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久津實業(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10/212.發生緣由:久津實業(股)公司第14屆第2次董事會決議決議事項:一.因本公司97年3月辦理減少資本及現金增資,於重整期間無法換發股票,現已重整完成,決議本公司權利證書換發股票之基準日為98年10月27日,最後過戶日為98年10月22日,停止過戶日自98年10月23日至98年10月27日。二.因考量公司整體營運規劃,決議向證期局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98/09/29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曹永仁(現任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合夥會計師)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貴增(現任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5.異動原因:重整完成後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98/09/2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9/292.發生緣由:股東臨時會議日期:98/09/29重整後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選舉事項:選任重整後第14屆董事及第14屆監察人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8/242.發生緣由: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決議日期:98/08/24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8/09/29(星期二)上午9:00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本公司彰化廠禮堂(彰化縣福興鄉福興工業區興業路14號)股東臨時會會議事項:(一)報告事項:本公司重整過程報告案(二)選舉事項:選任重整後董事及監察人(三)臨時動議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8/3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29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98/08/242.發生緣由: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決議日期:98/08/24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98/09/29(星期二)上午9:00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本公司彰化廠禮堂(彰化縣福興鄉福興工業區興業路14號)股東臨時會會議議程:選任重整後董事及監察人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8/3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9/29特此公告
處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負責人罰鍰乙案一、裁罰時間:98年7月17日二、受裁罰之對象: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久津公司)負責人曹永仁君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進修辦法(以下簡稱進修辦法)第3條。四、違反之事實理由:經查久津公司95年度、96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簽章之會計主管為林煌文君,96年度、97年上半年度務報告簽章之會計主管為李朝清君,惟該公司未依進修辦法第9條規定期限申報上開會計主管相關資訊,且查其中林煌文君核與進修辦法第3條所定之會計主管資格條件規定不符。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79條暨行政罰法第25條規定,就該公司前揭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共計新臺幣48萬元。
1.事實發生日:98/04/282.發生緣由:經台灣板橋地方法院98年04月23日裁定准予本公司重整完成,本公司於98年04月28日收受法院之裁定,特為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裁定有10日抗告期
謹就近日有關國內廠商使用中國大陸製造之奶粉添加於食品飲料等所衍生之嚴重社會事件,提出慎重聲明 1.事實發生日:97/09/252.發生緣由:1.經查本公司因中國毒奶事件波及之產品,僅有本公司代理聯合利華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之立頓綠奶茶利樂包250ml及300ml兩支產品。2.本公司向佳泰公司購入之151包奶精粉僅使用於前述產品。3.因應措施: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配合政府針對「中國毒奶粉」應變措施,本公司及聯合利華公司均已於第一時間自行將現有前述綠奶茶產品全數下架停止販售,同時將前述產品採樣送驗,檢驗結果將於接獲報告後立即公告周知。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國內最具規模之優良飲料代工製造廠,基於保障消費者飲用本公司產品之品質及安全,對於飲料之製造及品質管制一向秉持最嚴格之標準,請大眾安心使用,並繼續支持使用本公司產品。
本公司於97年8月7日起二日內於經濟日報及工商時報刊登重整債權清償之公告1.事實發生日:97/08/072.發生緣由:依據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裁定認可之重整計劃(92整字第1號),執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債權清償。3.因應措施:請尚未辦理過戶之債券持有人,檢附1.欲過戶之公司債(集保已於背版出讓人處蓋章) 2.領回過戶申請書(集中保管領回之公司債,轉讓過戶聲請書由保管單位加蓋集中保管領回章)3. 券商交付清單 4.原留印鑑(未留存原印鑑之股東,需另檢附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公告日起十五日內(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儘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大華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完成過戶手續,以利本公司進行重整債權之清償,逾期未辦理者,本公司即向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辦理提存,特此通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重整人會議決議訂定本公司"減資換票基準日"等減資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97/03/102.發生緣由:本公司重整人會議決議訂定本公司"減資換票基準日"等減資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減資相關日期及相關事宜1.本公司減資新台幣3,006,362,500元整,銷除普通股股份300,636,250股乙案,業經96.10.2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60058828號函及經濟部97.3.4經授商字第09701030360號函核准辦理。2.擬訂定減資換發新股權利證書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1)舊股票之最後過戶日期:97年3月13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7年3月14日至97年3月18日止。(3)舊股票之減資換票基準日:97年3月18日。(4)減資後新股權利證書開始換發日:97年4月1日起。3.股票換發比率: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數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換發19.5672股(即每仟股減除980.4328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發放予股東,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4.股票簽證機構:華南銀行信託部。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 換發聲請書 (2) 舊股票 (3)原留印鑑(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尚需檢附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各壹份)2. 股東送存於往來券商之股東,需先至往來券商辨理領出後,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 換發聲請書 (2) 舊股票 (3) 券商交付清單 (4)原留印鑑(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尚需檢附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各壹份)3. 請於申請換發時檢具應備文件辦理,因新股權利證書需俟股東送交之舊股票截角後,方能簽證,故由本部查核無誤後開立保管條交付 貴股東, 貴股東可另洽親自領取新股權利證書日期或逕採郵寄方式洽領(掛號)。4. 本次減資係依本公司重整計劃辦理,經法院裁定減資換發之新股票暫以新股權利證書代替,待本公司重整完成後將再行印製股票,屆時將另行通知股東換發股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味全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繳交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公開招標案之投標押標金新台幣貳億陸仟萬元整 1.事實發生日:96/08/01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經96年8月1日第三十九屆第二次董事會決議通過繳交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公開招標案之投標押標金新台幣貳億陸仟萬元整,以取得該公司現金增資公開招標案之投標資格。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若參與本交易投標且經宣佈得標,則該投標押標金於得標時自轉成無息之得標履約保證金;若參與本交易投標而未能得標時,該投標押標金將全額無息退還。
1.事實發生日:96/07/312.發生緣由:依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裁定認可確認之重整計畫辦理現金增資特定人公開招標甄選案3.因應措施:經重整人及重整監督人聯席會同意變更現金增資特定人公開招標甄選資訊說明書第3頁”投標押標金擔保信用狀或銀行保函內容核定截止日”預定為96年7月31日,因資訊說明書第7頁英文字句需作修正,決議將投標押標金擔保信用狀或銀行保證函內容核定截止日延後至96年8月2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資訊說明書第7頁英文字句原文為:The Chou ChinIndustrial Co., Ltd. may claim under this Standby Letter ofCredit/ Bank Guarantee Letter by submitting to [IssuingBank] a certificate certifying that [the Bidder] has failedto complete the cash injection subscription transaction orhas otherwise breached the requirements of or obligationscontained in the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and/or the CashInjection Subscription Agreement executed with[the Bidder]. The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Bank Guaranteeshould permit partial and multiple drawings up until itsexpiration date, no earlier than one hundred and eighty(180) days following the Bid Date.將資訊說明書第7頁英文字句內容變更為:The Chou ChinIndustrial Co., Ltd. may claim 20% of the guaranteedamount for NT$260,000,000 under this Standby Letter ofCredit/ Bank Guarantee by submitting to [Issuing Bank] acertificate certifying that [the Bidder] has fails tosubmit its bid or the bid price it submitted is lower thanNT$1,300,000,000 or after winning the bid, the Chou ChinIndustrial Co., Ltd. may claim under this Standby Letter ofCredit/ Bank Guarantee Letter by submitting to [Issuing Bank]a certificate certifying that [the Bidder] has breached therequirements or obligations contained in the ConfidentialityAgreement and/or the Cash Injection Subscription Agreement.The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Bank Guarantee shall remainvalid and permit partial and multiple drawings up until itsexpiration date on January 31,2008.in Taiwan. This StandbyLetter of Credit/Bank Guarantee is subject to ISP98.
1.事實發生日:96/07/032.發生緣由:經本公司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席會議決議,本公司於96年6月28日所公告之現金增資特定人公開招標之投、開標時間原訂96年8月20日下午3點起,擬變更為96年8月20日上午10點起進行。3.因應措施:投標及開標程序之進行,擬變更投標時間為96年8月20日上午10點起至10點30分止,開標時間為上午10點35分進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意參加本交易之投資人,得於公告之日起與本公司聯絡了解相關細節。(財會中心: 張蕙香經理Tel:(04)23128078分機:301;地址:台中市漢口路2段138號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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