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管會對獨立董事(獨董)的運作機制進行全面檢討,並計劃在一個月內提交報告。這次檢討主要針對獨董資格的獨立性及運作中存在的問題,其中,大飲獨董資格的爭議成為了檢討的重點之一。 根據新聞報導,立委施義芳質詢時指出,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涉掏空案被判刑時,當時的獨董卻怠於提起訴訟,質疑金管會無法可管。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現行規定對獨董資格已有要求,不符規定可解任,也可追究責任。 金管會將檢討的焦點包括:首先,證交所將全面檢視獨董資格,並研議上市櫃公司自行檢視獨董資格的流程;其次,對於獨董的獨立性問題,金管會將研議增訂不具獨立性的彈性認定條款,並對賴著不走的獨董,將函請經濟部註銷登記。 以大飲獨董為例,該獨董與國信食品有關聯,雖然業務往來未達到獨董資格的規定,但從證交法觀點來看,已符合欠缺獨立性的情況。因此,金管會將研議直接引用證交法規定,或在現行獨董資格規定中增訂概括性條款,對不具獨立性的獨董進行解任。 此外,對於已不具獨立性且賴著不走的獨董,金管會也將研議函請經濟部註銷登記。證交所表示,將配合主管機關要求,密切關注獨董資格及監督責任部分。 此次金管會對獨董運作機制的檢討,旨在加強對獨董的監督與管理,確保企業治理的透明度與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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