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五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02.增資資金來源:95年度未分配盈餘。3.發行股數:3,928,800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461,04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39,288,000元(含員工紅利轉增資4610,4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或配發股數:員工紅利轉增資461,04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協調辦理拼湊,其未辦理或無法拼湊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東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未來營運資金所需。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配股、配息基準日。(2)本公司如俟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辦理現金增資,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