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張宜芬/台北• 5月27日 05/27 10:03
中油針對自由時報24日報導:台電將工業限電案歸
咎於中油誤報天然氣單位,中油澄清,中油5月6日電傳
台電的內部公文,其中,天然氣單位確實誤植為「萬」
公噸,惟在發現錯誤後,中油即於當 (6)日立即電話通
知台電公司修正。中油表示,中油與台電12年來在天然
氣業務協調方面,包括天然氣約定用量、開會討論、平
常電話聯繫及每日用量電傳報表等均係以「公噸」為單
位。以台電公司之專業,應不致誤解天然氣單位。
針對自由時報報導「5月6日業務處向台電表示還有
4萬4 千公噸的說法是正確的」乙節,中油公司表示,
中油公司當日並未有4萬4千公噸的數據。同時,液化天
然氣係供應全國所用,包括國內民生、工業、獨立發電
廠及台電電廠等,並非僅供台電使用。中油公司表示,
台電公司是中油公司天然氣大客戶,中油公司將繼續秉
持服務客戶精神,加強雙方合作與業務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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