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42.私募資金來源: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私募股數:不超過50,000,000股4.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私募總金額:待決定6.私募價格:待決定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強化整體財務結構擴充產能並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2)價格訂定係以本公司之營運績效、未來展望及近期市場價格為考量,並由於私募有價證券其轉讓時點、轉讓對象及數量均有限制,考量時間風險及流動性因素,私募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限。實際發行價格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相關法令、市場狀況或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3)如採分次辦理私募時,預計辦理次數、各分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各分次預計達成效益:a.第一次25,000,000-50,000,000股作為充實營運資金,預計達成效益為改善財務結構 b.第二次0-25,000,000股作為擴充產能,預計達成效益為增加營收2.特定人之選擇方式: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擬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2)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全數將用於充實營運資金,預期可滿足本公司營運所需並厚植未來業務成長潛力。4.惟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不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於限制轉讓期滿後,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私募普通股股票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5.有關私募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若因法令修改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變更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依當時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