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申心蓓 獨立董事
6.新任者簡歷:
學歷:
美國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法學碩士(LL.M.)
國立臺灣大學 管理學院EMBA財務金融組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科技法律學院暨科技法律研究所
(原國立交通大學 管理學院 科技法律研究所)
經歷:
Skyborn Renewables(美商)亞太區法律總監,兼台灣ESG總監
達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德商)法務暨人資總監
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 顧問律師
臺灣臺北、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委任薪酬委員會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12/05~114/12/04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8/0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2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2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5,06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1,95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1,95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1,95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6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00,76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9,88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70,88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
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以認股基準日當日為本公司之全職員工。
(2)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
(3)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對公司的忠誠度、工作
態度及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發展潛力或年資等,並明定將依相關績效條件
事項擬定分配標準或原則,由董事長核訂後,並提報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為之。惟經理人及具員工身分之董事,應先經本
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核准;若分配員工名冊非具經理人身分者
,應先經審計委員會之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4)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
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本公司有權就其未行使之認購權憑證予以撤銷或收回。
(5)任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
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4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400,000股
7.認股價格:
(1)認股權憑證發行時本公司為興櫃公司者,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每股淨值。
(2)認股權憑證發行時本公司為上市(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本
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8.認股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屆滿兩年後可按下列時程進行認股。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
間為自發行日起五年止,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
式之處分,但因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
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75%
屆滿四年 100%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資遣、開除:
無論認股權憑證是否已具行使權,於離職當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
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被資遣或開除者,自生效日起亦比照辦理。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於退休當日已具行使權得於
當日起五個營業日執行,逾期未執行者,視同棄權,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
權利憑證。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當日即視為棄權。
(3)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應
自留職停薪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
遞延至復職後恢復行使;「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屆滿期限之計算,應自留
職停薪日起中斷,於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繼續計算,於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
有關認股權憑證計算存續期間屆滿時始得行使。
(4)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由全體繼承人自死亡日起1年內,檢附死亡證明及全
戶戶籍謄本,由配偶或子女一親等繼承人共同商討提出繼承人行使認股權利。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仍得全部
行使,但行使認股權之各時程及比例仍應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
。且行使時應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各時程屆滿日起算於一年內行使之
,逾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配偶或子女一親等
繼承人於檢附死亡證明及全戶戶籍謄本應共同商討提出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仍得全部行使,但行使認股權之各時程及比例仍
應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約定。且行使時應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
項之各時程屆滿日起算於一年內行使之,逾期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6)調職人員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總經理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認股
權人,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7)因相關法令規定而須進行調整時,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8)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
(1)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認股
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
(2)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
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
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價格調整方式,包括: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
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因合
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等情事,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
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2)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加發認股權憑證,致可認購之股份數額超過公司章程所定
之額度時,應先完成變更章程增加可認購股份之數額後,始得為之。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
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2)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
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購權。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該次認
股權利。
(3)收足股款後,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姓名登載於本
公司股東名簿。
(4)本公司以繳款後該月28日為申請換發普通股之基準日或經董事會同意授權董事長決
定基準日後,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
(5)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登記完成後,換發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認股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以本
次發行總數為上限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發行,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
(2)本辦法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尚未發行前,如其主要內容有變更時,應經董事會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即檢具董事會議事錄及
修正後相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之。
(3)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579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819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33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253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026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26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5006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3309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1696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公司名稱:光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經本公司113/08/07董事會決議通過
(1)本公司民國113年第2季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薪酬委員委任案。
(3)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新任案。
(4)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訂案。
(5)增(修)訂內部作業相關辦法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80,49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13,61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0,890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8,09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4,52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4,52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4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76,22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04,29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71,93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姓名:蘇秋霞
6.新任者簡歷: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人力資源總處執行副總裁
美商尼爾森行銷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監
瑞典商利樂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監
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
鴻禧大溪別館/人力資源副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
8.異動原因:新任獨立董事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8/07 ~ 116/01/30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8/0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3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沛健/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8/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3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61,46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11,36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7,45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0,11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7,41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4,36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873,46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88,907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54,03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5,10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47,90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9,143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0,92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1,15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1,13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6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57,55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62,77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94,167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於民國113年06月26日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並經
經濟部商業司於民國113年7月9日經授商字第11352679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依法變更本公司有價證券名稱,本公司已發行之股票擬進行全面換發。
3.因應措施:
(1)公司更名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如下:
(a)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原名「凱勝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凱勝綠能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2246」。
(b)換發有價證券英文名稱:原名「Kaison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更名為「Kaison Green Energy CO.,LTD 」,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2246」。
(c)應換發有價證券股份總額,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至目前為止合計普通股
27,613,000股,(包含私募股票2,261,88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276,130,000元。
(d)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換發,換發比率為
100%。
(e)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2)換發股票時程:
(a)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8月26日。
(b)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3年8月27日至民國113年8月31日止。
(c)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13年8月31日。
(d)新股票換發日期:民國113年9月2日。
(e)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登錄及交付日期訂為民國113年9月2日。自新股票(採無實
體發行)登錄及交付之日起原登錄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3)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a)本次換發之新票,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登錄及交付,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b)如持有現股之股東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股票換發。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4)其它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5)有關本案如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變更或修正時,並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發生緣由: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 128 號 8 樓之 1
(2)事實發生日︰113/09/01~115/08/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07坪
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每坪新台幣373.83元(未稅)
租金總金額:每個月租金40,00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總額:新台幣932,59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
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昭沁國際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
移轉金額︰本公司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
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標的所有權人:孫正強
取得日期:112/6/16
交易金額:新台幣15,680,000元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無。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42,000元(含稅)
租期:113/9/1 ~ 115/8/31,兩年。
契約限制條款:合法使用且不得轉租,不續租需回覆原狀。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租屋網附近辦公室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8月0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08月0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932,596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3/01/01~113/06/30
(2)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41,029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2,792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67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4,04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0,23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30
(8)期末總資產(仟元):455,778
(9)期末總負債(仟元):177,519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相關資訊,
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發生緣由:
(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認購價格
新台幣10元,實收股款總額新台幣4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13年8月8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中信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年8月12日(星期一)。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點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中國信託金融園區B棟13樓1302會議室
(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1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中信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內容檔案將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3)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01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68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9,66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0,307)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2)
(10)期末總資產(仟元):303,305
(11)期末總負債(仟元):12,828
(12)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90,47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7/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13
(2)發行股數:普通股1,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
(6)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
計1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計900,000股由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35.18373729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電話:(02)6636-5566;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
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認購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
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年08月18日。
(13)最後過戶日:113年08月13日。
(14)停止過戶期間:自113年08月14日至113年08月18日止。
(15)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113年08月21日至113年08月29日止。
(16)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自113年08月30日至113年09月11日止。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年07月26日。
(18)委託代收價款機構:玉山商業銀行三重分行。
(19)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玉山商業銀行北新莊分行。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13年07月19日
證櫃新字第113000619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統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經董事會決議
自113年11月1日起,改委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本公司股東自113年11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
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相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
臨或郵寄至「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六樓,電話:02-2395-769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8/6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 發行股數:預計普通股20,000,000股內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 發行總金額:按面額預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6) 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
,預計2,000,000股內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 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 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
計18,000,000股內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本公司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
其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之部分,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健全公司財務結構及未來營運發展需求。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依相關法令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
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
境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13/08/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6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52,61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0,04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28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4,81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1,12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123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63,60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58,88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04,723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
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上傳完成,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