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97年8月7日起二日內於經濟日報及工商時報刊登重整債權清
本公司於97年8月7日起二日內於經濟日報及工商時報刊登重整債權清償之公告1.事實發生日:97/08/072.發生緣由:依據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裁定認可之重整計劃(92整字第1號),執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債權清償。3.因應措施:請尚未辦理過戶之債券持有人,檢附1.欲過戶之公司債(集保已於背版出讓人處蓋章) 2.領回過戶申請書(集中保管領回之公司債,轉讓過戶聲請書由保管單位加蓋集中保管領回章)3. 券商交付清單 4.原留印鑑(未留存原印鑑之股東,需另檢附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公告日起十五日內(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儘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大華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完成過戶手續,以利本公司進行重整債權之清償,逾期未辦理者,本公司即向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辦理提存,特此通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