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宋繐瑢/台北• 3月 7日 03/07 17:53
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 (7)日召開委員會議
決議,中油對其所屬南部經銷商採行差別取價作法,屬
對商品價格有不當之決定,涉及無正當理由為差別待遇
情事,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處新台幣 8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由於1999年 6月台塑(1301)大量進口
液化石油氣,中油基於市場競爭考量,因而將經銷價格
每公斤9.89元,調降至每公斤9.23元;1999年 7月間,
中油因台塑經銷商北海能源在中部地區銷售,為鼓勵業
者多提氣,於1999年 7-8月間調降提氣價格為每公斤
8.63元。
然而,中油認為李長榮自行進口、合興的相關企業
北海能源代銷台塑進口液化石油氣,台和因向台塑、和
協購物,因此李長榮、合興與台和向中油的提氣量銳減
,中油面臨氣槽滿儲壓力,而對南部經銷商進行差別取
價的作法,而陷入價格不公的競爭狀態。
公平會認為,中油已涉及濫用液化石油氣供應市場
獨占地位,並於1999年 9月30日與經銷商經銷契約期滿
後,無正當理由拒絕續約要求的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
規定,除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外,並處新台幣 800萬元
罰鍰。
線上諮詢 / 行情評估
(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