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五年度盈餘分派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0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擬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每股0.3元):10,403,280元。(2)擬配發股東股票紅利(每股1元):34,677,600元。(3)擬配發員工股票紅利:4,610,400元。(4)擬配發董監事酬勞:8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如俟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辦理現金增資,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