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補充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12/162.公司名稱: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司98年現金增資案因業已於98年12月3日收足股款,並經會計師完成驗資,故已將原兆豐銀行之股款繳納專戶進行關帳,此致原股東於催告期內無法繳納股款公告說明。6.因應措施:依據公司法第142條及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辦理,催告繳款期間自98年11月20日至98年12月21日止,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敬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購新股之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敬請向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