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名稱 | 報價日期 | 今買均 | 買高 | 昨買均 | 實收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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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 | 2025/07/27 | 議價 | 議價 | 議價 | - |
統一編號 | 董事長 | 今賣均 | 賣低 | 昨賣均 | 詳細報價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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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訊息面暫停交易 1月15日實施 |證交所
證交所指出,上市公司若預計於股票交易、鉅額交易時間內(下午5時前)公開或召開董事會決議特定重大事項,如嚴重減產、破產、合併、收購等,或上市公司發現重大影響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之媒體報導,但無法於發現當日完整說明者,應申請暫停交易;若上市公司無法於發現當日說明,亦未申請暫停交易者,證交所於必要時得主動暫停該公司有價證券之交易。
證交所表示,和其他國家相比,由於台股交易時間短、有漲跌幅10%限制,目前暫停交易期間以1個交易日為單位,待申請暫停交易事由相關訊息充分揭露後即可申請恢復交易,沒有盤中交易或恢復交易。
證交所舉例,假設A公司預計於4月1日召開董事會討論重大收購或合併案,則A公司應於3月31日提出申請,4月1日當日暫停交易、辦理資訊公開並申請恢復交易,於4月2日恢復交易,惟遇緊急情事者,得於當日上午7點30分申請當日暫停交易。
若上市公司向證交所申請暫停交易,且經證交所同意,則其普通股、特別股、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權證、個股選擇權及個股期貨等皆暫停交易;另外,鉅額交易、盤後定價交易、零股、拍賣及一般標購等亦配合暫停,惟涵蓋該個股的ETF不暫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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