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燦雄和麗偉董監互控違法
股票公開發行尚未上市的台灣麗偉電腦機械公司董監事,11/28再度因董事何雄的行為和被解除職務,爆發雙方互控情事。台灣麗偉11/26股東臨時會時,以臨時動議特別決議通過解除何燦雄董事職務,何昨天以台灣麗偉董事長自稱,也刊登啟事發表聲明表示,當時達遭挾持限制發言,因此會議程序違法,決議無效。但台灣麗偉公司表示,股東臨時會等程序一切合法,該公司絕對站得住腳。自稱是台灣麗偉公司事長的何燦雄,不甘被解除董職務,昨天刊登聲明啟事指出,他在11/26台灣麗偉公司今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臨動議時,遭黑道九人挾持約30分鐘,無法說明,同時會議聘用黑道100多人把持(有相關單位錄影證)遭到解任董事乙職,因決議程序嚴重違法,朱志洋自導自演,其決議內容無效。台灣麗偉公司昨天則反駁強調,何燦雄自從當選台灣麗偉董事以後,即以副董事長自居,如今又自董事長,其間並且發函證期會,指稱公司董監事選舉不符程序、未申報等。同時,也發函台灣麗偉的往來銀行,指公司財務有問題,必須注意等。對其身為公司董事,竟做出損害公司的行為,因此其他董監事才一致決定,股東臨會中以臨時動議方式,過特別決議,解除何燦雄董事職務。並曾在11/27率先於報端發表聲明啟事指出,何燦雄已於90.11.26經該公司今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特別決議通過解任董事乙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