充電服務功能再升級 ,綁定隨插隨充功能,到EVALUE站點可隨插隨充。考慮部分場域網路 連線不穩,無法順利充電的問題,華城電能推「感應充電」功能,利 用感應卡直接靠卡啟動充電。並與星巴克等廠商合作,推智慧地鎖, 車主可提前預約車位,確保順利充電,與星巴克合作智慧地鎖,預計 12月中旬上線。
許逸晟表示,華城電能前十月營收超越去年1.05億元,年成長3成 以上,全年營收上看2億元。華城電能涵蓋設備、工程及營運三部分 ,其中賣設備及工程都獲利,營運虧損,預估2025年整體事業可獲利 。2027年全台電動車保有台數如果達到40萬輛,華城電能充電樁市占 率1成以上,營運有機會損平。華城電能今年AC慢充電動車充電樁目 標500樁,目前累積建置413樁,預計明年AC慢充累積建置目標800樁 。
【三立電視新聞報導】 哇靠,最近中嘉股權案真的是炒熱了台灣媒體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這個案子可是很上心,27號又把中嘉集團董事長郭冠群跟三立董事長張榮華請去說明啦! 郭冠群剛從美國商務行程回來,一落地就趕去NCC,對三立入股中嘉的事情提出改正計劃。有傳言說三立是中嘉27%的股權持有者,但這可是謠言哦!張榮華則是委請代表出席會議。 NCC的行政調查還在進行中,沒有具體結論,但會議中有人透露,榮盛投資已經承諾會在期限內調整持股,並積極尋找買家。泓順投資和郭冠群也承諾幫忙找買家,六個月內要向NCC報告,並在一年內完成出售。 中嘉的股權結構有點複雜,像是五代同堂的多層次交易,但泓順投資表示,這是因為銀行融資、會計和稅務規劃的考量。雖然NCC要求股權架構要扁平化,但泓順投資和上層公司願意配合,讓主管機關更容易監管。 還有個事情是關於東森董事范瑞穎兼任中嘉董事的,NCC上週要求泓順投資提交書面說明,現在新的中嘉董事名單也出來了,有台灣大前財務長鄭慧明、遠傳前資深副總尹德洋、中信金前副董事長童兆勤等等。 對於立委質疑的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泓順投資也做了說明,說前五年已經投入了1.69億元來推廣媒體識讀和提升媒體素養,還跟好多大學合作,辦了超過500場活動,不是簡單的捐款而已哦!
郭冠群上周結束美國商務行程,回國後立即赴NCC就三立入股中嘉一案說明改正計劃。外界傳出三立間接持有中嘉27%股權,並非事實。張榮華則委請代表出席。
據了解,NCC行政調查還在進行,尚無具體結論或要求改正的行政命令。但據與會人員透露,持有中嘉15%股權的榮盛投資已於27日會議中向NCC表示,無論NCC行政調查結果如何,都自願在期限內調整持股,正在積極尋找買家。
泓順投資及郭冠群也承諾協助榮盛投資尋找適當買家,於六個月內向NCC報告可能的買家身分,以確認符合法規及交易案附負擔規定,並在12個月內完成出售爭議持股。
外界指稱中嘉上層五代同堂的多層次交易架構,泓順投資表示,主因銀行融資、會計及稅務規劃考量,但針對NCC要求股權架構扁平化,泓順投資及上層公司願意配合簡化架構,以利未來主管機關回歸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法規監管股東身分。
針對東森董事范瑞穎兼任中嘉董事,NCC上周請泓順投資提交書面說明,報告中除說明董事會改組原因,也提供新、舊董事名單,新任中嘉董事名單中,有台灣大前財務長鄭慧明、遠傳前資深副總尹德洋、中信金前副董事長童兆勤等人。據本報向中嘉詢問董事會改組原因,主要是為公開發行及後續上市做準備。
對於立委質疑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未履行附負擔承諾,泓順投資代為說明,就公益信託前五年需投入1.5億元履行媒體識讀及媒體素養教育提升部分,截至2023年10月,共履行1.69億元,內容涵蓋超過500場媒體識讀社區宣講及推廣活動,更與台大、政大、台師大、中山、世新、大葉、文藻、義守等大學傳播系所產學合作,支持包括中華傳播學會、台大新聞所、曾虛白先生新聞獎、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單位辦理各項學術研討會及教育活動、「識媒體」網站維運等,並非外界所稱單純以獎學金捐款取代。
三立電視台大股東入股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台,NCC要求中嘉上層股東泓順投資公司限期提出改正計畫。
近日,NCC發現三立電視台大股東的行為違反了2018年NCC核准中嘉交易案的附款規定,於是於15日召開委員會議,要求中嘉上層股東泓順投資公司在一到兩周內提出改正計畫。
中嘉董事長郭冠群在會上表示,有國外基金對中嘉表示出投資意願,這意味著可能會有新資金進入,以補充三立電視台大股東在中嘉的持股。
此外,立委揭露的萬海大股東疑似入股中嘉的消息,經過NCC調查後,發現並非萬海,而是其他法人。該法人表示,投資中嘉並未違反相關規定,NCC將進一步進行認定。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已經要求泓順投資提出改正計畫,並強調改正方向不能違反2018年的附款規定。由於問題的根源在三立大股東入股中嘉,未來三立在中嘉的持股問題將是解決關鍵。
NCC也強調,如果中嘉引入國外基金,必須經過投審會審議,NCC將根據廣法第15條對國外資金投資國內有線電視進行審查。
至於三立電視入股中嘉是否會面臨罰則,NCC表示,將根據調查證據來決定,最嚴重的情況可能是撤銷原本處分,若確實違反附款,則需由委員會做出決議。
【三立新聞台/台北報導】最近,關於新聞頻道業者入股中嘉集團的上層股權一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15日)特別邀請了泓順投資、榮盛投資、萬海少東陳致遠,以及泓順投資董事范瑞穎等相關單位代表,到會進行意見陳述。 在會議中,泓順投資強調,他們會全力配合NCC的監督,如果NCC認為有違反附負擔或相關法令,他們將會督促上層股東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改正。值得注意的是,泓順投資是持有中嘉集團100%股權的上層公司,而中嘉集團董事長郭冠群及泓順投資團隊均表示高度尊重並配合主管機關的調查。 郭冠群目前不在國內,他說明自己的出國商務行程早在9月就已經安排好,預計11月20日將返回台灣,並表示董事長回國後將隨時配合主管機關的調查。 泓順投資也澄清,三立並未入主中嘉集團經營,中嘉是由獨立的專業經理人經營管理。此外,泓策創投一直是由創投全體股東委託振瀚資本管理,並聘任獨立的專業經理人經營中嘉公司,大股東為宏泰公益信託之投資公司以及以郭冠群為首的達勝資本集團。 對於立委指控范瑞穎背後代表東森電視總裁張高祥持有中嘉股份的指控,范瑞穎以泓順董事身分提出正式書面聲明,透過經濟部的登記資料已經釐清並無此事。 陳致遠則被指控投資中嘉違反附負擔,但陳繼業的律師到會解釋,陳致遠並未持有任何新聞台過半股權、參與經營或擔任董事,因此並無違反附負擔。 至於榮盛投資,陳繼業的律師也到會說明,陳繼業與其他三人共同成立榮盛投資公司,在中嘉案交割後,因個人資金調度緊張,所以向三立前董事長林崑海尋求協助,才有後續三立大股東取得榮盛投資股份一事。 上周,三立集團董事長張榮華向NCC請假,由三立高層到會說明,並承諾將配合改正,待與經營階層討論後,將以書面方式正式回覆NCC。
泓順為持有中嘉100%股權的上層公司,泓策創投透過泓勝投資持有泓順100%股權,泓策創投並委託振瀚資本管理中嘉。
據了解,中嘉集團董事長郭冠群及泓順投資團隊均尊重並高度配合主管機關調查,至今已有兩次到會報告。目前郭冠群不在國內,中嘉表示,出國商務行程9月就已訂好,預計11月20回台灣,董事長回國後願意隨時配合主管機關的調查。
泓順強調,三立並沒有入主中嘉經營,中嘉是由獨立的專業經理人經營管理。泓策創投一直是由創投全體股東委託振瀚資本管理,並聘任獨立的專業經理人經營管理中嘉公司,且大股東一直為宏泰公益信託之投資公司、郭冠群為首的達勝資本集團,並非外界所傳三立入主中嘉公司經營。
范瑞穎被立委指控背後代表東森電視總裁張高祥,范瑞穎以泓順董事身分提出正式書面聲明釋疑,針對立委指控范瑞穎代張高祥持有中嘉,已經透過經濟部的登記資料釐清並無此事。此外,立委指控陳致遠投資中嘉違反附負擔,因陳致遠並未持有任何新聞台過半股權、參與經營或擔任董事,並無違反附負擔。
榮盛投資陳繼業的律師也到會說明表示,陳繼業與其他三人共同成立榮盛投資公司,在中嘉案交割後,因個人資金調度緊張,因此詢問三立前董事長林崑海能否協助找到投資人接手榮盛投資股份,才有後續三立大股東取得榮盛投資股份一事。上周三立集團董事長張榮華向NCC請假,由三立高層到會說明,並允諾配合改正,待與經營階層討論後,會以書面方式正式回覆NCC。
至於改正方式,NCC透露,中嘉董事長郭冠群日前到會陳述意見時 透露,國外基金有意投資中嘉,言下之意,可能替補三立電視台大股 東在中嘉的持股。
至於立委日前揭露萬海大股東疑亦入股中嘉一事,NCC表示,經調 查,應該不是萬海,而是另有其他法人,目前業者回函表示,投資中 嘉並沒有違反中嘉交易案2018年附附款「非經本會核准,參與投資受 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 道」規定,也就是並未直接或間接經營新聞頻道,但後續仍將由NCC 委員會進行認定。
經濟部日前調查確認三立電視台大股東入股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台, 違反2018年NCC核准中嘉股權交易時的附附款,NCC上周已找三立電視 台代表到NCC陳述意見,15日再找中嘉上層股東泓順投資、榮盛投資 到會說明,並由律師代表出席,中嘉董事長郭冠群再度請假並未到會 。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委員針對事實詢問,並要求泓 順投資一到兩周內提出改正計畫,改正方向必須不能違反2018年附附 款。由於造成中嘉違反附附款的癥結,主要是三立大股東入股中嘉, 因此,未來三立在中嘉的持股未來是透過買回股票或其他方式解決、 成為關鍵。
NCC強調,如果中嘉引入國外基金,依規定必須經過投審會審議, NCC也將有廣法第15條,針對國外資金投資國內有線電視進行審查。
至於三立電視入股中嘉踩附附款紅線是否面臨罰則?NCC表示,仍 得視調查證據內容,最重確實可能撤銷原本處分,若違反附附款,則 需由委員會做出決議。
三立集團近來在媒體投資方面引起了廣泛關注。根據最新消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三立集團旗下的中嘉數位進行了檢視,並要求其提交相關報告。這起因為有關三立集團在2018年交易案中涉嫌違規投資,具體情況尚待NCC進一步調查。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有委員對三立集團的行為提出了明確要求,並限期進行更正。三立集團已經承諾將會配合改正,但具體的改正方式,包括是否出售中嘉股權、切割三立新聞台,或是採取其他措施,還需要與經營階層進行討論後才能正式提出書面說明。 對於萬海集團是否會啟動調查,翁柏宗表示,NCC將會在之後進行詳細了解。此外,NCC也將盡快再次召集中嘉數位進行報告,以進一步了解三立的交易過程並尋求改善。 近期,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和陳椒華對中嘉集團的管理公司股權轉移表示懷疑。他指出,中嘉集團的多層股東已經售出部分持股,使得三立集團間接控制中嘉股權的比率達到27%,這可能違反了2018年中嘉交易案通過時的附負擔條款。該條款規定,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而中嘉上層股東也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新聞頻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8)日要三立集團、中嘉數位到會報告。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有委員很明確要求三立限期更正,三立也允諾配合改正,但到底是出售中嘉股權,或是切割三立新聞台,或以其他方式完成,三立代表指出,要與經營階層討論後再提出書面說明。
目前對萬海集團是否啟動調查或是否確定涉及違規投資,翁柏宗表示,日後會詳細了解。未來也會盡快再找中嘉報告,昨天主要是想知道三立的交易過程及如何改善。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10月初質疑,中嘉集團的管理公司有多層股東賣出持股,三立間接控制中嘉股權已高達27%,違反中嘉交易案2018年通過時的附負擔「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等,中嘉上層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新聞頻道。
至於改正方式,是否包括出售中嘉股權,或者中嘉大股東切割與新 聞台持股?NCC強調,三立表示,具體方案仍需與管理階層討論,再以 書面方式正式回覆。
三立電視這次派出財務長林毅南、法務長張明滄、法律顧問陳以晨 、三立國際創意董事長特助王琪瑾到會NCC,中嘉董事長郭冠群則以 人在國外請假、並未到會,NCC表示,後續會再要求中嘉高層到會, 以了解持有中嘉100%股權的泓順投資,當初為何要受讓股權予三立 電視。
另外,立委亦揭露,東森電視董事、寰宇電視董事長范瑞穎,擔任 中嘉大股東泓順公司的上層股東泓勝投資公司董事,對此,NCC回覆 ,也要調查范瑞穎是否持有中嘉股份,以釐清有無違反NCC當初核准 中嘉交易案限制「非經本會核准,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 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的附附款規定。
三立電視入股中嘉案,立委不分黨派連日砲轟NCC放任業者媒體壟 斷踩紅線,已失去主管機關的功能,要求主委陳耀祥下台負責。
翁柏宗強調,有線電視系統台的執照換照有一定的程序,執照期都 是九年,審核執照換照時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進行營運計畫、財務狀 況審核,並趁此評鑑、換照時,檢視有線電視系統台有無造成水平整 合1/3(系統台收視戶規模超過全台總用戶數1/3)、垂直整合1/ 4(頻道代理家數不得超過全台總頻道數1/4)限制、以及是否違反 黨政軍條款1款都不行等規定。
三立電視,這個台灣家喻戶晓的電視台,最近在股市動作上引起了一陣波瀾。根據NCC主委陳耀祥在立法院的報告,我們得知三立電視竟然入股了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台,並且持股高達27%,這讓三立電視一躍成為中嘉的上層股東。這則新聞讓人不禁想起立委陳椒華9月時揭露的三立集團疑似透過人頭代持股份、未申報轉讓移轉股權的方式,間接控制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台的股權。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1日上午特別邀請陳耀祥來報告業務,針對立委邱顯智的質詢,陳耀祥表示,根據初步掌握的調查資料,三立電視確實入股中嘉。他強調,這件事確實有一定的嚴重性,但具體的處理方式,如是否撤照,還要等調查結果出來才能決定。陳耀祥也承諾,一個月內將提出報告說明此案調查情形。 NCC在1日下午的例行記者會上,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依程序,待資料完備後,將要求中嘉當初交易案受讓人泓順公司、以及榮盛投資公司代表到會陳述意見。NCC強調,目前還在調查程序中。 至於這是否違法,翁柏宗表示,委員會要先聽取中嘉大股東陳述意見後再做決定。但從NCC當初對中嘉交易案的附款要求來看,確實是「疑似違法」。NCC於2018年12月底以21項附負擔加上買方及利害關係人的承諾,共計以35個條款有條件核准中嘉交易案,但現在卻發現中嘉多位大股東的持股已移轉至三立電視台大股東所持有,這讓三立電視台成為中嘉大股東,並造成「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