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實發生日:114/04/21
2.公司名稱: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擬於民國114年04月21日下午3點30分整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11樓(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6.因應措施:
記者會後將另以重大訊息公告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高鼎遊艇股份有限公司與連江縣政府臺馬輪建造工程合約訴訟上訴三審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連江縣政府、連江縣馬祖連江航業有限公司、高鼎遊艇股份有限公司及新華航業
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重上字第3號
4.事實發生日:114/04/2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子公司高鼎遊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鼎公司)於100年7月與連江縣政
府簽訂臺馬輪建造工程合約,系爭船隻展延工期致遭連江縣政府自工程款扣除逾
期違約金,因兩造對工期展延原因究係是否可歸責連江縣政府未有共識,高鼎公
司於106年12月對連江縣政府提起訴訟,第一審判決連江縣政府應給付高鼎公司
新台幣(下同)51萬3,797元,及自民國106年7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依照年利率5%
計算的利息。高鼎公司其餘之訴駁回。訴訟費用新臺幣48萬8,168元,由高鼎公司
負擔。參加人之訴訟費用,各由參加人自行負擔。本判決原告高鼎公司勝訴部分
,於高鼎公司以新臺幣17萬2,000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連江縣政府如以新臺
幣51萬3,797元為高鼎公司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高鼎公司其餘假執行之聲請
駁回。連江縣政府、連江航業有限公司、高鼎遊艇股份有限公司及新華航業公司
對一審結果提出上訴。第二審判決兩造之上訴均駁回。連江縣政府應給付上訴人
高鼎公司新台幣1,327萬元及自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
利息。高鼎公司其餘追加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第二審(含追加之訴)訴訟
費用,關於上訴部分,由兩造各自負擔;關於追加之訴部分,由連江縣政府負擔
1/4,餘由高鼎公司負擔。因參加訴訟所生之費用,由參加人負擔。現高鼎公司擬
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與委任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上開訴訟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狀況
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4/4/2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1)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存續公司)
(2)杜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杜康藥業」,為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杜康藥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1)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及杜康藥業均為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2)選定對象為關係人之原因:
安成生技的核心資產AC-203為全球首見、專用於治療單純型表皮分解性水皰症(EBS)的
皮膚外用藥,已進入全球多國多中心第二/三期臨床試驗;杜康藥業則專注於中樞神經領
域,其核心產品NORA520為Brexanolone的口服前驅藥,鎖定產後憂鬱症(postpartum
depression, PPD)與重度憂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MDD)為主要適應
症,並於2022年完成台灣與美國健康受試者的一期臨床試驗,目前治療PPD的二期臨床試
驗正在美國進行收案。兩家公司合併後,預期達到拓展治療領域、擴充新藥研發產品、擴
大營運規模、創造營運綜效。
(3)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合併後,可擴充本公司產品線、擴大營運規模、提升研發效率及分散產品開發風險,對股
東權益應有正面影響。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併購目的:
a.拓展治療領域,由皮膚藥物拓展至中樞神經藥物。
b.擴充產品線,成為跨足罕見病與高盛行率疾病的新藥開發公司。
c.擴大營運規模,創造營運綜效,並降低營運風險。
(2)併購條件:
本公司擬吸收合併杜康藥業,發行新股給杜康藥業的股東,並概括承受杜康藥業的全部資
產和負債及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本次合併預期將產生多重效益,包括拓展新藥研發產品線、切入新的疾病領域、整合臨床
與法規資源、分散產品開發風險,以及提升資本市場的能見度,為股東與病患創造更大價
值。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預期將擴大營運規模、延伸研發產品線、整合業務以及資源,長期而言對合併後每
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助益。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合併案係以本公司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為合併對價。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
以杜康藥業1股普通股換發本公司1股普通股,但實際換股比例,若因主管機關或相關法令
規範變更或合併契約約定而需進行調整時,則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由董事會依據合併契
約與杜康藥業共同協商定之,實際增資發行股數及實收資本總額亦將隨之調整。
(2)換股比例之計算依據:
係按雙方113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為基礎估算,並參酌雙方之公司經
營狀況、每股盈餘/虧損、每股淨值、各委任顧問之查核結果、未來經營綜合效益與發展
條件以及其他可能影響股東權益之因素,在合於本公司所委任獨立專家就本合併案換股比
例之合理性所出具之意見書之前提下,由雙方協議訂定之。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胡湘寧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中市會證字第0191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1)安成生技之股權價值評估採用市價法進行評價,每股公允價值區間為新台幣為新台幣
13.20元至13.65元。
(2)杜康藥業之股權價值評估採用收益法進行評價,每股公允價值之區間為新台幣
14.12元至26.26元。
(3)依上述所評估之公允價值推算,每1股杜康藥業普通股換取約1股至2 股安成生技普通
股。
(4)本合併案之對價訂為每1股杜康藥業普通股股份換取1股安成生技之普通股新股,故獨
立專家認為本合併案之換股比例應屬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4年9月30日,並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由董事會得視本合併案
之需要與杜康藥業協商變更合併基準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本公司與杜康藥業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杜康藥業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後,
杜康藥業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概由本公司依相關法令及合併契約予以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公司名稱: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876,293,950元整
代表人姓名:吳怡君
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221巷41號8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新藥研發
(2)公司名稱:杜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960,000,000元整
代表人姓名:陳志明
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128號14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新藥研發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合併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本合併案完成後,本公司作為存續公司,杜康藥業作為消滅公司,將由本公司承接杜康藥
業之營業、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本合併案尚須經本公司及杜康藥業雙方個別之股東會均已依法決議通過本合併案,並取得
所有依相關法令應取得之主管機關許可。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1)本公司吳怡君董事長-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a.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吳怡君董事長所代表法人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持有本公司及杜康藥業股份。
b.迴避情形及理由:
因本合併案完成後本公司吳怡君董事長所代表法人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將取得本公司發
行新股,就本案有利害關係,但基於本合併案之公平性、合理性已由審計委員會先進行審
議並依規定取得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書確認,吳怡君董事長參與本案討論及表決應無致損害
本公司利益之虞,但為確保決議作成之客觀性,仍自請迴避參與本案討論與表決。
c.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可整合雙方營運資源、創造營運綜效、可望提升公司估值,故贊成本
合併案。
(2)本公司陳佳青董事-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a.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陳佳青董事同時擔任杜康藥業監察人,且其所代表法人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同時
持有本公司及杜康藥業股份。
b.迴避情形及理由:
因本公司陳佳青董事同時擔任杜康藥業之監察人,且本合併案完成後,其所代表法人新陳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將取得本公司發行新股,就本案有利害關係,但基於本合併案之公平性
、合理性已由審計委員會先進行審議並依規定取得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書確認,陳佳青董事
參與本案討論及表決應無致損害本公司利益之虞,但為確保決議作成之客觀性,仍自請迴
避參與本案討論與表決。
c.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將可有效整合雙方營運資源、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經營效率等,故贊
成本合併案。
(3)本公司蔡承恩董事-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a.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本公司蔡承恩董事所代表法人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持有本公司及杜康藥業股份。
b.迴避情形及理由:
因本合併案完成後將使本公司蔡承恩董事所代表法人新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本公司發
行新股,就本案有利害關係,但基於本合併案之公平性、合理性已由審計委員會先進行審
議並依規定取得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書確認,蔡承恩董事參與本案討論及表決應無致損害本
公司利益之虞,但為確保決議作成之客觀性,仍自請迴避參與本案討論與表決。
c.贊成併購決議之理由:
考量本合併案完成後可拓展本公司新藥研發產品及治療領域、擴大營運規模及增強市場競
爭力等效益,故贊成本合併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無。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12,060,731,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民國114年4月22日至民國114年6月21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515.00元至1270.00元之間,
惟當公司股價低於前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
買回公司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1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不適用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4/21
2.公司名稱: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說明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增資發行新股方式吸收合併杜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案
6.因應措施:
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第1項第6款規定,於
114年04月21日下午15時30分整,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重大訊
息說明記者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成生技” 股票代碼:6610)今(21)日
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採換股方式吸收合併杜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杜康
藥業”),並以安成生技為存續公司。本案尚須提請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安成生技
預計於2025年6月6日召開股東常會進行表決,並將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合併
基準日暫訂為2025年9月30日。
安成生技、杜康藥業皆為專注505(b)(2)法規途徑的新藥開發公司,藉由對已上市藥
物進行改良或應用在新適應症,期望以掌握安全且更快速的方式,解決未被滿足的醫
療需求。藉由本次合併,將有效整合團隊與資源、強化研發動能、擴大營運規模,進
一步提升核心競爭力與企業價值。
根據合併條件,安成生技將以發行新股方式進行換股,換股比例為每1股杜康藥業普
通股換發1股安成生技普通股。合併完成後,安成生技實收資本額將由新台幣8.76億元
提高至18.36億元。
安成生技表示,本次合併預期將產生多重效益,包括拓展新藥研發產品線、切入新
的疾病領域、整合臨床與法規資源、分散產品開發風險,以及提升資本市場的能見度
與公司價值等。
安成生技的核心資產AC-203為全球首見、專用於治療單純型表皮分解性水皰症(EBS)
的皮膚外用藥,已進入全球多國多中心第二/三期臨床試驗;杜康藥業則專注於中樞神
經領域,其核心產品NORA520為Brexanolone的口服前驅藥,鎖定產後憂鬱症
(postpartum depression, PPD)與重度憂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MDD)
為主要適應症,並於2022年完成台灣與美國健康受試者的一期臨床試驗,目前治療PPD的
二期臨床試驗正在美國進行收案。
杜康藥業董事長,身兼安成生技與杜康藥業大股東的陳志明博士表示:「安成生技與
杜康藥業皆為小型生技公司,雙方皆根植台灣、放眼全球。此次合併將促使雙方結合理
念、策略與資源,共同建立更大的平台,以便吸引國際人才、強化研發能力,同時拓展
業務觸角,加速新藥開發與商業化的進程。」
安成生技董事長吳怡君則指出:「本公司與杜康藥業分別專注於罕見皮膚疾病與高盛
行率的精神疾病,鎖定有醫療需求未獲滿足的適應症,為病患提供安全、有效且方便的
治療用藥。通過本次合併,本公司將擴充產品線,一方面擴大規模、提升效率,另一方
面分散風險,為全體股東創造更高的價值。」
本次合併完成後,安成生技將持續推動旗下研發中各項藥物的臨床試驗與全球授權,
預期合併綜效將陸續展現,為公司帶來更大的成長動能。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新增報告及討論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累積虧損暨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審計委員會就本公司與杜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之審議結果報告。(新增
報告事項)
(5)113年私募普通股增資案辦理情形報告。(新增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討論事項)
(3)本公司擬與杜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暨合併發行新股案。(新增討論事項)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301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4)本公司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5)113年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案。(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 113年度決算表冊。
(2)本公司113年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2)本公司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 165 條訂:自114年3月24起至114年5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最後過戶日114年3月23日,故現場過戶者請於114年3月21日下午4時30分前親洽或以
掛號郵寄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號11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4年3月23日郵戳為憑。
電子投票行使期間,自114年4月22日至114年5月19日止。
(2)依公司法第172-1條、192-1條及216-1條規定,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已發行
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相關事宜如下:
受理期間:114年3月15日至114年3月24日止。
受理提案處所: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402號7樓
(一)凡有意提案或提名股東應於114年3月24日下午五時前,
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
親送或以掛號函件送達受理提案處所。
(二)股東所提議案以一案為限,提案內容若有違反公司法
第172-1規定者,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4/23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4/23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
(敦南摩天大廈-元富證券11樓教育訓練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富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公司產品研發現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twibiotech.com/website/financial/11/21?lang=zh-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4/04/24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4/24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13樓(中信金控總部B棟會議室1302)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中信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公司營運報告以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將依規定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4/2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0,91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01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57,69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60,57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60,69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60,69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3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22,30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16,544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05,75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1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4/04/21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3,44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11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53,95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60,69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360,69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60,69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3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23,27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17,51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05,75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4/21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3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交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4/21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新台幣64,200,000元彌補虧損,
彌補後之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1,308,153,966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4/2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經113/06/13股東會決議通過總發行股數不逾20,000,000股之私募現金增
資發行普通股案,並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1年內分次辦理。本公司就前述
股東會決議通過私募額度尚無辦理發行普通股情形,剩餘額度計20,000,000股,因
辦理期限將屆,且於辦理期限內無繼續辦理之計畫,故提請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1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
計2,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90%,
計1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即每仟股
得認購110.95563623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得於認購
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數及原有股東、
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
格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
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新藥未來各項適應症臨床試驗計畫。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等日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2)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及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及計
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發行條件,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
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
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4/04/2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4/04/17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3/01/01~113/12/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市作業需求。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4/04/17
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
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4/14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4/14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前: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6,755,11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30,675,511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24.34元。
(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293,390元,註銷股份29,339股。
(3)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後: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6,461,72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30,646,172股,
每股淨值為新台幣24.36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4/4/21接獲主管機關變更登記核准函。
(2)以上每股淨值係依113年第四季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
1.事實發生日:114/04/21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6/19(四)上午十時整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3F。(IEAT國際會議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4月21日至114年06月19日。
(6)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4月20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4月20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掛號郵寄者以114年4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7)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修正章程」部份條文案。
(2)本公司擬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3)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新增)
四.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4/04/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台新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年4月22日(星期二)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點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寒舍艾美酒店翡翠廳(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8號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受邀參加台新綜合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說明本公司未來營運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簡報檔將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